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8 16:46:34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2011年9月28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安排,省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组成调研组,于今年4月至7月对我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工作展开前,调研组认真学习了涉侨法律法规,召开了由省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省政府侨办、省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省侨联参加的“四侨”联席会议,共同商议了调研活动的有关事宜。调研组制定下发了调研通知和调研工作方案,细化了调研阶段的任务和方法步骤。6月份,调研组配合全国人大华侨委调研组共同赴临夏州、甘南州、武威市、张掖市、酒泉市、嘉峪关市、敦煌市、夏河县进行了调研;7月份,调研组又赴兰州市、白银市进行调研,还委托天水、金昌、平凉、庆阳、定西、陇南六市人大常委会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反馈了调研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制定完善配套法规规章,推进侨务工作法制化建设为切实有效地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相关法规,按照侨务工作“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原则,我省先后制定出台了多件涉侨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规定。1994年颁布实施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标志着我省侨务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2008年11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实施办法结合省情、侨情实际,进一步充实了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的内容,突出了侵犯权益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了政府主管部门在维护侨益方面的职责。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一是1998年,省侨办与省教委、省人事厅、省劳动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归侨退休、归侨侨眷住房就业和其子女升学等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回国工作三十年以上的归侨职工退休待遇、归侨侨眷住房、就业、子女升学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二是出台了《甘肃省办理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登记表规定》。三是制定了《甘肃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华侨捐赠使用管理办法》。四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侨办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散居困难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工作的意见》,解决我省散居困难归侨侨眷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省政府侨办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做好散居困难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工作的实施细则,拟在今年年底前出台施行。   (二)广泛学习宣传侨务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依法护侨的社会氛围   全省侨务部门都十分重视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省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把侨法学习宣传作为依法护侨的首要环节常抓不懈。省实施办法修订施行后,省侨办组织召开省市“四侨”负责人参加的学习宣传侨法及省实施办法的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贯彻意见,并协调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侨法列入全省“五五”普法教育的内容,使侨法宣传教育活动保持了经常化、制度化。省人大常委会举办全省人大侨务工作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的领导作侨法专题辅导,对14个市州的人大侨务骨干进行了培训。省人大民族侨务委员会印制了10000册涉侨法律法规宣传册,发给全省省直机关和各级人大常委会。各市州侨务部门每年都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举办辅导报告会、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印制宣传册、媒体报道、增设侨法宣传角等等,向党政干部、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广大群众宣传侨法,推动了侨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   (三)深入贯彻落实侨法,切实维护侨胞的合法权益   一是认真解决利益诉求。2003年以来,省侨办共受理海外华侨华人、归侨侨眷涉及经济纠纷、房屋拆迁、退休待遇、子女升学就业、生活困难补助、医药费报销等问题来信来访1491件(人、次),解决了大量事关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切身利益的困难和问题。2007年,省侨办会同省信访局联合转发了《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国家信访局〈关于海外侨胞来信反映国内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要求各市州侨办、信访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重视海外侨胞来信反映的处理,结合实际工作,调整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贯彻落实,为更好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积极维护政治权益。目前,全省归侨侨眷中有257人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195人当选为政协委员,有112人担任县级领导职务,35人担任地级以上领导干部。三是全面落实优惠政策。对归侨侨眷子女升学和高考落实了加分照顾措施,对归侨侨眷住房、就业、出国探亲、定居的权利和待遇给予了保障。省侨办先后为55名归侨子女落实了高考加分政策,部分学生进入了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学习。近六年来,兰州市为120名归侨侨眷子女在初、高中升学中享受到降分录取照顾,为23名归侨侨眷解决了住房问题。临夏州协调落实了侨眷私房11间,为22户侨眷进行了划地自建房屋安置,为82名侨台属子女安排了正式工作。酒泉市会同有关部门为6名特困归侨侨眷子女解决了就业问题,协调社区解决了部分归侨享受低保事宜。武威市积极落实旅蒙归侨境外工龄问题,并解决了旅蒙归侨遗留20多年的房屋产权问题。   (四)扶贫救助,着力解决贫困归侨侨眷的生产生活困难多年来,各级政府大力开展侨务扶贫工作,坚持走输血、造血、循环发展的路子,全省近60%的贫困归侨侨眷生产和生活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1、政府救助,切实解决归侨侨眷实际困难。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范围内对“一法两办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及省实施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向省政府转送了常委会委员审议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引起了省政府的重视,为帮助解决贫困归侨侨眷的实际困难,省财政决定将贫困归侨生活补助纳入正常年度预算,每年拨付240万元作为生活补助专项经费。今年年初,国侨办等九部委下发了《关于做好散居困难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工作的意见》,省侨办牵头组织省直九个部门召开了座谈会,研究拟定了贯彻实施细则,目前正在征求意见,拟在年底下发全省执行。2、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归侨侨眷扶贫工作。近年来,省上先后投放扶贫资金(扶贫贷款)263万元,扶持贫困归侨侨眷开发种植、养殖、运输等产业,有力地改善了贫困归侨侨眷的生产生活状况。省政府侨办在兰州市设立了“全省归侨侨眷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中心”,目前,已有482名归侨侨眷下岗职工参加了再就业培训。一部分人通过培训,已经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白银市根据政协委员的提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归侨侨眷失业人员就业工作的通知》,加大了对归侨侨眷、侨属下岗失业人员创业信贷支持和就业扶持力度,采取多种方式给予资金补贴。张掖市筹集资金1100多万元,为贫困归侨侨眷修建水窖60眼、暖棚羊舍50座、乡卫生院1所、小康住宅楼3栋;针对该市两个侨乡(肃南县白银乡和甘州区平山湖乡)居住分散、生态环境恶劣的实际,组织实施生态移民工程。临夏州将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归侨侨眷,优先纳入城乡低保和农村危旧房改造,全州已纳入城乡低保的贫困归侨侨眷有95户,危旧房改造53户。3、上下联动,定点帮扶初见成效。积石山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是国务院侨办的定点帮扶县。国侨办高度重视积石山县经济社会发展,多次组织侨资企业西部行活动,动员海内外华侨华人和侨资企业,到该县投资办厂,兴办公益事业,帮扶款物总计近1亿元。修建改建了22所侨心小学,5家侨心医院,实施侨居工程426户,发展家庭畜牧养殖830户,培训干部110多人,输出劳动力3500多人。省侨联已初步建立了全省特困老归侨帮扶机制。临夏州各级涉侨部门制定扶贫计划,筛选扶贫项目,积极争取扶贫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使侨务扶贫助困的效益得到了充分发挥。   (五)创造条件,促进侨资企业的发展1、侨资企业数量逐年增多。目前,我省参加省工商局年检的侨资企业共有310家,其中合资企业172家,独资企业121家,合作企业17家。投资来源涉及31个国家和地区,实际到位资金114亿元人民币。在实收资本中,300万元以上的有167家。大部分侨资企业都在兰州市,有242家。这些企业涉及国民经济行业的多个类别,主要有:信息传输、石油化工、房地产开发、农副产品加工、中药材种植、有色金属矿产勘探及旅游餐饮等行业,其中一些企业具有世界竞争力,如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石油多项计量领域拥有完整、自主的知识产权,技术上处于国际领先水平。2、合力搭建引资引智的新平台。全省各级侨务部门积极招侨资、引侨智、用侨力,始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省政府配合国侨办实施“侨资企业西部行”活动,专门成立了以省政府侨办牵头的“项目推进服务小组”,对已实施的项目进行跟踪协调服务,确保侨商能够引得进、站得住、能发展。省政府侨办利用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合署办公的优势,坚持“友情铺路,三轮齐动”,逐步扩大对外交往渠道,保持和涵养侨务资源,促进侨务资源的可持续发展。2010年,省侨联邀请了海外侨商七十多人来兰参加“兰洽会”,签约项目3个,引进资金2亿多元,接受捐赠45万元。兰州市大量引进国内外各类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回国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获得发明专利52项,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12项,取得政府资助项目19项。2010年,留学人员创办的在孵企业完成技工贸总收入达到2.79亿元,实现利税2100多万元。临夏州协助侨属企业与省上外贸部门合作,赴埃及、沙特、阿联酋、约旦等国家进行商贸洽谈,开展经贸往来,为发展外向型经济进行了有益的探索。3、大力扶持侨资企业可持续发展。全省各级侨务部门积极开展协调服务工作,全力支持侨资(侨属)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兰州市从加强领导、健全网络、完善制度等三方面着手,充分发挥维护侨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主渠道作用,帮助传统的侨资企业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企业创新能力。酒泉市利用在税收、贷款、用人等方面的优惠条件,扶持和促进侨资企业的发展,全市共有三资企业25户,合计注册资金3422.2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7亿元,有侨属企业17户,合计注册资金7374多万元。临潭县侨眷张世明创办的甘肃顺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被甘肃省人民政府评为“甘肃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二、存在的问题   我省虽然在贯彻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当前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对侨法、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指示、党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文件学习宣传不够,对新时期侨务工作重要性和特殊性的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些地方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还停留在较浅层面,基层的知晓率较低,部分侨商企业对投资的相关政策法规了解不多,对侨务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不足。在政治方面,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对促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实行祖国完全统一大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有些同志觉得这与本地区本单位当前实际工作需求的关系似乎不那么直接,所以往往看不到它特殊的重要价值;在经济方面,有些同志不知道、也不善于从“侨”的角度开展招商、亲商工作;在日常生活中,有些同志往往只看到归侨侨眷的困难,看不到他们具有的独特优势和潜力。有些单位及周围群众对“适当照顾”归侨侨眷的政策也存在误解。(二)侨务工作机构、编制、经费还不适应当前侨务工作的需要。2010年政府机构改革,我省侨务机构设置为:兰州市、临夏州、甘南州、嘉峪关市、陇南市为外办、侨办合署办公;酒泉市为侨办、侨联、台办、台联合署办公;金昌市为外办、侨办、旅游局合署办公;定西市为外办、侨办、侨联合署办公,归属市政府办公室;庆阳市、武威市、白银市、平凉市、张掖市、天水市外事侨务职能划入市政府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加挂外事侨务办公室的牌子。县(市、区)一级,设有侨务机构归属政府办公室的有30个;没有侨务机构,侨务工作由政府办公室统管的有22个,由统战部统管的有12个;由旅游局统管的有2个;另外,有20个县无侨务工作机构。调研中发现全省侨务工作机构设置不仅不一致,而且编制少,专职主任少,专项经费少。例如,有的市是我省侨务工作的重点地区,外侨办主任、副主任均没有配齐;部分市外侨办的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无独立办公场所和经费。县(市区)以下,承担职能的部门不统一,使上下侨务工作难以做到有效衔接;同时,基层侨务干部多为兼职,难以将主要精力用在侨务工作上。(三)侨情基础资料不够翔实。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国内外侨情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于我省没有相关统计和专门普查项目,具体数字是多少,基本情况怎么样,有什么特点,侨务部门掌握得不是很清楚,影响了侨务工作的开展。各市州由于侨务部门人员少,力量单薄,经费不足,无力开展全面的侨情普查,侨情掌握不实的问题普遍存在。(四)贫困归侨侨眷的生活困难问题亟待解决。我省现有归侨413人,其中101人享受低保,贫困侨眷1200余人。调研中了解到,归侨侨眷贫困面大,实际生活困难,老龄化特别突出,生活保障救助有待完善。造成部分归侨侨眷生活困难的原因:一是因病致贫,尤其是绝大部分归侨都已进入晚年,体弱多病,常年吃药住院,导致贫困;二是因企业改制、买断、破产等原因致贫;三是因子女上学致贫,这类现象在农村比较常见;四是因自然灾害致贫,农村归侨侨眷生活的大部分地区,靠天吃饭,收入很不稳定;五是因文化素质低,缺乏一技之长。   三、几点建议   (一)不断提高对侨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侨法的力度。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侨务工作会议上提出:侨务工作,在凝聚侨心、发挥侨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贡献方面大有作为;在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方面大有作为;在控制民间外交、传播中华优秀文化、扩大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友好往来方面大有作为。侨务工作关系到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央始终把侨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全省各级侨务部门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侨务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实际,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涉侨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广大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熟知侨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广大干部群众,不断增强依法护侨的观念,营造良好的依法护侨环境和氛围;使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抢抓机遇,创新举措,不断提高侨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使广大侨务工作者增强做好侨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的,认真负责的做好基础工作,努力推进我省侨务工作大发展。   (二)加强侨务工作基础建设,为侨务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全省各级政府要着力抓好侨务工作基础建设,切实解决机构、编制、经费等制约侨务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要明确承担侨务工作的部门和领导责任,特别是基层,要在承担侨务工作职能的部门中指定专人负责侨务工作,确保侨务工作有人抓;要建立和完善必要的侨务协调机制,加大侨务工作的投入,为开展侨务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开展侨情普查,特别要努力做好新移民的工作。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出国留学定居海外人员的不断增多,国内外侨情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新移民将成为海外侨界的重要力量。新移民大多年富力强、学历高、职业层次高,多数人在科研和其他行业上都事业有成,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团结国内广大归侨侨眷,通过国内做好海外新移民的工作,是侨务部门今后工作的重点。建议省政府侨办把新移民情况摸底作为贯彻落实《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的一项重要内容,统一部署,上下协同,逐步完善侨情资料数据库。各级侨务部门要创新思维,努力增强“大侨务”观念,不断提升侨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通过侨情普查,全面了解我省新移民的数量、在世界各地的分布情况、在各行业中的分布情况等等,根据他们的不同情况和特点,结合我省实际,创造条件,提供最适合他们回国创业或为祖国服务的方式和渠道。   (四)积极落实国务院侨办等九部委文件精神,尽快出台我省关于做好散居困难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工作的实施细则。2010年12月,国务院侨办等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散居困难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工作的意见》,提出以保障归侨侨眷民生为目标,以帮扶困难归侨侨眷为重点,以各项惠侨政策为载体,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广大归侨侨眷排忧解难,努力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使广大归侨侨眷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省政府要以落实国务院九部委文件精神为契机,积极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我省关于做好散居困难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工作的实施细则。针对不同地区归侨侨眷的特点采取不同措施,做到重点人群重点帮扶、重点工作重点推进。根据工作实际,采取政策倾斜、资金扶持、物质援助、精神慰藉等多种形式关心困难归侨侨眷的生产生活,建立我省侨务扶贫救助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