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9 16:29:27

  《关于召开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书面)

      ——2011年11月22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张开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的规定,经研究,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拟于2012年1月召开。这次会议将在中共甘肃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团结动员全省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这次代表大会对于认真总结2011年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工作,全面部署新一年全省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开好这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会议的筹备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会议的有关事项已报请省委同意。现在,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就召开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一、关于会议时间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拟于2012年1月9日至13日在兰州召开,1月6日至7日报到,8日召开预备会议,9日上午举行大会开幕式,13日下午闭幕,会期5天。二、关于会议议程会议的建议议程共七项:(一)听取和审议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议甘肃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书面),审查和批准甘肃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议甘肃省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和批准甘肃省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2年省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选举事项及其他。三、关于会议日程为圆满完成这次会议预定的任务,正式会议拟安排5天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两天时间(1月9日至10日):9日上午,举行大会开幕式、听取政府工作报告;9日下午至10日全天,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及计划、预算报告。第二阶段两天时间,(1月11日至12日):11日上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表决选举办法草案。11日下午至12日全天,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酝酿选举事项。第三阶段一天时间(1月13日):13日上午,继续酝酿选举事项、审议各项决议草案;13日下午,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进行选举事项);举行大会闭幕式(表决各项决议草案)。现将以上说明和关于召开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一并提交本次会议,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