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2 15:11:00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9月22日至26日在兰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陆武成、孙效东、周多明、李慧、马青林,秘书长张绪胜及委员共48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分三组进行,张性忠、白继忠,刘宝珍、何振中,张力学、贡保甲分别为三个组的召集人。常委会委员田宝忠、宁崇瑞、邢伟志、刘明好、祁学军、武文斌、尚勋武、郑玉生、哈全玉、陶军锋、康安东因事因病请假。省委常委、副省长咸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和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修订)》、《甘肃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条例(修订)》的决定。会议审议了《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就业工作的报告、关于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交通运输厅、省农牧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及公告。会议任命马建华为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吕发成的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免去王学居的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会议还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