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8 16:50:38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1年9月28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工作的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现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在年初“两会”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交办会上,收到甘南团楚才元代表《关于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强化甘南州检察官队伍教育培训的建议》和《关于请求省上协调内地发达省市和省内检察院对口支援甘南州检察机关的建议》,省检察院十分重视,积极办理并已向楚才元代表和甘南州人大常委会书面答复了办理情况。同时,在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期间,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到各代表团旁听审议情况。会后,及时对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会议简报整理的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旁听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梳理,专门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研究了落实交办事项和代表意见建议的工作措施。下发了《关于印发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代表意见建议。全省各级检察院以代表的意见建议为动力,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强化措施,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具体建议   为落实楚才元代表提出的《关于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强化甘南州检察官队伍教育培训的建议》和《关于请求省上协调内地发达省市和省内检察院对口支援甘南州检察机关的建议》,省检察院结合实际,制定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甘南、临夏检察工作发展的意见》,从业务指导、人员教育培训、资金项目援助等五个方面对进一步支持和促进甘南检察工作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成立由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任组长的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确定9个对口帮扶单位和8个部门分别帮扶甘南州两级检察院。出台的《甘肃省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中,明确了加强甘南州检察机关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目标。积极汇报争取高检院加大对甘南州检察机关的教育培训力度,国家检察官学院在今年为甘南州检察机关单独举办两期综合业务培训班,培训经费由高检院予以资助,有69名甘南州检察干警参加了第一期综合业务培训。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有46名甘南州检察干警参加了省检察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3名干警参加司法考试集中封闭辅导培训,组织全州检察干警参加了全国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轮训及全国检察机关公诉和侦监部门全员电视网络培训,计划安排甘南州院9名干警到省检察院挂职锻炼,已到位2名干警。加大对甘南州检察机关业务指导力度,省检察院相关部门对甘南州院举办的侦查监督、计算机应用、统计、档案等4期业务培训班,进行了具体指导。对甘南州检察机关办理的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开展的庭审观摩活动进行了实地指导,进一步促进提高了甘南州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以代表意见建议为动力,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工作   代表们在审议“两院”报告中,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强化诉讼监督和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认真落实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紧紧围绕大局,着力保障和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认真落实代表提出的增强服务大局意识、积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省检察院紧密结合省情,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十二五”规划促进甘肃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意见》和《甘肃省检察机关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规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专项行动,依法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等犯罪嫌疑人158人,提起公诉200人;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18件123人,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17件134人,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工程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围绕工程建设领域易发多发职务犯罪环节开展预防调查131件,向有关单位和项目业主发出检察建议48份。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为认真落实代表提出的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建议,全省检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1至8月,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01件736人,同比分别上升7.97%和7.13%。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38件63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3件10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829余万元。组织开展了查办家电下乡和涉农领域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行动。坚持健全制度与提高办案质量“两手抓”,认真落实加强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进一步深化查办与预防相结合的工作格局,深入推进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完善职务犯罪预防年度综合报告制度,向有关单位提出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的检察建议1019件,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338次。举办了“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甘肃巡展,14个市州的5000余家单位、干部群众19.6万余人次参观展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强化诉讼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为认真落实代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的建议,全省检察机关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为契机,不断增强监督意识,强化监督措施,着力维护司法公正。1至8月,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21件,纠正不当立案235件,同比分别上升15.1%和34%;纠正漏捕557人,纠正漏诉136人,同比分别上升25.5%和23.6%;对不符合逮捕和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306人,不起诉23人;对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71件,同比上升9.23%。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831件,法院审结64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处理51件,原判改变率为79.7%。立案侦查涉嫌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74人。开展了全省职务犯罪罪犯刑罚执行情况专项检察活动,查办发生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中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件7人。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着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认真落实代表提出的不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建议,组织全省检察干警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采取专题讲座、学习党史、走访基层等形式教育干警增强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加强检察人员思想动态分析,及时提醒、教育和帮助干警,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服务、怎样服务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19期,培训干警1709人次。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细则》和《甘肃省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意见》,着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巡视制度、检务督察和上级院派员列席下级院民主生活会制度,对武威市院进行了巡视,对平凉、庆阳、白银等地干警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执法档案、执法责任倒查、案件评查和个人工作情况公开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干警规范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三、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   全省检察机关在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的同时,为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省检察院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对自觉接受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检察院采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观摩庭审、接受执法检查、定期报告工作等方式,诚恳接受、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认真执行省检察院领导包团分工制度和联络员制度,给人大代表订阅《检察日报》,寄送《甘肃检察要况》,及时向人大代表汇报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部署和重要决策,主动为人大代表监督、支持检察工作提供平台,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代表的期望与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加大力度,切实将代表的建议意见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