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4号)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的决定》已由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1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