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2 16:27:29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4年9月24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康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将省交通运输厅办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一、办理代表建议的基本情况   十二届人代会以来,我厅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200件(其中,2013年101件,2014年99件),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所提建议集中以加快公路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主,共180件,占建议总数的90%(其中,涉及高速公路建设的28件,公路升级改造的115件,农村公路建设的37件);要求解决收费公路问题的8件,占4%;建议对高速公路出入口进行改造的7件,占3.5%;建议加快机场建设的2件,占1%。两年中所提重复建议共58件。建议中明确要求解决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的数额约为1300亿元,其中2013年165亿元,2014年1135亿元。   根据代表所提建议内容和办理落实情况,建议的具体办理情况分为三类。一是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件有44件,占建议总数的22%;二是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件有40件,占20%;三是因目前条件限制、国家政策法规规定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C类件有116件,占58%。A类、B类件所提建议因紧扣省委省政府“3341”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战略重点,符合国家交通规划,有资金来源,所提建议切实可行,能够做到较快办理落实。如白银代表所提《关于支持建设景泰—平川—靖远—会宁二级公路的建议》,因纳入“G247景泰至昭通”国道改造建设规划,目前已编制完成了靖远—会宁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批,在年内开工建设。C类件所提建议大都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以改造提升道路等级,建设完善连网路,建设旅游景区高等级公路,以及解决自然村之间的道路问题为主。这些项目均未纳入国家交通规划和项目库,且所需资金数额巨大。由于我省财力有限,公路建设资金来源以国家投资补助为主,当前国家的投资政策重点是纳入国家公路网的国家高速公路和重点国省道升级改造、农村公路建制村通畅工程,建设这些项目虽然很有必要,但无法纳入国家补助范围,资金不能落实,短期内难以解决。例如临夏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大河家至银川至东乡高家嘴沿黄通道的建议》,项目未列入规划,投资金额达13亿元,如以地方投资建设为主,将困难重重。目前,我厅已将这些项目分类进行了登记,待进一步筛选后,积极向交通运输部汇报衔接,争取纳入国家“十三五”交通规划,逐步解决。另外,部分涉及收费公路问题和对高速公路出入口进行改造的建议,因考虑到我省具体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未能办理。   为提高建议办理质量,我厅每年组织多次现场办理活动,与代表面对面研究解决问题。2013年至2014年两年,共现场办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和专门委员会督办件6件。组织对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的“回头看”,对2013年的22件B类件进行跟踪办理,截至目前,已有8件转为A类。二、办理代表建议的主要做法(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我厅把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深入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执政为民宗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实际行动,认真制定办理方案,严格办理工作制度。落实了代表建议办理三级负责制,明确了主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和具体主办人员,确定了“统一受理、归类办结、限时反馈、跟踪回访”的工作原则,完善了办理程序、承办职责等。厅领导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凡是反馈给人大代表的每一件建议,都由厅分管领导进行把关,并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重要建议,由主要领导批示并审定答复意见。每次现场办理会,大都由厅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与人大代表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确保问题解决、代表满意、群众受益。(二)完善机制,落实责任。为全面抓好代表建议办理,我们着重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及时交办。每年收到省人大交办的建议后,都由厅办公室进行梳理,提出分办意见,并由主管领导主持召开内部交办会,统一安排部署办理工作,明确办理要求,确定办理部门,落实工作责任,限定办结时限。二是严格审核。建议答复在正式做出前,先由办理处室和单位的负责人审定后,送厅办公室初核,由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分别修改、审核,从文字、内容和格式上把关。对未达到要求的,退回办理部门重新修改,确保答复格式规范、表达准确、语气诚恳、内容有针对性。特别是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向代表诚恳说明情况,把相关政策和背景交待清楚,不含糊其辞。三是强化督办。由厅办公室定期进行催办,随时掌握办理运行情况,督促按期办结。对办理进展缓慢的,查找原因,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办理进度。(三)突出重点,增强实效。我厅把解决和落实公路建设项目作为办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凡是建议中所提项目应予解决并具备条件解决的,立即予以解决。同时,根据建议所提项目内容和建设任务的轻重缓急,充分挖掘政策潜力,有重点地争取国家调整了一些交通项目投资方向和计划,落实国家补助资金,解决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批公路建设项目。例如针对人大代表多年来反映的陇南市交通发展滞后,历史欠账大,需加大对陇南交通发展支持力度的建议,我们积极向交通运输部反映争取,落实项目和资金,预计“十二五”期间陇南市交通建设投资将达到近千亿元。(四)结合实际,促进工作。我厅在建议办理中,力争做到“三个结合”,有效促进了交通运输工作。一是把办理工作与交通年度工作计划和资金下达结合起来。在研究每年的交通年度工作时,都把建议办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整体规划,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尽最大可能解决人大代表建议项目,并适当向反映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建议项目倾斜。二是把办理工作与改进交通部门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根据人大建议中反映的交通部门在行政执法、行风建设方面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努力提高交通行风建设水平。三是把办理工作与完善交通发展规划结合起来。近年来人大代表对完善路网结构,提高运输服务效能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在路网规划调整过程中进行了充分吸收,为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我厅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全省各地人民群众对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期望很高,由于国家补助资金有限,还不能完全满足代表提出的要求;由于承办的数量较大,还未做到与代表进行全面的联系沟通;邀请人大代表参与交通运输规划编制工作还不够广泛;对部分建议答复的跟踪落实还不到位。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深入基层,面对面研究解决问题,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代表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二是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对建议内容梳理归类,积极争取进入国省道路网规划和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项目库调整范围,纳入“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争取更多国家建设资金,分期分批解决。三是加大“开门搞规划”力度。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尤其是基层人大代表的意见,请代表参与制定规划、了解规划、宣传规划,并监督执行规划,让规划更具针对性,更好得到执行。四是加大“回头看”工作力度。每年对已列入计划解决的建议,进行重点督查,跟踪问效,保证按期得到落实。   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改进和完善办理工作,努力在强化领导、创新机制、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切实解决代表们反映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到通过建议办理,推动、改进交通运输工作,为实现我省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4年9月24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甘肃省农牧厅厅长 康国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安排,我向会议报告省农牧厅办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请予审议。   我省是典型的农业省份,农业和农村工作历来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2013-2014年,省农牧厅共承办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109件(其中2013年59件,2014年50件)。接到承办任务后,我厅及时分解办理任务,落实承办责任,创新办理机制,并把建议办理工作与促进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提高机关效能共推进,提升了办理水平,确保了办理实效。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省农牧厅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每年省“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后,我厅迅速召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和建议提案办理人员参加的交办会,传达学习省“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议精神,总结上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表彰办理的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安排部署当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办理的时限、质量及答复落实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2013年,我们修订了《甘肃省农牧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规定建议提案办理实行三级负责制,由分管副厅长主管、一名办公室副主任主抓,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主办,相关处室(单位)配合。并把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与其它重点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了业务处室(单位)承办、办公室督办催办、规定限时交办的工作推进机制。同时,根据农牧部门的行业特征,规定70%的建议必须在每年6月底前办理完毕,比规定时限提前了一个月。二、突出办理质量,实行四级审核   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省农牧厅突出抓办理质量,既注重把握政策,又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实行“四审制度”,对答复件的各要素和环节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即由承办处室(单位)办理人员起草把关,处室负责人二审,厅办公室三审,分管领导四审,通过层层把关,保证答复件的内容准确、文字精炼、格式规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办理方式,优化工作流程,做到建议办理“早、快、实”。“办早”主要体现在对人大代表提出的解决项目和资金等相关建议,我们及时答复并指导尽快按程序申报,做到不误申报时限;“办快”主要是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建议,我们及时采纳,尽快研究落实在当年的工作计划中;“办实”主要是把答复办理的事项,由厅办公室负责跟踪督办落实,确保承诺事项得到切实兑现。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记录在案并积极创造条件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两年来,人大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占95%。三、主动衔接沟通,注重现场办理   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中,我们坚持把领会人大代表的意图作为办好建议的前提,主动与代表进行沟通,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变“被动办理”为“主动服务”。今年,我们在向代表寄送答复件的同时寄送了征询意见表,向市州人大常委会抄送了答复件,并采取电话回访的方式,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办理方式。在现场案办理中,我们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规定的办理时限,主动与省人大代工委衔接,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答复意见,在共同商定一致和酝酿成熟后向人大代表当面答复,切实把现场案办成了样板案,带动了其它建议的办理落实。2013年,省人大马青林副主任现场督办的《关于加大张掖市甘州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人大建议第375号),我厅为甘州区落实项目资金3000万元;今年省人大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督办的《关于支持金昌市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的建议》(人大建议45号),我厅为金昌市落实扶持资金943万元。四、吸纳代表建议,提升服务水平   省农牧厅始终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抓手,与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把办理过程转化为理清思路、推动农牧业发展的过程,转化为改进作风、服务创新的过程。一是在现代农业建设方面,结合办理杨克忠、陈亮、白秋枫等代表提出的建议,省农牧厅报请省政府印发了《“365”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2014年实施方案》,组织申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争取落实中央投资4800万元。二是在产业发展方面,结合办理位志荣、刘大江、徐毅等代表的建议,省农牧厅会同省上有关部门制定了中药材、蔬菜、苹果、马铃薯产业扶持计划,今年整合中药材产业扶持资金2.2亿元,蔬菜、苹果、马铃薯产业扶持资金各1.1亿元。2013年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甘肃省草食畜牧业和设施蔬菜产业发展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规定由各级政府分级承担农户贷款利息,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牛羊和蔬菜产业贴息贷款达218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60亿元投入农牧业生产,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民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而且提升了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水平。三是在草食畜牧业发展方面,结合办理高永平、韩季安、梁德铭等代表关于草食畜牧业发展的建议,今年省政府整合涉农资金12亿元用于畜牧产业发展,省委省政府在张掖召开了全省现代畜牧产业发展大会,启动了张掖、临夏、庆阳3个省级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试点和环县、临夏等4个县的草地农业试点工作,在35个县建设现代畜牧业示范县,推动发展粮草兼顾的草地农业和重点发展草食畜牧业。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制定出台了《甘肃省牛羊肉生产发展规划(2014—2020年)》,引导牛羊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方面,结合办理陈亮、马斌等代表提出的建议,省农牧厅今年牵头成立了九部门组成的省级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合力推动发展的新机制,制订了《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上半年评定了396家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同时报请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意见》(甘政发〔2014〕75号),进一步推动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尽管我厅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方面做了许多工作,每年按期完成办理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一些建议的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在办理过程中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交流还需进一步加强;对部分代表提出的加大资金扶持等建议,因受资金总量和条件所限,没有得到完全满足,落实的力度还需加大。我们深知,把代表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推动全省农业农村发展的决策、措施和动力,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探索与改进办理方式,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努力提高办理质量,让人大代表建议在推进我省农业转型跨越,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征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4年9月24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省高级人民法院办理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建议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省法院收到大会秘书处转办建议2件,省法院派出的16个旁听组深入各代表团主动收集意见、建议5件,主要涉及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建立、司法调解、青少年犯罪、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案件执行、法制宣传教育7个方面。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大会秘书处转办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1.针对“将人民陪审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建议,积极与省财政厅协调,共同出台专项《管理办法》,推进落实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8月初,省法院会同省财政厅,向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和各级法院下发了《甘肃省法院人民陪审员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人民陪审员经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人民陪审员经费纳入各级人民法院部门预算;人民陪审员经费包括交通补助费、误餐补助费、培训费、资料费、无固定收入人民陪审员的生活补助费等;其中交通补助费和误餐补助费两项合计按照每人每案100元的补助标准,包干使用;培训费、资料费两项合计按照每人每年380元的补助标准,包干使用;无固定收入人民陪审员的生活补助费按其实际参加审判活动、培训活动的工作日、参照当地城镇居民或农民上年度人均每天货币收入水平计算给予的补助。2.针对“加快建立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的建议,加强沟通调研,做好改革前期准备工作,为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奠定基础。“健全法官职业保障制度”与人员分类改革紧密相连,属顶层设计的范畴。对该建议的落实,重点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与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沟通,及时掌握改革政策、工作动态,做好配合工作。二是对全省法院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各类人员数量、占中央政法编制比例及多岗位工作人员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准确掌握情况。三是结合我省地域特点、保障条件、维稳形势、双语需求等因素,积极研究能够反映本省特点的法官员额制度和分布比例,做好改革摸底。通过以上工作,为下一步推进法官职业保障体制改革做好准备、奠定基础。二、主动收集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3.针对“正确运用调判结合方式,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的建议,坚持将调解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目标。一是深化完善司法确认机制。在完善落实司法确认工作互动衔接制度的同时,积极推动建立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诉调对接机制,实现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二是加强诉讼调解。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总结调解经验,创新调解方式,充分利用事实认定、情感疏导、利益平衡、成本计算等在审判实践形成的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促使当事人自愿协议解决纠纷,自觉履行义务。三是正确贯彻执行“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民事审判原则,杜绝久调不决或以判压调,真正做到依法、自愿调解。4.针对“加强对青少年犯罪的关注”的建议,坚持惩教结合,加大对未成年罪犯的权益保障。一是加强少年法庭组织机构建设。全省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5个、固定合议庭69个,形成较为专门稳定的审判组织。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未成年犯罪人前科封存等制度《实施细则》,与省检察、公安、司法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起诉分案审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社会调查工作的《实施办法》,指导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三是充分发挥庭审职能。始终把法庭作为未成年被告人认罪、悔罪和学法知法的教育场地,坚持寓教于审、以审促教、审教结合,通过感化帮教让少年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四是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逐步形成在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项审判活动中依法保护未成人的合法权益和教育、改造、矫治未成年罪犯“两手抓”的工作体系。5.针对“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建议,在行政审判中进一步加强能动司法。一是妥善化解重大群体性行政纠纷。在蔡明锡等1102人诉省政府、兰州市政府、城关区政府系列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中,坚持维护群众权益与保障发展、维护稳定并重,分管院长、合议庭多次实地查看情况、走访当事人,多次与省、市、区三级政府协调研究征地补偿问题,力促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在兰州市轨道交通征地拆迁有关行政纠纷中,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保障城市建设并重,积极协调疏导,依法妥善结案。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为有效防止地方干预、行政干预,在全省法院实行以异地管理为主、以相对集中为辅的行政案件管理管辖模式。目前,已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和异地管辖《分工方案》。三是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推行行政联席会议制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年度发布制度、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制度,为行政执法提供参考,有效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6.针对“加强生效判决执行力度,依法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建议,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及时兑现胜诉权益。一是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全省法院列入清理范围的1245件涉民生案件3月份全部执结,执行到位标的6543万元,提前3个月完成了工作任务。二是加快全省“点对点”司法查控网络工程建设。深入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提高财产查控能力。省法院与省内16家主要商业银行建立了“点对点”网络查控机制。三是强化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三级执行指挥网络已初具规模,基本实现了全省范围内执行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社会联动机制的统一协调。四是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大力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惩戒手段迫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判决义务,最大限度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7.针对“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的建议,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司法宣传工作。一是扩大司法公开。寓法制宣传教育于具体审判活动之中,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通过保障广大群众对司法工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引导全社会积极学法、用法、守法。二是加强对法院宣传工作的组织指导。制定《全省法院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编发《省法院新闻宣传报道摘编》,并坚持宣传工作季度通报、季度部署,推进宣传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三是加大重点工作宣传力度。今年以来,省法院有600多篇、中基层法院有4500多篇宣传稿件被有关媒体采用。四是注重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各级法院开通官方微博,及时播报重大案件、重大信息。特别是对马阿不都杀人、杨林受贿和史勇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通过微博全程跟进直播庭审过程,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的方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五是结合“双联”工作开展法制宣传。通过给“双联”工作联系点群众发放《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法制宣传手册》、赠送法律书籍、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普及涉及农业、农村、农民的法律知识,增强农民的法治意识。六是切实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对《甘肃法院网》、《法刊》改版升级,优化栏目设置,加强采编管理,充实人员力量,增强可读性和权威性;与《甘肃法制报》合办“法院风采”专栏,每半月一期,扩大法院工作的影响力。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工作中,我们感受到代表对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迫切要求和殷切希望,也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专业性之深、实践性之强、理论性之高深感敬佩。广大代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支持,是我们进一步做好全省法院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我们将继续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服务保障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4年9月25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工作的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现将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在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各代表团分组对省检察院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对全省检察工作从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建议。没有收到会务组交办的会议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会议期间,省检察院组织党组成员、副厅级以上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46人旁听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对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会后,省检察院根据旁听收集到的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整理的代表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归纳梳理,汇总形成114条意见建议,并专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的266条具体措施,逐一分解确定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以及代表联络人。同时,按照“逐条答复、对等反馈”的原则,明确由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分别负责反馈,确保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可操作、可量化,可检查、可追责。随后,省检察院正式下发《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审议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省人代会代表意见建议、改进措施反馈责任明细表》,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并结合本地人代会上代表审议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今年各项检察工作,助推省检察院年初部署的“3521”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全省各级检察院紧紧围绕代表们在审议“两院”报告中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把认真落实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突出“四个严惩”,着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认真落实代表们提出的进一步做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建议,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工作大局,依法履行职能,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一)严惩破坏经济发展的犯罪,着力服务全省中心工作。1至8月,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合同诈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31人,起诉801人,同比分别上升49.1%和55.5%。积极参与扫黄打非和整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等专项行动,批捕92人。认真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省公安厅、省高法、省食药监局加强线索移送、办案协作和信息沟通,监督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54件58人,监督移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59件64人。(二)严惩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犯罪,着力促进平安甘肃建设。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612人,起诉14446人,同比分别上升7.1%和16.9%。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黑恶势力、严重暴力、“两抢一盗”、毒品和邪教组织等犯罪,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5227人,起诉8471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与省公安厅、省高法、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意见》。省检察院在兰州、白银、嘉峪关市建立“涉罪未成年人社会帮教观护点”,探索拓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路径。强化释法说理和公开听证等措施,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1426人,不起诉314人,同比分别上升54.7%和60.2%。(三)严惩职务犯罪,着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513件840人,同比分别上升14.8%和9.8%。其中,大案353件,要案61人,同比分别上升20.9%和5.17%。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139件278人,同比分别上升6.9%和3.4%。其中,重特大案件89件,同比上升18.7%;要案15人,同比持平。省检察院坚持带头办案,先后选择农机补贴、征地拆迁、涉农工程、淘汰落后产能等系统领域,组织开展了5个专项行动,并依法立案查处了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原副主任马秉虎、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宋史钢、中石油玉门油田分公司原副总经理杨国玲、广河县原县委书记马宗明、庆阳市西峰区原区长冯光敏等一批重特大职务犯罪案件,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效应。组织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侦查334件629人。(四)严惩执法司法人员犯罪,着力促进提高执法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全省检察机关监督立案329件,监督撤案394件,纠正漏捕421人,纠正漏诉474人,提出刑事抗诉73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1件次;依法提请民事行政抗诉79件,提出抗诉47件,法院采纳30件;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在全省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14件;深入推进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工作,依法监督纠正久押不决案件40件66人。坚持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贪赃枉法、刑讯逼供等执法司法人员违法犯罪“零容忍”,共立案查处执法、司法人员贪污受贿、贪赃枉法、渎职侵权案件236人,同比上升45.7%。二、突出“三个深化”,强力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认真落实代表们提出的进一步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建议,全省检察机关把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作为我省检察工作新的业务增长点,着力拓宽预防工作的路径。(一)深化制度建设,提升预防工作的规范性。省检察院积极协调,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法工委完成了《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修订前期的调研修改工作,已正式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推动出台了《中共甘肃省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规范了工作程序,增强了工作合力。在坚持并对警示教育、训诫督导、责令纠错等三项制度执行情况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甘肃省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办法》,积极探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新模式。(二)深化工作措施,提升预防工作的实效性。有效整合预防手段,加强与党校、行政学院的联系协调,选择天水、嘉峪关、平凉等7个市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课程进党校、进行政学院活动,力争今年在同级党校培训中将预防职务犯罪课程纳入教学菜单。与党校联合编辑《预防职务犯罪干部教育读本》,作为在党校开展预防教育的资料,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以“职务犯罪预防先进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部署开展预防“进机关”活动,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预防职务犯罪责任,促进政府清明、干部清廉。(三)深化专项行动,提升预防工作的可持续性。在继续深入开展“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的同时,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以“保障民生民利,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为主题的“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已挂牌成立乡镇检察室1074个、村级检察联络室6630个,选聘检察联络员12994名,初步建立覆盖全省乡村的检察服务网络。提出预防建议159件;帮助乡村两级组织整章建制313项;组织法律宣传、警示教育和预防咨询3970场次,提供司法帮助967次;立案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176件318人。受到省委王三运书记、欧阳坚副书记的批示肯定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认可。7月15日,王三运书记到省检察院就“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进行专题调研,对检察机关开展这一行动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针对性强、整合性强、操作性强、推广性强”,并要求下一步的专项行动要进一步突出“抓覆盖、抓深入、抓效果”,充分体现了省委对这项工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三、突出“六个着眼”,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为认真落实代表们提出的进一步加强自身监督制约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全省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建设“五个过硬”队伍的目标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既敢于亮剑又善于舞剑的精干队伍。(一)着眼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制定工作目标。贯彻“调研解决问题、调研促进发展”工作思路,在全省范围组织检察工作“大调研”活动。3月份,省检察院围绕影响或制约检察职能发挥的81项具体问题,组织由院党组成员和副厅级以上干部带队,分赴全省各地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对81项具体问题进行细致调研并形成17份调研报告,由各部门对照梳理后,提出了今年的152项具体工作目标和218条推进措施,力争各项工作都能进入全国前20位。9月份,省检察院再次组成13个调研组分赴全省各地,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随机检查,以及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座谈等方式,开展为期11天的集中调研活动,对今年以来的工作完成情况督导检查,查找不足,研究对策。(二)着眼深化改革,扎实做好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高检院关于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选择省、市、县三级10个院开展试点,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开通检察门户网站和检察官方微博,建立完善法律文书说理、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制度,注重运用新媒体大力宣传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重大部署和工作成效,介绍检察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检察工作中的新鲜经验,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类检察信息5081条。(三)着眼强化外部监督,突出接受代表监督的主动性。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办理人大代表监督事项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监督工作,增强监督的效率效果。各级检察院采取“一对一”主动走访人大代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加观摩庭审、接受执法检查、定期报告工作等方式,诚恳接受、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坚持为人大代表订阅《检察日报》、寄送《甘肃检察要况》、开通“检讯通”短信发布平台,及时汇报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部署和重要决策,主动为人大代表监督、支持检察工作提供平台。从4月份开始,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走边防、上高原、下基层“服务部队官兵、维护国防利益”活动,注重加强与辖区驻军人大代表的联系,进一步推动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工作深入开展。(四)着眼提高履职水平,持续抓好人员素能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分批次轮训和集中研讨相结合,开展专题辅导和全员学习讨论相结合,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检察事业发展全局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上,进一步统一和深化了思想认识。省检察院指导市县两级院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和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中政委、高检院的部署要求,从8月底起在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结合正在开展的“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大学习大讨论,引领检察干警永葆新时期人民检察官信念坚定、执法公正、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持分层次、分步骤,大力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制定培训导读,对全年培训工作作出安排,省检察院已举办各类培训班21期,培训2500余人次。首次举办全省检察机关藏汉双语培训班,对甘南州两级院的25名专兼职翻译人员进行了培训。按照“走出去、提层次、上水平”的要求,先后组织100余名检察干警分别赴北京大学和国家检察官学院研修培训。(五)着眼增强底线意识,强化对检察队伍的监督管理。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尤为重要的位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对2014年省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研究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细化了党组、分管领导和支部、部门的职责。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一案双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重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今年以来,对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3名干警进行了严肃处理,发生问题的单位一把手向省检察院党组作出了深刻检查。围绕加强检察干警的纪律作风教育,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并组织省检察院全体干警到兰州监狱接受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和警示教育,促进干警廉洁自律。(六)着眼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扎实推进“双联”工作。今年以来,共帮助对口联系的两当县协调落实交通项目4个、泥石流滑坡治理项目1个、整村推进项目2个、财政“一事一议”奖补项目3个;硬化通村公路5.8公里、村组道路1.2公里,修建漫水桥2座、文化广场4处、护村河堤3处1431米,完成2个村的人饮工程;争取省级财政育苗资金60万元,引导3个村发展育苗产业407亩,联系向河西三地供应绿化苗木,合作社获利40余万元。4月份,组织省检察院机关160余名干警,参与两当县核桃高接换优大会战,实地传授核桃嫁接技术,受到当地群众普遍欢迎。6月12日,牵头召开省直五部门“双联”工作现场协调推进会,邀请省交通厅、省人民医院、省旅游局、省农行等单位领导参加,共同研讨制定破解两当发展难题的方案和对策。8月26日,牵头召开深化两当县“双联”行动暨“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组织省检察院等省、市、县“双联”单位及相关部门的700余名工作队员,深入两当县12个乡镇116个行政村,开展为期一周的主题帮扶活动。9月1日至9月5日,联合省广电总台农村广播《双联直通车》节目组,推出“全省检察系统双联行动宣传周”活动,分别由白银、定西、天水、甘南、陇南5个市州检察院的领导及“双联”干部,走进直播间介绍本单位“双联”工作开展情况及联系点帮扶情况,引起较好社会反响。王三运书记作出专门批示,对省检察院“双联”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欧阳坚副书记批示要求对我院“双联”工作的做法进行总结推广。省检察院还被省委“双联”领导小组评为先进单位,并授予“民心奖”。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代表的期望与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加大办理力度,切实将代表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着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