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要点(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6 14:29:02

  2015年1月16日省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财政经济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认真履行职责,突出工作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注重实际需要,努力做好地方经济立法工作
 
  (一)努力做好法规审议前的基础性工作。2014年,财经委员会参与制定并审议了《甘肃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和《甘肃省风景名胜区条例》2部法规。为了切实提高法规质量,要求工作人员提前介入,加强与起草部门的联系沟通,掌握法规草案起草进度,积极参与法规草案的修改及立法调研论证工作。财经委员会十分注重审议前的有关准备工作,组织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赴法规起草部门,就法规草案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和调研,进一步了解草案中涉及的相关问题,为会议审议做好充分准备。
 
  (二)认真做好法规草案的审议工作。按照常委会立法程序的要求,财经委员会认真做好法规草案提请常委会会议一审前的审议工作。审议中,注重从宏观和全局出发,就事关全省经济发展、社会公共事务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提出审议意见,并突出对法规草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基本框架、体例结构、重要内容以及专业性等问题的审议。
 
  (三)协助做好国家有关法律草案的意见征求工作。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先后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向我省相关部门书面征求了意见。综合汇总各方面修改建议后,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并上报了具体意见建议。
 
  二、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开展计划和财政预决算审查
 
  (一)审查年度计划、预算报告及草案。在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财经委员会在会前初审的基础上,结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全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全省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向大会主席团提交了关于计划和预算审查结果的报告。为实现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财经委员会提出了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积极推进现代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等建议。为圆满完成2014年财政预算任务,提出了要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省人代会批准的预算等建议。大会决议同意财经委的审查报告。
 
  (二)审查省级财政预算调整草案。5月份,省政府向常委会提出《关于甘肃省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并相应调整省级财政预算的报告》,财经委员会及时召开会议对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我省发行113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相应调整省级财政预算,符合预算法的规定。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草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预算调整草案。同时建议,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尽快衔接做好债券发行工作。统筹安排财力,做好债券还本付息工作。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确保债券资金规范有效使用。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了预算调整草案。
 
  (三)听取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审查省级财政决算草案。7月份,财经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分别听取了省发改委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府非税收入收支管理情况的汇报、省审计厅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汇报,并对2013年度省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财经委员会认为,2013年省级决算总体情况是好的,建议常委会批准决算草案。同时对做好今年的财政预算工作提出了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管理水平,推进预决算公开等四点建议。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同意财经委的审查报告,批准了省级决算草案。
 
  (四)审查调整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部分指标的议案。12月初,省政府向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调整2014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部分主要指标的议案》。财经委员会及时对议案进行了审查。认为省政府经过深入研判、反复测算,并报经省委同意,提出将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中生产总值增幅等五项指标进行调整,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议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并予以批准。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了该议案。
 
  (五)听取市州意见,为开展2015年预算审查工作打好基础。为做好2015年全省及省级预算审查工作,12月中旬,召开了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预算审查工作座谈会,由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了关于2015年全省及省级预算编制工作安排意见,听取了各市州对省级预算草案编制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常委会副主任周多明出席会议,并作了题为《财政预算编制与审查监督》的专题报告。这次会议对财经委员会和各市州做好2015年预算审查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强化人大监督工作
 
  近年来,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存在的以罚代管、重罚轻管等执法不规范问题意见较大,反响强烈。对此,财经委员会以罚没收入收支管理为切入点,于2013年进行了初步调研。在此基础上,建议主任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罚没收入收支管理情况的报告列入了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财经委员会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一)发挥审计作用,加大对罚没收入收支管理工作监督力度。4月份,以常委会副主任周多明为组长,财经委员会和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对全省罚没收入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为准确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把调研工作做深做实,财经委员会借助省审计厅的工作手段和力量,对兰州、天水、定西3市本级及所辖6县区的财政、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工商、城管等部门近三年来罚没收入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 5月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罚没收入收支管理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罚没收入收支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调研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会后,财经委整理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连同调研组的建议一并转交省政府办理。
 
  (二)紧盯问题不放,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为了督促转办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结合了解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10月下旬,由财经委员会牵头,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交警总队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调研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调研。为把工作落到实处,采取了先由省审计厅对各地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逐项进行审计核实,再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行座谈的做法。调研结束后,财经委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提交了调研报告,从推进综合财政预算改革、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工作建议。
 
  通过借助审计力量持续开展跟踪监督,有力推动了罚没收入收支管理中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促使罚没收入收支管理工作和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同时,也为进一步做好人大经济监督工作积累了经验。
 
  四、立足促进发展,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
 
  (一)会同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开展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专题调研。7月份,常委会副主任周多明、财经委员会负责人会同由张平副委员长带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省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听取省政府汇报、赴白银市和靖远县走访参保家庭、与城乡参保人员和基层干部以及社保经办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对我省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有了深入的了解,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社保制度体系的意见建议,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重视。
 
  (二)开展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8月中下旬,财经委员会和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先后赴兰州、白银、天水、酒泉、嘉峪关5市,对我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组向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提交的调研报告中,全面总结和分析了我省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科学编制发展规划、积极稳妥推动企业主辅分离、切实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抓紧健全统计监测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三)开展旅游法执法检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委托,8月份,由常委会副主任周多明任组长,财经委员会和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负责人参加的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取省、市政府相关部门汇报,与旅游行业代表座谈,实地检查和委托部分市(州)检查的方式,围绕完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资源保护及利用、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内容,对我省贯彻实施旅游法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执法检查报告中,分别从国家法律体系建设层面和我省进一步贯彻实施旅游法工作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
 
  五、重视代表工作,为代表履职做好服务
 
  (一)做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在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定西代表团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加快兰海高速渭源至武都段建设的建议》,被列为2014年财经委督办件。在与省交通厅等有关部门就此项建议的办理情况多次进行协调沟通后,于7月份,赴岷县进行了现场督办。目前,渭武高速已先期开工建设了两个试验段,各项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待银行贷款资金到位后即全面开工建设。
 
  (二)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工作。今年以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高度重视与代表的联系,按照常委会有关要求,定期与代表进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征求意见。
 
  (三)为代表视察作好服务协调工作。3月初,会同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赴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视察企业发展和安全生产情况,为代表履职做好服务保障。
 
  六、加强自身建设 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人大财经业务学习,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坚持和完善党支部定期学习、业务专题研讨等制度,结合具体工作,开展集中学习和工作研讨活动,着重就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人大制度理论和新预算法等内容进行学习讨论,着力提升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
 
  (二)深入开展专项活动和“双联”行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积极参与常委会机关开展的效能风暴行动、“素质提升年”活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专项整治等活动,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深入开展“双联”行动,通过积极协调,努力争取,狠抓项目落实,联系村的基础设施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有了较大进展。同时,委员会全体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树立。
 
  一年来,财经委员会在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但与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开展人大财经工作的视野和思路还需进一步拓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审查的针对性还需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善于发现问题,研究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财经委员会要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省工作重心,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开拓创新,为促进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经济立法工作
 
  根据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积极开展工作,并继续在提高立法质量上下功夫。
 
  (一)做好《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修订)》等法规草案的起草、论证等相关工作。
 
  (二)做好《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的立法调研工作。
 
  (三)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做好有关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和立法调研工作。
 
  二、计划、预决算审查和经济运行监督工作
 
  (一)做好省十二届人大三会议审查批准2014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计划、预算草案的相关工作,提出对计划、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二)做好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全省及省级决算的报告、关于2014年度全省及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甘肃省2014年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提出对省级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三)做好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专题报告的相关工作。
 
  (四)坚持经济形势分析制度,进一步提高前瞻性和预见性,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态势和预算执行情况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调查研究工作
 
  (一)对省属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二)对改进和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有关工作开展调研。
 
  (三)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和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适时确定题目,组织开展调研。
 
  (四)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做好在我省的有关专题调研工作。
 
  四、代表议案审议、意见建议办理和代表联系工作
 
  (一)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议案,财经委员会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认真审议,研究提出办理意见。
 
  (二)对常委会办公厅交办的重点督办建议,财经委员会要加强与具体承办单位的联系,督促其认真办理,并答复代表。
 
  (三)继续坚持委员会负责人联系省人大代表制度,定期走访代表,听取意见。
 
  五、加强学习交流与培训工作
 
  (一)筹办西北五省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根据西北五省区新疆会议纪要,拟于2015年夏季,在兰州主办西北五省区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研讨交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二)举办全省人大财经系统预算法培训班。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预算法,依托全国人大培训基地,举办一期由省、市州和部分县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同志参加的预算法培训班。
 
  六、委员会自身建设和“双联”工作
 
  (一)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委员会工作实际,继续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重视工作人员能力的培养和提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理论水平较高、业务素养较好、工作能力较强的工作队伍,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的要求,紧紧围绕“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四)继续深入扎实地做好“双联”工作。在2014年工作的基础上,在“双联”村发展规划框架内,继续对“双联”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农户脱贫增收项目进行帮扶,力争在2015年底基本完成村社基础设施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