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2 16:32:49

              ──2014年11月27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梁明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会议报告2010年以来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近年来,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问题导向,从司法审判关键环节入手,不断提升便民诉讼、审判权运行、司法公开、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规范化水平,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六难三案”问题,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规范立案信访。扎实开展“立案信访窗口”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诉讼服务大厅,提供导诉、答疑、立案调解、诉讼费缴纳等“一站式”便捷服务,方便群众诉讼。全省有16个法院窗口建设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彰。出台《立案大厅工作规范》,从5个方面统一诉讼服务流程、标准,着力解决不依法立案、不及时立案以及立案不规范、不便民等问题,切实保障群众诉权。推行远程视频预约立案、视频接访,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实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实现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有限分离,进一步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出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案件暂行办法》,减轻群众诉讼负担。规范国家赔偿案件立案程序,明确违法拒绝立案的纪律和法律责任,保障赔偿请求人依法行使国家赔偿请求权。建立健全与检察、公安、信访部门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与省检察院制定《关于依法处理涉诉信访问题的指导意见》,与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民声法律服务中心,建立律师作为第三方介入化解涉诉信访的工作机制,规范涉诉信访化解和办理工作。省法院信访工作连续五年受到省上表彰。二是规范庭审活动。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严格落实公开审判、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制度,充分发挥庭审功能,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出台死刑二审、民事普通程序、行政一审、国家赔偿等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规范》,对各类案件庭审操作规程、司法礼仪、庭审纪律等进行全面规范。特别要求法官庭审时要恪守中立,对待当事人态度不得厚此薄彼;要语气平和,不得用有倾向性的语言提问或随意打断当事人的陈述;不得通过语言、表情、行为流露对裁判结果的观点或态度等。出台《规范和统一全省法院裁判文书制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广泛开展各种层次的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查找问题及瑕疵,有针对性地开展讲评、整改,切实提高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切实贯彻宪法确定的少数民族地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参与诉讼原则,建立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大力培养双语法官;编译编写藏汉双语《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等10部主干教材以及《藏汉双语诉讼理论与实务》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程序翻译》等实用教材,努力提高民族地区法院运用藏汉双语进行审理及制作裁判文书的水平。通过严格规范庭审活动,有力促进了司法公信力的提升。2013年全省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1.52%,上诉改判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持续下降到4.9%、0.97‰。2012年、2013年省法院人代会报告通过率分别达96.3%、95.2%。三是规范审判权运行。修订《合议庭工作规则》,保障合议庭成员充分参与案件审理、评议和裁判,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审判委员会职责,保障其切实发挥最高审判组织的作用。不断强化法官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落实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在审判环节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完善《量刑规范化实施细则》,把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使量刑过程“看得见”、量刑结果“可比较”,促进刑罚统一适用。目前规范量刑已覆盖到15种常见罪名,占全部刑事案件总量的80%以上,8个中院对新增7个罪名开展试点。在全省法院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制定《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对部分职务犯罪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实行备案审查的规定》,落实“五个一律”的要求,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健全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信息反馈机制,完善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定期通报和分析制度,规范上下级法院审判业务关系。四是规范执行工作。针对消极执行、乱执行、执行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在全国率先开展执行规范年活动。推行上级法院对辖区执行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推行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的分离,完善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指定执行、上下级法院联合执行等措施,形成规范办案的长效机制。出台《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执行公开标准》《执行监督信封制度》等,从财产调查、评估拍卖、中止终结等11个方面43个环节,全方位规范执行行为和执行管理。推行“执行一线工作法”,省法院执行局深入一线开展带案督查、现场指导、联合办案,加大对消极执行、不规范执行的整改督办力度。对执行不规范案件、执行工作管理不规范的法院实行蓝牌批评、黄牌警告、红牌问责的三级监督机制。省法院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全省三级执行指挥网络初具规模。积极构建联动执行网络,建立征信信息与执行信息共享机制和“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机制,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开展一系列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均提前完成任务,居全国前列,受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表彰。当前,全省法院按照最高法院部署,正在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重点整改消极执行和作风不端等问题。五是规范审判管理。建立专门的审判管理机构,搭建以“办案流程管理系统”、“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法官工作平台”、“电子办公系统”为核心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以审判质量管理、效率管理、流程管理、层级管理、绩效管理为着力点,着力规范审判执行工作。制定完善《甘肃法院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全省法院普遍实现了案件流程节点管理和审限提示预警、催办督办动态监控。推动建立审判庭室及法官个人的执法办案效率月通报制度,强化对办案程序、办案效率的管理。制定《全省法院审判质效评估实施意见》《全省中级法院绩效考评办法》《省法院机关岗位目标考核办法》,科学设定考核指标,适时调整权重指数,努力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及《评查标准》,编印《案件质量评查手册》,建立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每年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逐条梳理通报,限期整改并反馈结果。通过加强和规范审判管理,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有了进一步提高。2010年以来共审(执)结各类案件80.3万件,审(执)结率为95.74%。全省法院有11项审判指标优于全国平均值,综合排名前15位,死刑案件核准率连续两年保持100%。六是规范司法公开。建成覆盖全省法院的四级专网和170多个科技法庭,配备近60套远程提讯系统,为司法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出台《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施意见》,明确建设目标要求、内容和时限。出台《审判执行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信息10类79项,向当事人公开4类132项,从宏观上指导、规范全省法院审判执行信息公开的项目、内容、范围。在甘肃法院网开通“院长信箱”、“大法官留言”等栏目,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建言献策。建成全省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当事人在立案时即获取查询密码,可随时掌握案件进展,增强了审判工作透明度。积极推进全省法院开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开通法院官方微博,方便群众通过新媒体了解审判执行工作。建成全省法院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范围,倒逼法官提高文书质量和司法水平。全省三级法院累计上网裁判文书12.6万余份,实现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无空白,居全国前列。建成全省法院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方便当事人随时查询、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分别与省财政厅、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人民陪审员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人民陪审员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和管理;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数量由1800余人增加到4045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七是规范法官行为。积极组织理想信念、人民法官为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研究出台《关于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着力整治“六难三案”和“四风”突出问题。修订完善《全省法院工作人员若干行为规范》,对干警司法作风、规范司法、廉洁司法等提出更高要求。开展岗位大练兵、全员大培训活动,完成全省法院法官业务轮训,累计培训12000余人次。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设立违法违纪举报专门电话和网站,健全廉政监察员、审务督查、司法巡查等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省法院在审判业务部门配备4名专职廉政监察员。对全省17个中院、60多个基层法院及部分人民法庭和省法院相关庭(处)室开展审务督察,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对14个市州中院及其部分基层法院进行了第一轮司法巡查。今年第二轮司法巡查全面启动,已巡查三个中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害群之马,保持队伍纯洁。近五年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29人。通过规范司法行为,全省法院队伍建设有了新的进步,几年来,有436个集体、865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荣立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的定西中院、“全国模范法官”崔正涛、“全国最美基层法官”才让旺杰等先进集体和个人。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有的法院对规范司法行为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强,措施不实,对干警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还需深入探索完善,审判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一些法官“重实体轻程序”思想仍然存在,规范意识、责任意识、程序意识还需加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庭审行为失范、履职不够认真、效率低下、消极执行、不规范执行等问题;一些基层法院“两庭”附属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滞后,法官培训经费不足,不能满足司法规范化要求;有些地方还存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问题,司法环境有待改善。今后,我们还将下大气力加以改进。二、今后工作思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以规范执法办案、规范法官行为、加强审判管理、破解焦点问题为抓手,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进一步提高全省法院司法行为规范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坚决整治“六难三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动真碰硬,以“准狠韧”的劲头抓好整治工作。因地制宜确定整治重点项目,明确目标要求、做到定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确保整治取得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成效。(二)大力加强审判管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审判数据的分析研判,强化对诉讼过程各个节点的管控,进一步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把司法权牢牢关在制度的笼子里。(三)全面深化司法公开。进一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作用,让人民群众更便捷地行使诉权、更直接地监督司法活动。(四)有效转变司法作风。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官队伍。加大对违纪违法线索查处力度,推动“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禁令铁规的严格落实。(五)有序推进司法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以已经确定的12项改革措施落实为抓手,靠实责任,强化落实,努力多出成果、多出经验。(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工作,全面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各项审议意见;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法院的各类专项调研、执法检查,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及其有关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络,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和建议办理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民意监督,确保依法履职。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人民法院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法院一项长期的根本性任务。在此,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督促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帮助克服来自各方面的非法干扰,支持和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支持人民法院加快实施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为法院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提供外部动力;同时支持法院解决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及法官教育培训经费,不断改善执法办案条件。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长期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非常关心重视支持法院工作。通过听取报告,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审理,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有力促进了人民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在此,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向各级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全省法院将以这次专项报告为契机,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