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6 14:02:10

  ——2015年1月30日在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孙效东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贯彻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决议,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和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保障作用
 
  常委会全年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8件,审议批准兰州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件,完成了年度立法计划。
 
  (一)围绕经济战略平台建设,加强经济领域立法。修订《甘肃省道路运输条例》,审议批准《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农村公路条例》,为加强道路建设管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对《甘肃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调研、论证和初审。
 
  (二)围绕文化战略平台建设,加强文化领域立法。常委会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组织起草《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并进行了一审。审议通过了《甘肃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文化领域的这些立法,对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和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建设,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三)围绕生态战略平台建设,加强生态领域立法。修订《甘肃省农村能源条例》,制定《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和《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批准《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管理条例》、《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草原条例》。这些条例的制定与实施,为促进农村能源科学利用、有效防控辐射污染、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搞好国土绿化和草原生态建设,提供了重要法制保障。
 
  (四)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后,及时修正《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我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作出法律规定。针对兰州城区集中供热存在的突出问题,顺应群众期盼,审查批准了《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此外,还审查批准了《兰州市爱国卫生条例》、《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条例》。
 
  (五)围绕廉政和国防建设,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和民兵预备役立法。从加强反腐败制度建设的现实需要出发,适时把修订《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由预备项目调整为当年立法项目并颁布实施。着眼推进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
 
  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常委会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有效执行作为监督重点,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项,对6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对13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一)加强计划预算执行监督。适时听取审议2014年上半年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3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2013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支管理情况报告。适应发展新常态,审查批准了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2014年部分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调整议案。重视审计监督,先后听取并审议了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专项报告。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审议了省政府2011年以来全省罚没收入收支管理情况的报告。
 
  (二)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的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快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推进城镇特色风貌建设、重视中小城镇建设等意见。开展专利法和我省专利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听取和审议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和省政府关于全省科技创新工作的报告,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创新激励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意见。
 
  (三)推动民生建设不断进步。紧紧围绕就业这个民生之本,在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就业工作报告的基础上,专门召开联组会议,首次采取网络直播的形式,就全省就业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集中两个多月时间,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提出了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等意见。听取审议了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组织开展了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
 
  (四)保障司法行为规范公正。围绕加强依法治理和建设法治甘肃,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并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等意见。
 
  与此同时,高度重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受理来信1527件,接待来访987人次,并积极督促有关方面妥善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努力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常委会组成调研组,由领导带队,组织开展了多项专题调研。调研报告经常委会审议后上报省委,并转送省政府研究办理。
 
  (一)着眼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专题对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情况开展调研。采取上下联动、点面结合的方式,集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流转、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并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工作建议。同时,还就城镇空间布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农民收入问题进行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落实惠农政策、强化农民技能培训和劳务输转等对策建议。
 
  (二)着眼推进生态屏障建设,专题对陇东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常委会组织力量,专题对陇东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建设,以及平庆煤电化工和石油化工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调研,针对陇东地区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加强流域综合治理、扶持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加大油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力度、加快陇东电力外输通道建设、制定出台资源开发生态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着眼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题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情况开展调研。围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先后深入兰州、白银、天水、酒泉、嘉峪关等地和省直有关部门,专题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提出了加快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电子商务、信息中介等生产性服务业的意见建议。
 
  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积极创造代表依法履职环境条件
 
  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积极探索做好代表工作的有效方式和途径,代表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深入开展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紧紧围绕省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这一中心任务,继续推进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及时召开全省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暨代表履职工作推进会,总结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模范,安排部署工作。全省各级人大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活动深入开展,代表参与率由2013年的76.6%提高到85%,活动成效明显提升。
 
  (二)积极推进“人大代表之家”创建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狠抓“人大代表之家”创建工作。通过各级人大上下协作、互联共建,全省已建成“人大代表之家”1900多个,为代表深入学习交流、广泛联系选民、更好履职尽责创造了条件。同时,通过积极协调,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适当调高了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的保障标准。
 
  (三)着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边学习与边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熟悉宪法法律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相关知识,先后举办代表学习培训班3期,培训代表300多人次。特别是针对湖南衡阳贿选案,制定出台加强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意见,组织代表开展学习讨论,进一步增强了代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纪观念。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省人大组织的各种调研视察、执法检查活动。常委会还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就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和安排部署。
 
  (四)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针对代表建议办理存在的问题,修订完善办理工作制度,组织代表视察重点办理工作事项,办理效率与办理质量明显提高。首次专题听取审议部分承办单位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截至7月底,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691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其中,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的589件,占85.2%;常委会领导和各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的14件代表建议已全部落实。常委会还组织协调在甘全国人大代表,积极向全国人代会提出议案和建议138件。其中,将甘肃列为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和在兰州新区布局建设国家级现代石油化工产业基地两项建议,被列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对我省全国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提出的制止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采矿探矿的建议,配合全国人大进行了专项督办。
 
  五、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常委会注重理论学习,坚持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制度,狠抓作风转变,自身建设不断得到加强。
 
  (一)适应发展新常态,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着眼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效能型机关,严格落实学习制度,不断丰富学习内容,积极创新学习方式,着力增强学习实效。全年举办各类辅导讲座、专题报告和集中学习30多次,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二)坚持改革创新,努力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对民主法制领域涉及人大工作的改革事项进行深入调研,结合实际提出具体的改革意见和措施,全面完成各项年度改革任务。同时,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从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议。
 
  (三)弘扬宪法精神,广泛开展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专门召开座谈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作重要讲话,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着力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监督宪法实施提出明确要求。在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之际,举行庆祝大会,举办人大发展历程展和知识竞赛、有奖征文、专题讲座等系列活动,对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广泛深入宣传。
 
  (四)积极探索实践,着力加强基层人大建设。在泾川县和兰州城关区开展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试点的基础上,召开全省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座谈会,制定印发指导规范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系列制度文件,有力地推动了我省乡镇(街道)人大建设。同时,组织全省86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全国人大集中培训,举办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培训班。各专门委员会也采取不同形式,加强业务工作的深入研讨与交流。
 
  (五)狠抓整改落实,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常委会狠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省委“3783”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认真抓紧工作落实。常委会机关继续深入开展联村联户行动、效能风暴行动、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和“素质提升年”、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干部队伍作风大为改进,服务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此外,常委会认真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全年共作出决定决议16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2人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这是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省政府、省政协、法检两院、全省各级人大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总结回顾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是: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在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作用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够,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运用不够,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代表的工作还不够到位,依法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改革发展的任务重大而艰巨。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委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适应新常态,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和依法治省,进一步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努力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一、全面深化改革,力求与时俱进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及省委的两个实施意见,努力完成年度改革任务,制定出台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意见的实施办法。认真做好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筹备,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工作当中一系列具体问题的有效解决。
 
  二、改进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
 
  坚持党委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时调整本届常委会后三年的立法规划,合理确定立法项目。制定出台常委会立法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办法、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的若干规定。健全完善公众参与立法,立法项目论证、评估、协商等制度。按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释”。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突出创制性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今年拟制定、修订农村饮用水管理、社会救助和敦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12件法规,做好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等6件法规预备项目的准备。及时审批兰州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法规、条例,适时开展赋予设区市立法权的工作,配套进行市州人大立法工作培训。
 
  三、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围绕“3341”项目建设工程、“1236”扶贫攻坚行动、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建设和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重点民生问题,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计划预算执行、国企改革、国有资产监管、农村金融创新、行政执法、法律援助和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等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其中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对森林法、水污染防治法和清真食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围绕“十三五”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建设,深入开展专题调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创新思路举措,服务代表履职
 
  认真落实有关代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代表履行职权搞好服务保障。继续深化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更加充分地发挥代表在扶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建好“人大代表之家”,为代表学习与工作全方位提供服务保障。健全完善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长效机制,组织人大代表积极参与立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强化代表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加强学习提高,搞好自身建设
 
  着眼新形势新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和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增强依法履行职权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常委会领导班子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常委会议事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常委会立法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常委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继续在全机关扎实开展“双联”行动、效能风暴行动和“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强与市州、县区人大的工作联系,努力形成合力推动工作。
 
  各位代表,我们在新的一年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务必要有新状态、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凝心聚力,提振信心,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努力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