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要点(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1 16:49:38

                             2013年12月27日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3年工作总结2013年,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在省十二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省中心工作,按照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环境资源保护立法、专题调研、代表意见建议办理、陇原环保世纪行和双联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一、积极推进环境资源保护立法工作一年来,我委对全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向常委会提出环境与资源保护地方立法建议。《甘肃敦煌阳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和《甘肃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被常委会确定为2013年立法调研项目。2013年初,我委积极与省环保厅联系,了解《甘肃敦煌阳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案)》起草情况。为了使条例早日出台,我委牵头成立了由省政府法制办、省环保厅、阳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等单位组成的立法工作小组,通过立法工作协调会,专题研究、论证、修改草案。多次修改后,我委又组织立法工作小组成员赴敦煌进行立法调研,把在调研中了解到的情况归纳梳理后充实到草案中,增加了草案的可操作性。 我省是核工业大省,核放射源数量多,应用范围广,核管理问题显得比较突出,急需制订地方性法规,细化、强化我省各类核设施的管理。《甘肃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被常委会列为立法调研项目后,我委指定专人负责该法规起草工作。委员会领导利用在北京参加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的机会,了解国家及兄弟省市放射性污染防治立法情况,并在起草条例时做了借鉴。目前,该草案初稿已形成,省人大常委会已将其列为2014年立法制定项目。我委还对全国人大环资委和省人大相关委员会来函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甘肃省测绘条例》、《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研究,并及时反馈了意见。二、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监督实效2013年,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可再生能源法和气象法的执法检查工作。(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情况2013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由陈昌智副委员长带队来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在召开座谈会,听取省委、省政府汇报的基础上,检查组一行赴武威、酒泉、嘉峪关三市进行了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的实地考察。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陈昌智副委员长认为,甘肃在《可再生能源法》颁布以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与之配套的法规政策,编制了十二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增强了政府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指导作用,有效地发挥了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上取得了重大进展,成绩显著。通过执法检查,我省上下对实施《可再生能源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有了切实提高,对督促《可再生能源法》的贯彻落实,解决我省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加快产业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执法检查情况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委托检查气象法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张力学任组长、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哈全玉任副组长的执法检查组。检查组以气象灾害防御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等法律的贯彻情况、气象法配套法律法规制定执行情况、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为重点,赴兰州、平凉进行了实地检查。针对我省气象法和气象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还有待提高、配套法律法规政策还有待完善、行政执法力度还有待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还有待规范、气象事业投入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提出了建议。执法检查报告已于2013年9月上报全国人大办公厅、环资委。三、认真开展环境资源保护专题调研2013年,按照全国人大环资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我委高度重视环境资源保护专题调研工作,做到调研前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调研中深入基层、了解实情,调研后认真分析、提出建议,形成了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是我委工作的亮点之一。(一)协助常委会调研我省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生态保护建设情况    省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构建生态安全屏障的设想。2013年初,全国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期间,在甘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把甘肃建成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的建议。为该建议案能列为全国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案做好基础性工作,我委领导陪同常委会领导赴北京跟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对接,2013年8月,常委会组成了以副主任周多明、马青林为组长,部分在甘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专家和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水利厅、农牧厅、林业厅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两个调研组,对我省黄河上游重要水源补给区的生态保护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我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调研组先后赴甘南、临夏两州实地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提出了积极争取国家尽快批准设立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全面落实《甘肃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加大森林草原资源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科学考评工作机制等六个方面的意见建议。调研报告提交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得到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充分肯定。我委将调研报告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以常委会办公厅的名义转给省政府,为省政府在项目谋划、政策支持等方面提供了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二)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来甘调研督办全国人大(第1902号)重点建议案2013年7月,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白恩培带队,由全国人大环资委、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的相关人员组成的调研组来我省调研督办全国人大第(1902)号建议案。该建议案是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上甘肃团提出的“关于将甘肃确定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议”,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视,被列为重点建议案。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全国人大来甘调研,我委认真组织,积极协调,努力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调研组在听取省委、省政府的专题汇报后,赴武威、张掖进行了实地调研。经全国人大环资委督办调研后,国家发改委于8月对第(1902)号建议案给予了答复。12月中旬,《甘肃省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经国务院审定通过。至此,我省提出的经济、文化、生态三大战略平台全部获得国家批复。四、扎实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2013年,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以“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为主题,按照“务实创新”精神,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大型宣传采访活动。重点对各地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源涵养、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进行了正面宣传,对偏远山区群众饮水困难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对我省普遍存在的污水处理厂电价偏高,影响正常运营等问题进行了积极呼吁,同时对一些环境违法行为做了曝光批评。宣传采访活动促进了《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在我省的贯彻实施,提高了全社会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意识,促进了全省饮水安全保障工作。5月下旬,我委在兰州召开了陇原环保世纪行工作会议,总结了2012年的工作,颁发了2012年好新闻奖,表彰奖励了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安排部署了2013年宣传工作。9至10月,组织新华社、甘肃日报社等多家中央和省上主流媒体参加的记者团,由我委副主任委员武敬东带队,分赴兰州、白银和定西、庆阳四市开展了两次集中采访活动。为了让记者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做好后续宣传报道,我委还组织了陇原环保世纪行“媒体部门见面会”,邀请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的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就有关情况作了全面介绍,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根据活动开展情况,我委印发了5期陇原环保世纪行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交流了各地经验,促进了基层工作,创新了宣传方式,增强了活动实效。五、办好办实代表意见建议我委十分重视代表工作,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在执法检查、调研活动等日常工作中,积极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并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2013年7月下旬,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我委积极督办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41号建议。由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办公室一名副主任牵头,成立了督办小组,与省环保厅负责人共同赴天水市麦积区麦积镇现场办理当地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运行管理情况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的建议案。省环保厅就项目的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进行了现场解答,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六、深入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活动2013年,我委按省委的统一要求,在省人大“双联”办的指导下,全体干部同心协力,真心真意帮助联系村和帮扶户寻找脱贫致富新路子,改善生产生活水平。2013年,我委的联系点经过两次调整,4月由陇南市武都区汉林乡汉坪村调整到临夏州临夏县尹集镇麻莲滩村,7月又调整到临夏县麻尼寺沟乡赵家村。联系点调整后,我委干部及时到联系村,走访联系户,发放连心卡。委员会领导多次深入联系村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基本情况,与村干部、村民交流沟通,宣讲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了解村民们的发展意愿。在帮扶麻莲滩村期间,我委除落实联村联户六大任务外,积极为该村协调建立了一座卫生室。联系赵家村后,我委又积极帮助村上制定修改“两规划一计划”,并联系某服装厂为联系村赠送了价值8000元的衬衣。在常委会领导的帮助下,为赵家村协调了道路硬化、圈舍改造、人饮工程管道改造、劳动保障场所建设及劳动技能培训等项目资金数百万元。另外,我委还委托有关部门对临夏县的主要河流和饮用水水质进行了检测。通过半年的努力,赵家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2013年人均收入较上年度增长23%,圆满完成了省委下达的目标任务。七、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2013年是省十二届人大环资委换届的第一年,为了进一步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委员会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依托,全面加强了自身建设。(一)抓好日常学习根据2013年支部学习计划,我委采取了多种形式,组织大家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宪法、立法法和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机关的各项学习制度和规定,积极参加机关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通过学习,大家的专业知识均有较大进步,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二)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委员会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工作规则,使委员会各项工作职责更加明确,办事程序更加规范。凡是涉及委员会工作的重大事项,都要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决定,凡是提交常委会审议的法规(草案)、报告、决议、决定,都要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审议。每次会议都做到议题明确,准备充分,依法行使了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职责。(三)转变工作作风我委倡导团结、民主、和谐的工作作风。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充分听取大家意见建议,集思广益,民主决策,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工作中注重发挥每一个同志的优点和特长。坚持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议,每次会议均形成会议纪要,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四)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委按照省人大机关的部署要求,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了“规定动作”。在学习教育、征求意见环节,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和规定书目,撰写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向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各部门、对口联系的相关厅局及双联联系点所在的县、乡征求意见。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普通干部之间相互谈心,找出各自存在的不足;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实事求是地撰写了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了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根源,同时提出了今后改进的措施;大家诚恳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委制定了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都有了明显的进步。

  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我委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做好立法、监督、调研、陇原环保世纪行和自身建设等工作,为我省的环境资源保护事业做出新的贡献。一、立法工作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完善环境资源保护地方性法规为目标,认真做好以下立法工作。(一)制订项目《甘肃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二)调研论证项目1、《甘肃敦煌阳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2、《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3、《甘肃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修订)4、《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三)完成全国人大、国务院及相关部门交办的法律法规征求意见工作。二、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全国人大环资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做好执法检查工作。三、调研工作围绕我省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建设,对陇东黄土高原地区(平凉、庆阳)生态保护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同时,赴省外开展延伸调研,以增强调研效果。四、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2014年,陇原环保世纪行以“防治大气污染”为主题组织宣传活动,对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现场采访报道,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的普及,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助推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五、代表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配合代工委搞好代表视察、调研和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六、“双联”工作根据省“双联”办统一要求,结合我委联系点的实际情况,从改善基础设施、引进项目、发展养殖业等方面开展“双联”工作。七、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措施,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具体要求,结合委员会工作实际,积极探讨在新形势下做好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新路子。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按照党组及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以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条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二十一条”和“十不准”规定,严格按照常委会和委员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共同营造“凝心聚力干事业,风清气正促发展”的和谐氛围。三是加强与全国人大环资委和各兄弟省(市、区)人大环资委的联系,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继续加强与省政府环境资源保护部门及各市、州人大环资委的联系,沟通情况,取得工作上的互相配合和支持。四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心协力做好工作,圆满完成委员会年度各项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