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要点(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6 14:28:08
2015年1月21日省十二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内务司法委员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坚持务实创新,依法履职尽责,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立法工作
根据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完成了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修订,开展了甘肃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和甘肃省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的调研。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为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调研,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专家意见,力求出台法规切合实际,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一)修订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自2007年实施以来,对规范和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强化和提升预防效果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更好地适应职务犯罪预防领域、预防内容、预防格局的新变化,将近年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内司委建议常委会将条例(修订)由年度预备项目调整为制定项目,会同省检察院、常委会法工委深入嘉峪关、白银两市开展调研,征求省纪委、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群团组织、部分国有企业和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的意见,邀请省纪委(监察厅)、省法院、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国资委、民政厅、教育厅、农牧厅等十九个部门的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对修订的重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讨论。经多次修改,数易其稿,向常委会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修订草案,为新形势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对甘肃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和甘肃省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进行调研
我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制定于1999年。截止2013年底,我省60岁以上的人口达348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3.5%,标志着我省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为了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上位法,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修订我省实施办法完全必要。为此,内司委同省老龄办一起赴天水、陇南就法规的体例、执法工作机制、养老及失能老人救助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调研,为修订实施办法打下了工作基础。
男女平等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性别平等促进条例旨在通过立法,从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保健、文化教育、婚姻家庭、政治参与等方面,保障男女两性尊严和价值的平等,机会、权利和责任的平等。2014年6月,内司委同省妇联前往深圳、珠海两市进行了学习调研。9月,又赴定西市、白银市、临夏州进行了调研和征求意见,目前法规文本正在修改中。
二、深入开展监督工作
2014年,常委会将道路交通安全、法院民事执行、规范司法行为等工作列为审议议题。为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内司委牵头组成调研组开展专题调研,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开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调研
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内司委组织调研组听取了省公安厅对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总体汇报,赴庆阳、酒泉、陇南、兰州四市及其所辖八县(区),听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机动车驾驶人员座谈,走访学校、专业运输单位和驾驶员培训机构。调研结束后向常委会提交了专题调研报告,报告针对我省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城市交通拥堵日益严重,农村道路建设标准低,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警队伍亟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适时修订我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建议。
(二)开展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调研
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是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环节。“民事裁判执行难”一直被社会普遍关注。为了全面了解我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推动破解“执行难”问题,8月,调研组召集省法院、省检察院和公安、司法、国土资源、住建、民政、工商以及人民银行、银监、证监等有关单位座谈,听取了省法院执行局关于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各有关单位对民事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之后,分赴兰州、武威、张掖、平凉、天水五市及其所辖五个县(区),重点就2010年以来人民法院清理化解执行积案,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执行联动,推进综合治理,接受外部监督以及执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研。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从进一步优化外部环境,加强协作配合,加强队伍建设和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三)开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汇报,深入金昌市及其所辖金川区、永昌县和陇南市及其所辖两当县、徽县开展调研。同时委托其他十二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对同级法院、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调研结束后,汇总全面情况,向常委会提交了书面调研报告。报告全面反映了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在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常抓不懈,健全落实规章制度,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同时,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完善工作制度、持续抓好落实,深化司法公开,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建议。
三、认真办理代表建议
内司委承办两项代表意见建议,一是魏文德等代表提出修改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建议,委员会研究后建议常委会将该条例的修订列入2014年立法计划,并及时答复了建议代表。二是陈清流等代表提出关于规范省内高速路段测速执法工作的建议,委员会转交省公安厅办理。7月,邀请陈清流等代表参加,省公安厅答复办理情况,代表们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四、配合完成其他工作
(一)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
5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带队,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马馼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来我省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先后在兰州、武威、张掖、嘉峪关市和临泽县等地听取了省政府和当地政府的汇报,查看了监狱未成年犯管区、少年法庭、看守所、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学校、儿童福利院、幼儿园和街道社区等,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教师、家长代表进行了座谈。通过执法检查,检查组肯定我省在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方面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六点建议。经委员会研究后,将万鄂湘副委员长讲话和全国人大执法检查报告一并转送省政府办公厅及各地政府,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推进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我省的贯彻落实。
(二)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工作调研
7月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来我省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进行调研。听取了省法院、省检察院和兰州、武威、张掖、嘉峪关等地法院、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汇报,查阅了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人员的意见建议,肯定了我省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出要求。
(三)参与了省人大常委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调研
按照2014年省委重大调研实施方案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内司办和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等部门组成的省委城镇化建设调研一组,围绕省委确定的调研重点,对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后向省委呈报了三万多字的调研报告,汇总了全省农业转移人口基本情况、人均公共成本统计分析等,提出了完善政策措施、推进户籍改革、促进就业创业、扩大城区办学、优化卫生资源、健全社保体系、加快市政建设等建议,供省委决策参考。
另外,派员参加了全国人大内司委工作培训班和西部十二省市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向会议提交了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交流材料。接待了湖北、陕西、宁夏、安徽、辽宁等省区人大内司委来我省考察工作,加强了与兄弟省市区人大工作交流。加强同对口单位联系,年初年末分别召开对口联系单位座谈会,征求工作意见建议,日常工作中注重沟通协调,增强了解,促进工作。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2014年,委员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二十一条”办法,以人大机关素质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加强理论学习。委员会严格坚持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勤于思考,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不断完善制度。建立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前集中学习培训制度、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编纂内务司法工作法律法规汇编,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和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专项教育等活动,全体干部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争先创优意识,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工作效能有新提升。
(四)注重实践锻炼。把“双联”行动作为干部培养锻炼的实践平台,通过深入推进“双联”行动,使干部在与群众接触的实际工作中加深感情、改进作风、提高能力。2014年,在完善“两规划一计划”的基础上,制定了北站村小康目标建设规划。宣传推广致富经验和温室大棚种植、小区养殖技术。充分发挥种植、养殖大户的带动作用,全面完成了村年度发展计划。委员会还协调落实了水利项目资金和特困学生助学资金,目前正在制定2015年帮扶计划。
一年来,内务司法委员会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人代会和常委会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是:一些工作还存在图形式、走过场问题;工作系统性不强,工作创新不够;联系人大代表、了解基层情况不够;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改进。
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体目标和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按照新形势下对地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工作,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一、立法工作
(一)制定项目
1、甘肃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2、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
(二)调研项目
1、甘肃省边境管理条例
2、甘肃省性别平等促进条例
3、甘肃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4、甘肃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二、监督工作
(一)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报告
三、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四、扎实做好“双联”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
六、做好全国人大内司委和省人代会、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内务司法委员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坚持务实创新,依法履职尽责,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认真做好立法工作
根据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完成了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修订,开展了甘肃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和甘肃省性别平等促进条例的调研。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为提高立法质量,加强立法调研,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专家意见,力求出台法规切合实际,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一)修订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自2007年实施以来,对规范和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强化和提升预防效果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更好地适应职务犯罪预防领域、预防内容、预防格局的新变化,将近年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内司委建议常委会将条例(修订)由年度预备项目调整为制定项目,会同省检察院、常委会法工委深入嘉峪关、白银两市开展调研,征求省纪委、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群团组织、部分国有企业和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的意见,邀请省纪委(监察厅)、省法院、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国资委、民政厅、教育厅、农牧厅等十九个部门的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对修订的重点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讨论。经多次修改,数易其稿,向常委会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修订草案,为新形势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对甘肃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和甘肃省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进行调研
我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制定于1999年。截止2013年底,我省60岁以上的人口达348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3.5%,标志着我省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为了全面贯彻新修订的上位法,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修订我省实施办法完全必要。为此,内司委同省老龄办一起赴天水、陇南就法规的体例、执法工作机制、养老及失能老人救助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调研,为修订实施办法打下了工作基础。
男女平等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性别平等促进条例旨在通过立法,从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保健、文化教育、婚姻家庭、政治参与等方面,保障男女两性尊严和价值的平等,机会、权利和责任的平等。2014年6月,内司委同省妇联前往深圳、珠海两市进行了学习调研。9月,又赴定西市、白银市、临夏州进行了调研和征求意见,目前法规文本正在修改中。
二、深入开展监督工作
2014年,常委会将道路交通安全、法院民事执行、规范司法行为等工作列为审议议题。为配合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内司委牵头组成调研组开展专题调研,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开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调研
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内司委组织调研组听取了省公安厅对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总体汇报,赴庆阳、酒泉、陇南、兰州四市及其所辖八县(区),听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机动车驾驶人员座谈,走访学校、专业运输单位和驾驶员培训机构。调研结束后向常委会提交了专题调研报告,报告针对我省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城市交通拥堵日益严重,农村道路建设标准低,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警队伍亟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等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管理,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适时修订我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建议。
(二)开展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调研
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是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环节。“民事裁判执行难”一直被社会普遍关注。为了全面了解我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推动破解“执行难”问题,8月,调研组召集省法院、省检察院和公安、司法、国土资源、住建、民政、工商以及人民银行、银监、证监等有关单位座谈,听取了省法院执行局关于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各有关单位对民事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之后,分赴兰州、武威、张掖、平凉、天水五市及其所辖五个县(区),重点就2010年以来人民法院清理化解执行积案,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执行联动,推进综合治理,接受外部监督以及执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研。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从进一步优化外部环境,加强协作配合,加强队伍建设和工作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三)开展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汇报,深入金昌市及其所辖金川区、永昌县和陇南市及其所辖两当县、徽县开展调研。同时委托其他十二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对同级法院、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开展了调研。调研结束后,汇总全面情况,向常委会提交了书面调研报告。报告全面反映了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在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常抓不懈,健全落实规章制度,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同时,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完善工作制度、持续抓好落实,深化司法公开,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建议。
三、认真办理代表建议
内司委承办两项代表意见建议,一是魏文德等代表提出修改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建议,委员会研究后建议常委会将该条例的修订列入2014年立法计划,并及时答复了建议代表。二是陈清流等代表提出关于规范省内高速路段测速执法工作的建议,委员会转交省公安厅办理。7月,邀请陈清流等代表参加,省公安厅答复办理情况,代表们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四、配合完成其他工作
(一)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
5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带队,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马馼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来我省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先后在兰州、武威、张掖、嘉峪关市和临泽县等地听取了省政府和当地政府的汇报,查看了监狱未成年犯管区、少年法庭、看守所、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学校、儿童福利院、幼儿园和街道社区等,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教师、家长代表进行了座谈。通过执法检查,检查组肯定我省在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方面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六点建议。经委员会研究后,将万鄂湘副委员长讲话和全国人大执法检查报告一并转送省政府办公厅及各地政府,督促整改落实。进一步推进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我省的贯彻落实。
(二)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工作调研
7月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来我省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进行调研。听取了省法院、省检察院和兰州、武威、张掖、嘉峪关等地法院、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汇报,查阅了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人员的意见建议,肯定了我省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出要求。
(三)参与了省人大常委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调研
按照2014年省委重大调研实施方案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内司办和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等部门组成的省委城镇化建设调研一组,围绕省委确定的调研重点,对我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后向省委呈报了三万多字的调研报告,汇总了全省农业转移人口基本情况、人均公共成本统计分析等,提出了完善政策措施、推进户籍改革、促进就业创业、扩大城区办学、优化卫生资源、健全社保体系、加快市政建设等建议,供省委决策参考。
另外,派员参加了全国人大内司委工作培训班和西部十二省市区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座谈会,向会议提交了加强司法监督工作的交流材料。接待了湖北、陕西、宁夏、安徽、辽宁等省区人大内司委来我省考察工作,加强了与兄弟省市区人大工作交流。加强同对口单位联系,年初年末分别召开对口联系单位座谈会,征求工作意见建议,日常工作中注重沟通协调,增强了解,促进工作。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2014年,委员会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二十一条”办法,以人大机关素质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一)加强理论学习。委员会严格坚持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勤于思考,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不断完善制度。建立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前集中学习培训制度、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编纂内务司法工作法律法规汇编,进一步提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开展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和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专项教育等活动,全体干部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争先创优意识,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工作效能有新提升。
(四)注重实践锻炼。把“双联”行动作为干部培养锻炼的实践平台,通过深入推进“双联”行动,使干部在与群众接触的实际工作中加深感情、改进作风、提高能力。2014年,在完善“两规划一计划”的基础上,制定了北站村小康目标建设规划。宣传推广致富经验和温室大棚种植、小区养殖技术。充分发挥种植、养殖大户的带动作用,全面完成了村年度发展计划。委员会还协调落实了水利项目资金和特困学生助学资金,目前正在制定2015年帮扶计划。
一年来,内务司法委员会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人代会和常委会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是:一些工作还存在图形式、走过场问题;工作系统性不强,工作创新不够;联系人大代表、了解基层情况不够;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改进。
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内务司法委员会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体目标和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按照新形势下对地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在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工作,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一、立法工作
(一)制定项目
1、甘肃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
2、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
(二)调研项目
1、甘肃省边境管理条例
2、甘肃省性别平等促进条例
3、甘肃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4、甘肃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二、监督工作
(一)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报告
三、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四、扎实做好“双联”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
六、做好全国人大内司委和省人代会、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