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1 17:11:50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7月28日至31日在兰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陆武成、孙效东、周多明、李慧、马青林,秘书长张绪胜及委员共51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分三组进行,张天理、哈全玉,王禄维、尚勋武,庞波、张性忠分别为三个组的召集人。常委会委员马少青、宁崇瑞、刘明好、刘晓梅、祁学军、郭天康、郭雄伟、陶军锋因事因病请假。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郝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在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列席了会议。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农村能源条例》、《甘肃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会议审议了《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甘肃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草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的报告、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3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3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科技创新工作的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甘肃省专利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任命夏红民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会议还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