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9 16:27:57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现将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一、建议提出和办理的基本情况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奋斗目标,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重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省情和当地实际,在视察和调研,深入了解社情民意的基础上,共提出建议873件。这些建议内容广泛,涉及面广。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业交通、财政金融、农林水利、科教文卫、城建环保以及社会公共事务等方面约占建议总数的95%,其它方面的建议占5%左右,有关承办单位已于2011年7月31日前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共落实资金约13亿元。所提建议中,问题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A类)270件,占建议总数的30.9%;正在解决和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407件,占建议总数的46.6%;暂时不能解决,留待以后研究解决的(C类)196件,占建议总数的22.5%。其中A、B两类建议677件,占承办建议总数的77.5%,比2010年提高3.1个百分点。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代表建议较之往年,质量有所提高。绝大部分代表建议紧密结合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和事关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问题,内容明确,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的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方案,针对性较强。二、加强和改进办理工作,努力提高办理质量(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承办代表建议的责任制度一是制定、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和办法。各承办单位针对办理代表建议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办法,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省政府在把办理代表建议纳入部门问责内容的基础上,去年12月,重新修订出台了《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规定》。各承办单位认真执行新规定,结合实际,对本单位办理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严格办理工作程序、方法和步骤。分别建立了办理工作督查制度、办理情况通报制度、答复意见审核制度,做到办理任务、办理人员、办理时限、办理质量“四落实”。省法、检两院还将办理代表工作纳入庭室和个人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二是确定专人负责。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省政府办公厅都由1名处级干部专门负责办理代表建议的具体工作。一些承办量较大的厅局都建立了部门主管领导、主办处室、办公室主任、具体承办人员的分级负责制,使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有人抓,每件建议有落实。省水利厅、省交通厅、省卫生厅、省农牧厅等承办单位一把手直接参与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亲临办理现场,调查研究,指导落实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三是严格答复程序。省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省法、检两院进一步规范了对代表建议的答复程序。要求具体承办人员拟稿,处室负责人复核,办公室审稿,最后报经单位分管领导审阅后以文件形式签发。避免了答复的随意性,使答复内容更准确、到位,增强了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的严肃性。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由承办委员会提出答复意见,报办公厅复审后以办公厅名义行文答复的做法。代表工作部门还严把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答复的关口,对不符合规范的一律退回去重新答复。办理制度的不断改进和完善,保证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序进行。(二)不断完善和改进建议办理工作方式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多样性,不断寻求新的办理工作方式,是省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和各承办单位不懈努力的方向。去年的主要做法是:——开好交办会,统一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为增强时效性,有利于各承办单位结合办理代表建议制订工作计划,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刚一结束,立即召开了建议交办会。省“一府两院”等承办部门分管建议办理工作的厅级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参加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刘永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玉琴等省上领导在会上分别讲话,对办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排,要求各承办单位领导和办理人员提高思想认识,把办理代表建议当作落实科学发展观、改进政府工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甘肃的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对待。强调各承办单位要有一名厅级领导负责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确保及时把代表建议分门别类地交给承办单位;承办单位确保把建议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部门确保逐件认真办理;办理完结后确保百分之百答复代表”的工作要求,同时还要求承办量在10件以上的承办单位至少要有1-2件现场办理,现场办理的次数不能低于上年。各承办单位、特别是一些承办量较大的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会后立即召开内部交办会,分解办理任务,研究制定办理计划。通过统一交办,各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了对办理代表建议重要性的认识,对办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从办理结果看,所承办的建议百分之百地答复了代表;现场办理场次也多于去年;解决问题的比率也有明显提高。代表反馈意见显示,绝大部分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加强与代表的面商和沟通。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与沟通,着力提高代表的满意度,这是去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的一个显著特点。很多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前,采取电话联系、登门拜访、信函等多种途径,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意图和办理要求。对于一些限于目前条件不能解决的问题,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因,求得代表理解与支持。对于代表不满意的建议,进行专题研究,重新办理答复,直至代表满意。一些承办单位积极开展办前拜访,了解代表意图;办中走访,与代表共商解决办法;办后回访,掌握代表满意程度的“三访”活动。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等单位在坚持“走出去”现场办理代表建议的同时,将代表“请进来”当面听取意见,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省农牧厅、省交通厅结合现场办理,采取并案办理的方式,就该代表团提出的其它建议一并商讨解决,节省了时间,节约了开支,提高了工作效率,深受代表和基层好评。——不断加大现场办理力度。现场办理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强,实际效果好的特点,对于提高代表执行职务的积极性,树立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望,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社会反响很好。越来越多的承办单位采用这种方式,有力地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省政府办公厅十分重视现场办理工作,作为办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协调,及早安排,精心组织落实。去年省政府系统安排代表建议现场办理43场(次),是本届现场办理最多的一年,共解决资金8000多万元。——重视协调办理。随着代表建议质量的逐年提高,涉及内容也由单元化向多元化、由个案向综合方面转化,许多建议所提问题牵扯多个单位和部门,需要通力合作,联合办理。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出面协调,明确各方责任,在主办单位的积极协调努力下,其他有关厅局密切配合,使问题得到较好地解决。  (三)强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对代表建议承办工作进行督办,是确保代表建议办理时效和质量的有效措施。省人大常委会加大对代表建议督促办理力度:一是深化常委会主任督办制度。常委会副主任率先垂范,每人确定一件代表建议带头进行督办,深入基层,走企业入村户,实地调查研究,主动联系代表,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很强的指导意见,不仅扩大了现场办理代表建议的社会影响,也有力地促进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去年,在从承办部门提供的现场办理计划中确定现场督办建议的基础上,有些建议是在办理计划之外确定的,拓展了常委会领导现场督办代表建议的范围。二是坚持由专门委员会对重点建议进行督办。为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更有实效,省人大7个专门委员会在常委会副主任带动下,各督促办理一件重点建议。各有关专门委员会很重视这项工作,委员会主任亲自抓落实,明确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系,率有关承办单位到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有些专委会在督办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一面积极与承办单位商讨最佳解决办法,一面多次与当地有关部门及提出建议的代表联系,实事求是地说明原因,取得代表的理解,使问题得到较好地解决。三是督促检查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适时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对一些承办部门的办理工作进行检查了解。在现场督办代表建议的过程中,对有关承办单位已经办理的一些代表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采取听汇报、现场查看、与代表面对面交流等方式,维护代表提出建议的权威性、严肃性。省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还采取二次办理答复,通报督办、电话催办、信函转办等形式,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实效得到提升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制度的需要,是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及承办单位的法定职责和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开展各项工作的有效措施。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区分轻重缓急,坚持把符合国家政策和投资方向而群众又急需解决的问题、前期准备工作充分的建议重点办理。条件成熟的立即解决,条件一时不成熟的列入计划逐步解决。对一些尚不具备解决条件的建议,实事求是地向代表作出解释,求得代表的理解和认同。一些较高质量的代表建议得到承办单位的积极办理,对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围绕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问题提出的建议得到采纳,有些项目已经列入规划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省政府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机遇,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对这部分代表建议给予了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国家投资予以解决。如定西代表团陈天雄等代表提出《关于将定西市列为中国中医药产业发展示范区进行重点扶持的建议》,省工信委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陇药产业发展的意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和投资,协调衔接,实地考察调研,安排2144万元重点对定西药业给予倾斜扶持。金昌代表团刘颂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加大对金昌市热电联产(2×330MW)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力度的建议》,省发改委认真办理,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支持并同意立项。该项目需投资29亿元,投资方已基本确定,前期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二是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体现科学发展等方面提出建议,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使所提问题得以落实。如省发改委在办理嘉峪关代表团卢红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全省新能源产业布局的建议》时,多次向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汇报、衔接,将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纳入国家规划,一期工程550万千瓦已经建成装机,二期规划也已完成,目前正在加紧开展前期工作。省政府对循环经济工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十分关注,酒泉代表团刘明福等代表提出《关于请求尽快出台就地消纳电能促进循环工业发展优惠政策的建议》,省政府根据已经制定的《关于推进工业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从科技创新、财金、人力、环评、土地资源等方面出台了配套优惠政策,支持现代高载能产业的发展。三是把围绕创建和谐社会和“三农问题”提出的建议,摆在重要位置予以解决。如,甘南代表团楚才元代表提出《关于将甘南州检察机关公用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全额纳入省级财政予以保障的建议》,省财政厅按照省政法转移支付分配方案“保基本、保基层、扶贫困”的原则,安排启动资金405万元,有力地促进了甘南地区社会治安的稳定。省农牧厅按照中央和省委两个1号文件精神,认真办理庆阳代表团周强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能源建设力度的建议》,申请庆阳市农村沼气项目中央补助资金2400多万元,并安排省级配套资金320万元,使庆阳农村能源建设力度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省水利厅在现场办理过程中,在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变更办理计划,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解决张顺林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武山县老灌区改造和支渠配套的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将武山万亩老灌区全部纳入省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解决4个灌区资金1440万元,并对老北灌区继续给予资金补贴与扶持。四是积极办理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社会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代表们对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国有企业破产重组、农民工问题、城乡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以及医保、养老等问题给予了极大关注。各承办单位也把办理此类建议与省委、省政府为民承办的27件实事相结合,作为执政为民、维护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精心安排,认真落实。省卫生厅结合办理定西代表团白秋枫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申请支持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的建议》,在解决陇西县40个标准村卫生室建设的同时,还对定西市村医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免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配置基本医疗设备等方面给予倾斜扶持。省交通厅现场办理陇南代表团郭建博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修建成县红川镇席郝村便民桥的建议》,在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的带领下,多次深入基层,实地查看,和当地有关部门座谈讨论解决方案,与提建议代表面对面地沟通,现场决定补助资金243万元,解决两岸五个建制村1.2万多群众的出行难问题。此外,有关承办单位还办理了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一些建议。总结2011年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代表的期望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加以改进: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的联系,加强面对面的沟通,使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代表更大程度地满意。二是继续加大跟踪督办的力度,力求形式灵活多样,内容深刻切实。省人大常委会将在适当时候继续对“B类”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将扩大跟踪检查承办单位的范围。各承办单位应先期加强对“B类”建议办理的自查工作。三是一些建议交办不准确,不及时。个别部门对交办不准确的建议责任心不强,没有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影响了建议办理的整体效率。四是努力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加强对代表履职能力的培养,注意引导代表高瞻远瞩,识大体,顾大局,在事关国家大政方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使监督职能等方面提出更高质量的建议。   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甘肃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和省委关于甘肃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以及省人大常委会的中心任务,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监督、构建和谐甘肃、促进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改进办理工作方法,提高办理质量,开创办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