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3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1 16:18:37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3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4年1月16日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郑玉生

  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一、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3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民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积极争取中央支持。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重点支出,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努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全省公共财政收入606.5亿元,增长18.2%,支出2308.2亿元,增长12.1%;其中省级收入191.5亿元,增长14.7%,支出470.5亿元,增长12.9%。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374.8亿元,支出386.4亿元;其中省级收入107.8亿元,支出91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6亿元,支出3.6亿元;其中省级收入6.5亿元,支出3.2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25亿元,支出375亿元;其中省级收入142亿元,支出116亿元。2013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财政收入总量小,增长速度放缓,各类刚性支出需求不断扩大,收支矛盾突出。部分财政资金投入分散,效益不高,引导放大作用发挥不够。预算管理不够规范透明,财政支出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有待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不健全,风险防控和化解机制亟需加强。二、2014年省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196.2亿元,同比增长13%;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396.8亿元,同比增长6.9%。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07.9亿元,支出预算为138.8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6亿元,支出预算为6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59.6亿元,支出预算为136.2亿元。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4年省级预算草案贯彻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体现了积极的财政政策,符合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收入预算充分考虑了经济增长、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税收政策调整和非税收入变化等因素,积极稳妥,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指标相适应。支出预算围绕全省发展战略,统筹兼顾,有保有压,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保障重点支出,较好地体现了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促改革、惠民生的要求。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明确,措施得力。预算草案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3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4年省级财政预算草案。三、为了做好2014年财政工作,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一)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落实促进发展、扩大内需、调整结构的财税政策措施,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管理,清理规范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依法征收,确保应收尽收,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力度,提高政府财力综合使用效益。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新一轮扶贫开发、支持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等发展机遇,用足用活用好国家对我省的各项扶持政策,努力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奖励、节庆、展会等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大力支持“3341”项目工程建设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加大农业投入力度,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粮食生产,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加大城镇化建设投入力度,提高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社保、就业、保障性住房等投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三)深化财政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绩效考核。盘活财政存量,用好财政增量,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落实偿债责任,逐步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工作,提高财政管理效能。(四)严格执行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维护预算的严肃性。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严格依据法定程序办理预算执行中的追加、追减及调整事项。强化审计和财政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在对财政资金实行全覆盖监督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中央和省上重大决策部署、重大财税政策特别是涉及民生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以及重点领域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抓好有关问题的整改。大力推进预算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