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9 16:33:00

  关于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

                  甘肃省审计厅厅长何振中

  省人大常委会:   2011年7月27日,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了《关于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3个多月来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纠正落实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厅也积极协助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审计决定。受省政府委托,现将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关于今年预算执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今年的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这个中心,按照省委、省政府“四抓三支撑”的工作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自觉地把审计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加强对宏观政策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注重分析、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着力保障宏观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在更高层面上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建设性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   今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束后,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主持召开省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省审计厅关于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各副省长要按照“分管负责制”的要求,指导查出问题的分管部门逐一整改落实;对相关政策尚不明确的,要召集分管部门和审计部门就今后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的规范形成一致意见,从制度层面上避免类似问题发生。省审计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要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整改进度。省政府办公厅要在9月底前汇总整改结果,按分工分别呈送各副省长阅处。按照省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审计厅今年在全省审计系统组织开展“质量建设和整改落实年”活动,修改和完善了审计质量管理办法,举办国家审计准则培训班,专门组织力量对每个项目的审计决定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各市州审计质量建设和审计决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和引导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高度重视审计质量,积极主动地帮助有关单位及时整改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   近两年来,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强力推动下,省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对整改工作越来越重视,整改落实效果显著。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不断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去年7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审计整改工作已成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并纳入了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审计整改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了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把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结合起来,经省政府批准,审计厅在9月22日的《甘肃日报》刊登了《甘肃省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进一步促进了审计整改工作。   各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采取各种措施,逐条落实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民委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规定整改时限。二是对照检查,逐条认真整改。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环保厅、省监狱局对照审计查出的问题,逐条进行落实。兰州市、天水市、白银市、甘南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市州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责任,加大督办力度,就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制定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三是整章建制,注重长效机制。省工信委按照审计建议,重新修订了《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级预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出台了《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投资项目效能评价办法》,省地税局针对审计意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的通知》,从机制制度层面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由于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领导对审计工作高度重视,省政府督导整改工作力度大,各有关单位坚持标本兼治,使审计决定得以较好落实。   二、关于违规违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今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中,13个省级预算执行单位查出问题8类,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16类,4市州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4类。截至11月15日,已纠正或制订整改措施,正在整改落实的25类,资金已使用,无法整改落实或一时无法整改落实的3类,主要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坐支土地出让金和节能减排项目审计中发现的污水处理厂亏损比较严重,污水排放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问题。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和购置设备,因没有资金来源无法整改,但各单位都表示要根据审计意见,今后将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土地出让金大多用于企业改制和支付土地补偿费、城市建设等支出,已无法全部收回。但各市州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已采纳审计建议,制定了规范土地出让金管理的措施、制度、办法;针对节能减排项目及污水处理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省工信委加强了制度建设,通过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有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减少此类问题。具体情况是: (一)省财政厅整改落实情况   1.省级预算单位结余资金数额较大的整改落实情况。财政厅已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指标下达率、用款计划报批率和部门实际支出率。同时,还将严格控制结余资金规模,对于因工作力度不够造成的项目资金结转,将统一收回用于平衡预算。   2.未及时征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整改落实情况。财政厅已协调国资委等部门采取发文通知、上门督促或开会座谈的形式督促企业尽快上缴收益。对于未能按时清缴的,将联合主管部门对欠缴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对仍然不能清缴的企业,不再给予财政专项补助,欠缴额从已安排的财政专项补助中扣除。(二)省地税局整改落实情况   1.延缓征缴税款1955万元的问题。兰州、天水、定西市地税局已责成相关征收单位认真整改,延缓征缴的税款已全部于2011年8月10日前入库,并按规定加收了滞纳金。   2.应缴未缴税款1804万元的的问题。省地税局已责成相关征收单位认真整改,应缴未缴的税款已全部于2011年8月10日前入库,并按规定加收了滞纳金。(三)省级预算执行部门整改落实情况   1.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部门滞留的专项资金已拨付项目1045万元,其余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和工程验收情况拨付。省第一、第二劳教所、省女子劳教所将劳教经费89万元用于机关车辆维修及燃油等费用的问题,由于此项费用已经支出,无法追回,上述单位表示今后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收支核算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8个部门根据审计决定,已按照有关规定将少计收入2187万元调整账务。7个部门已按规定将结余资金如实编入会计决算,并对交付使用固定资产进行实物登记与会计核算。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虚列经营费用200万元的问题,省环保厅已责成该院调整会计账目。   3.非税收入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省水资源委员会降低标准少征31个单位水资源费8590万元的问题,省水利厅已多次与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沟通协调,报省政府同意,从2011年7月1日起按标准足额征收缴纳水资源费。民政厅将房租收入365万元未上缴财政的问题,民政厅决定从2011年开始,按规定将房租收入及时上缴省财政。其余部门也按审计决定,向财政厅提交非税收入的各项审批手续,表示今后要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落实情况。省女子劳教所干警办公楼、习艺楼等4724万元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已根据审计决定要求,补记固定资产账。建设厅712万元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已调整有关账目。其余单位已按审计决定完善相关手续,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如实反映固定资产状况。(四)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整改落实情况   1.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部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省政府已着手研究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并责成省政府金融办具体负责清理、整顿融资平台公司。同时,有关市州政府也结合各自实际,正在积极研究制定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办法。二是一些单位违规使用债务资金的问题。涉及的单位已对违规使用的债务资金进行了清理,限期收回不合格的贷款资金。截至2011年9月底,部分已收回,其余正在催收中。三是部分单位违规取得债务资金的问题,省财政厅、审计厅已督促相关部门摸清下属单位违规取得债务资金的存量,分析结构,积极筹措偿债资金,限期偿还违规举借的债务。至2011年9月底,已有5.5亿元违规取得的债务资金通过置换抵押物、改变担保单位、逐步还贷等方式整改。四是部分融资平台公司注册资本未按规定到位、抽逃资本的问题,涉及的市州已为融资平台公司调整了注册资产,正在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五是部分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未安排使用的问题,已有部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大部分项目正在建设中,资金需要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拨付,还有的项目正在办理审批手续,暂时不能拨付资金。   2.全省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榆中县水政水资源办公室等6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84万元,用于弥补公用经费的问题,6个单位已调整账务,追回了挤占的专项资金。二是14个县的水利项目配套资金1.4亿元不到位的问题,由于各县财政相对困难,正在积极协调,争取在不影响工程的前提下分期分批落实。三是甘州区水政水资源办公室等4个单位少征水资源费471万元的问题,已对未征收水源费的单位发放了缴费通知书,责令其补缴。对个别用水量有争议的单位,将重新核定用水量,按核定后的用水量足额征收到位。四是宁县财政局等5个单位少计收入2913万元的问题,各单位已根据审计决定调整了账务。   3.天水至定西高速公路建设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项目资本金不到位9.6亿元的问题,省交通运输厅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充实项目资本金。二是未及时缴纳税金8439万元的问题,截至10月20日,已上缴税金4200万元,其余将在年底前缴清。   4.全省节能减排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未按期开工建设的问题,涉及两个项目,一个项目已落实资金来源,部分资金已到位,项目正在建设;另外一个项目由于市政府城市规划发生重大变化,项目被取消,中央补助资金已收回。二是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的问题,涉及一个项目,该项目已建设完工并通过了财政部节能项目核查,剩余奖励资金已清算完毕。三是建设程序和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省工信委已责成当地建设部门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四是验收考核不及时的问题,省工信委已安排涉及的项目今年完成财政部核查,督促企业做好项目验收准备。五是污水处理厂建设中存在的设计能力与实际不符,污水排放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项目、资金多头管理的问题,省工信委重新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了投资项目效能评价办法,通过对政府投资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从核准备案、建设过程到建成投产、竣工验收各阶段的全面分析、评估,实现对项目建设的有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市州财政收支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厅对兰州、天水、白银、甘南4市州政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积极督促进行了整改。   1.应缴未缴、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整改落实情况。景泰县财政局和秦州区非税局等将非税收入、土地出让金和资产处置收益2879万元未上缴国库的问题,秦州区非税局等已将非税收入和资产处置收益2060万元上缴国库,景泰县土地出让金和资产处置收益已用于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无法整改。景泰县政府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和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安宁区财政局少缴省级人防易地建设费、省级土地出让金的问题,由于资金已用于重点人防工程建设和征地补偿,安宁区财政局表示今后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上缴应缴的收入。兰州市和城关区财政局等将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征地补偿款等资金2.6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上述单位已将以上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2.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等收入的整改落实情况。白银市、平川区、靖远县国土局等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征地拆迁补偿费、采矿权价款等1.7亿元的问题,白银市、平川区、靖远县国土局等已将上述收入全额征收入库。天水市国土局未及时收缴土地出让金2.8亿元的问题,天水市国土局已责令拖欠土地出让金的用地单位限期缴纳并加收滞纳金。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土地出让金及时入库。财政局未及时收缴国有资产出让收益410万元的问题,目前正在积极催收。   3.挤占挪用、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的整改落实情况。甘南州财政局将专项资金2964万元用于平衡预算的问题,甘南州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结余结转资金使用管理,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发改委出借专项资金的问题,州政府已督促发改委尽快收回出借专项资金。白银市教育局、水务局挤占专项资金329万元,用于绿化补助和补充公用经费的问题,水务局将从行政事业经费中节约208万元归还被占用的专项资金,教育局已责成相关单位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   兰州市、城关区和安宁区财政局将2009年以前项目资金1.8亿元,连续两年结转和未及时拨付还本付息专项资金6973万元,粮食补贴专项资金1113万元的问题,兰州市、城关区和安宁区财政局已对结转项目和资金进行了认真清理,保证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增强资金的时效性。部分资金已拨付到位,其余资金将按照项目进度拨付。平川区财政局未及时拨付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918万元、国土局未及时下拨土地开发专项资金2948万元、工业和信息化局未及时下拨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788万元的问题,788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其余资金将按照项目进度拨付。甘南州财政局未及时下拨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和奖补资金119万元的问题,州政府已督促财政局及时足额下达滞留的专项资金,确保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作用。   4.虚列支出的整改落实情况。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财政局将4.8亿元专项资金在一般预算列支后,拨入基本建设等专户,未拨付项目单位,形成虚列支出的问题,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财政局从2011年1月起,已根据项目进度陆续拨付到位。白银区财政局虚列支出,挂暂存款的问题,白银区财政局已于2011年6月全部拨付完毕。平川区、景泰县、靖远县财政局等单位虚列支出,挂暂存款的问题,截至2011年4月,平川区财政局已将挂账资金全部支付到位,会宁县已支付8000万元,除质保金外,其余资金确保年内全部支付。景泰县1.7亿元已全部进行了清理,并严格依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真实反映专项资金的使用结果。靖远县2.4亿元资金已于2011年8月前全部支付到位。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建议(一)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人大评议、政府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注重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整改责任制、问责制、考评制、督办制。各单位主要领导对审计整改负主要责任,对不认真整改或整改效果不好的,要依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二)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经济管理随着经济、法律、政治等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各单位应将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本着依法、科学、效能、节约的原则,不断健全管理制度,不断创新管理机制,通过制度规范,促进管理水平提升,促进经济效益提高。(三)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依法加快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的力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应以通报或通过政府网站公布等形式公开,以公开促整改。通过多层次的监督和广泛的社会参与,推动预算执行和审计整改的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