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草原条例(修订)》,决定予以批准,由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