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2 14:46:04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5月27日至29日在兰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陆武成、孙效东、周多明、李慧,秘书长张绪胜及委员共52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分三组进行,田宝忠、贡保甲,刘宝珍、何振中,武文斌、白继忠分别为三个组的召集人。常委会副主任马青林,常委会委员王锐、邢伟志、吉西平、李宝堂、陈琳、郭层城因事因病请假。省人大常委会咨询员崔玉琴、张开勋,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黄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和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兰州市南北两山绿化管理条例》、《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草原管理条例(修订)》的决定;审议了《甘肃省农村能源条例(草案)》、《甘肃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草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罚没收入收支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甘肃省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并相应调整省级财政预算的报告,审议了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甘肃省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并相应调整省级财政预算的审查报告,作出了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并调整省级财政预算的决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肃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罚没收入收支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