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2 14:38:14

       关于2013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4年7月29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13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请予审议。一、2013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2013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实现615亿元,比上年增加198.4亿元,增长47.6%。按预算管理方式: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189.6亿元,占30.8%;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374.9亿元,占61%;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7.8亿元,占1.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42.7亿元,占6.9%。按收入来源: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2.1亿元,占15%,比上年增加10.3亿元,增长12.6%。政府性基金收入374.9亿元,占61%,比上年增加183亿元,增长95.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5.5亿元,占5.8%,比上年增加14.8亿元,增长71.2%。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3.1亿元,占2.1%,比上年减少4.3亿元,下降24.6%。罚没收入16.3亿元,占2.6%,比上年增加3.8亿元,增长30.5%。专项收入60.8亿元,占9.9%,比上年减少14.7亿元,下降19.4%,其中: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减少17.5亿元。其他收入22.3亿元,占3.6%,比上年增加5.5亿元,增长32.6%。  (二)支出情况2013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除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189.6亿元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全年实现支出428.6亿元,比上年增加183.3亿元,增长74.7%。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38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5亿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39.1亿元。根据支出功能分类:教育支出48亿元,占总支出的11.2%,比上年增加5亿元,增长1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亿元,占总支出的1.1%,比上年增加2.1亿元,增长86.8%。节能环保支出21.6亿元,占总支出的5%,为当年新增支出。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61.3亿元,占总支出的61%,比上年增加126.4亿元,增长93.7%。农林水事务支出8.4亿元,占总支出的2%,比上年减少1.1亿元,下降11.8%。交通运输支出65.9亿元,占总支出的15.3%,比上年增加30.5亿元,增长86.4%。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7亿元,占总支出的0.4%,比上年减少2.7亿元,下降61.1%。其他支出17.1亿元,占总支出的4%,比上年增加1.5亿元,增长9.6%。  (三)收支平衡情况2013年,全省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要求统筹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74.9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1.3亿元、上年结余89.3亿元,收入总计495.5亿元。当年支出38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9亿元,调出资金10亿元,共396.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8.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8亿元,上年结余2.7亿元,共10.5亿元。当年支出3.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亿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42.6亿元,上年结余19.2亿元,共61.8亿元。当年支出39.1亿元,调出资金1.4亿元,共40.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1.3亿元。    二、2013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情况    2013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收支管理。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深化收缴管理制度改革。一是健全完善“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收缴管理模式,积极推广应用非税收入征缴信息系统,逐步取消执收单位收入过渡户,收入直接缴入“财政非税收入专户”,集中划缴国库,有效防止收入体外循环。二是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征收力度,将省属国有企业全部纳入征收范围,实行年中预缴、年终清缴的征收机制,有力促进了收入增长,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当年超收近1亿元。三是强化对重点执收单位、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跟踪监控,特别是针对长期以来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收率低、欠缴严重的问题,转变征缴方式,提出了委托代收代缴的措施意见,并一次性清欠1.3亿元,有效堵塞了征管漏洞。四是认真落实收费减免政策,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年共取消和免征企业年检费、林地补偿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等收费项目42项,减轻企业负担1亿多元。  (二)完善支出管理机制。积极推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将非税收入纳入部门预算,合理核定执法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保障执法部门履行职能所需经费,有效解决收支挂钩问题。大力压缩非税收入用于一般性支出的比重,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等国土资源支出管理,着力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特别是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及交通运输方面的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11.7%、86.8%和86.4%。  (三)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一是落实省人大相关要求,强化征收管理措施,加大对执收执罚单位的稽查力度,切实规范执收单位行为,有效防治乱作为和不作为,做到以查促收。二是积极组织各类专项检查。结合效能风暴行动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行动,对公安、交通、建设、工商、质监、城市执法等6个行业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开展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让收入和坐收坐支等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足额上缴国库。三是加强票据使用源头监管,在全国率先印制二维码专用票据,采用云计算鉴定技术,解决民众识别票据真伪问题,假票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严格实行“凭证供票、计划管理、核旧领新”的管理模式,落实年检制度,实现以票管收。2013年,我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罚没物资等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还需完善。二是个别地方和部门未经批准违规收费、随意处罚等问题仍然存在,坐收坐支等行为时有发生。三是财政监督检查覆盖范围不广,对违纪违规处罚力度不够。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三、再接再厉,着力推进政府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2014年,我们将以深化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工作为重点,规范征收执罚行为,全面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理财水平。  (一)继续坚持依法征收,确保收入应收尽收。进一步健全征管机制,加大征缴清欠力度,重点加强“两权”价款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完善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委托代征机制,促进财政收入平稳、持续增长。不断优化“征、管、查”业务流程,加大信息技术在非税收入收缴工作中的应用力度,更好地满足缴款人需求,规范“缓、减、免”行为。加快建立收入分析、监控、评估、稽查“四位一体”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针对省人大对罚没收入管理情况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罚没收入管理。  (二)继续坚持预算管理,提升非税收入质量。优化预算编审方法,规范预算管理秩序,提高预算执行力。综合考虑经济运行、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测算非税收入,做细、做实预算,不断提高非税收入预算编制水平。按照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落实收支脱钩管理规定,继续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统筹安排力度,防止收入返还和超收分成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三)继续坚持以票管收,加强票据基础管理。强化对票据印制、发放、使用、核销等环节的“源头”监控,落实财政票据管理“日清、月结、季查、年检”制度,完善财政票据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票据监管机制,真正做到“以票管收、以票促收”。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全面推广使用机打票据,实现财政、代理银行、用票单位三方互联,进一步夯实票据基础管理工作。  (四)继续坚持深化改革,提高收支管理效益。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提高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比例。继续开展非税收入项目特别是涉企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着手建立全省统一、规范和动态调整的非税收入项目库。按照规范、简化、安全、高效的原则,逐步规范非税收入资金分成管理方式。继续加大非税收入的统筹力度,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民生支出需要,优化支出结构。  (五)继续坚持监督检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建立部门协作、上下联动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开展日常稽查,扩大检查范围,对重点执收单位进行跟踪监督,切实提高征管效率。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近几年取消、停征、降标的收费项目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减负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4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改革工作任务繁重。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下,锐意创新,扎实工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