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8 16:43:56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报告

  ——2011年9月26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会议报告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8年以来队伍建设工作回顾2008年以来,全省法院在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贯彻“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总体要求,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着力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学习、大讨论”、“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中级、基层法院院长研讨班、培训班,开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广大干警在人民法院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目标前进等重大理念和实践问题上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认识、坚定了信心。在法院工作如何服务科学发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上形成了共识,进一步增强了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着力转变司法理念,进一步促进审判执行工作。2008年以来,先后在甘南州举办全省高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在嘉峪关市召开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在平凉市举办全省高级法官审判管理专题研讨班,在庆阳市召开全省法院调解工作会议,在定西市召开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现场会议,组织全省14个中级法院院长和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赴广西、浙江、江苏三省区学习考察。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坚定性,贯彻落实“宽严相济”、“调判结合”等审判政策和原则的自觉性,追求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审判质量与审判效率并重的主动性,有效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三年来,全省法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425653件,结案率99%。民商事案件一审调撤率从2007年的61%提高到了2010年的69%;涉法涉诉来信件数和来访人次呈10%的比率逐年下降,省高级法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涉法涉诉先进集体”;在为期11个月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共清理全省历年累计未执结案件38833件,4项主要指标完成率100%,2项指标与其他四个高级法院并列全国第一。经过不懈努力,在全国法院案件质量综合指数通报中,甘肃法院取得了位列前17名的历史好成绩。——着力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队伍整体素质。高度重视业务培训。共选派904人参加了最高法院、国家法官学院和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省法官培训学院先后举办少数民族法官、人民法庭庭长、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和《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业务培训班58期,培训法官5500人次,基本实现了全省干警三年内轮训一遍的目标;高度重视司法考试工作。三级法院层签目标责任书,每年集中时间举办考前培训班,逐年提升司法考试通过率,三年来,共有856人通过司法考试,取得了执业资格;高度重视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广泛开展庭审观摩、案例评析、裁判文书评比、审判实务研讨等活动,有效提高了法官队伍的业务能力。今年以来,省法院把岗位练兵贯穿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始终,9名党组成员、16名中层领导、5名青年法官立足岗位实践,分别从司法理论、专业知识、审判技能等不同角度对全院干警进行了专题辅导,进一步增强岗位练兵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激发广大干警钻研司法理论、提升业务水平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形成了岗位练兵“人人投入、个个参与”的局面。——着力深化人事改革,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加大公开选拔、挂职锻炼、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工作力度。三年来,全省法院系统先后公开招录工作人员482人,定向招录130人。省法院连续面向全国公开选调30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60名,从中基层法院遴选干警26名,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中层领导干部51人,调整交流科级以上干部214人,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活力进一步增强。先后选派36名干部到省直机关、中基层法院和基层乡镇挂职锻炼,从中基层法院选拔35名业务骨干到省法院挂职锻炼,从临夏州两级法院选派30名干警到广东、山东、福建等法院挂职锻炼。今年,又向省委组织部推荐4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县级政府挂职副县长,进一步拓宽了年轻干部的培养渠道。

  ——着力强化作风养成,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司法作风大检查”和“群众观点大讨论”等活动,认真解决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学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制定《全省法院工作规范用语》、《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等,推行司法作风监督员和挂牌上岗等制度,约束干警时刻注重言行举止,遵守司法礼仪,规范司法行为;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实行诉讼引导、风险提示、指导举证等“一站式”服务,为群众诉访提供便捷通道;坚持走群众路线,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司法公开的指导意见》、《关于执行工作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监督的若干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办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建立了与社会各界沟通与联系机制;开通中国法院网甘肃频道、甘肃法院门户网站、全省法院三级专网,为公众了解和监督法院工作提供了平台;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年度典型案例、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庭审观摩及座谈交流等,进一步扩大法院工作影响度,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公信力。——着力完善惩防措施,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建立落实“五个严禁”规定承诺制度、会议联系制度和“一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制度,扎实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制定《审判执行责任倒查制度》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建立健全司法巡查制度和廉政监督员制度,先后对8个中级法院和34个基层法院进行了司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建立查办案件领导机制、协调机制、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开通举报电话和举报投诉网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肃查处法官违纪违法案件20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人,移送检察机关10人,追究刑事责任3人,谈话诫勉3人,有效保证了队伍纯洁。

  ——着力推进党建工作,进一步带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与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建立了上下级法院党建工作指导机制,形成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格局;各级法院将党支部建到了庭室,在立案大厅、信访窗口、巡回法庭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实现了党组织由点到面的全覆盖;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行党员干警服务承诺制、公示制,立足岗位比贡献,恪尽职守学先进,切实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履行协管职责,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充分发挥协管职能,进一步把好各级法院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提名关和考察关;健全与地方党委人事信息沟通运行机制,完善协管方式,积极参与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的常规管理,配合地方党委做好干部交流工作;与省委组织部和省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加大对法院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换届工作的指导力度;在协助组织部门考察推荐的基础上,建立了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后备干部队伍,形成了推进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的长效机制。有16名中院班子成员被推荐为中院院长后备人选,48名中院副院长按正处级进行了配备,10名中院纪检组长和7名中院政治部主任解决了正处级待遇,66名中基层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按同级党政部门副职规格配备,充分调动了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着力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队伍管理。按照“制度管人、从严治警,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思路,切实加强法院管理。省法院先后制定、修改、完善《岗位目标考核实施办法》、《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60余项,初步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加强审判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质量评估、案件评查、流程管理、考核奖惩、监督指导等一系列审判管理制度,有效促进了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定并完善了《全省中级法院绩效考评办法》,组织力量对全省中级法院工作绩效进行了全面考核,对排位前8名的中级法院进行了表彰奖励;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通过加强管理、培训,保障和规范人民陪审员有效参加审判活动。共选任人民陪审员1858人,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11400多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联系群众、普法宣传、促进和谐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专门法院移交省法院改制工作,完成了甘肃矿区法院、林区法院人员身份转换工作,铁路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正在抓紧实施。——着力弘扬法院文化,进一步展显队伍精神风貌。不断丰富法院文化建设载体,创办《法刊》杂志,建设院史陈列室、荣誉室、文化长廊和网站平台,开展专题征文、书画展览、法官论坛、文体比赛、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着力营造团结务实、敬业奉献的职业氛围。成功举办了省法院成立60周年《人民法官》大型文艺晚会和建党90周年红歌演唱会;省法院编排的情景音乐剧在省直机关演出中获得特别奖,在全国法院系统进京汇演中获得了一等奖;省法院选送的书法作品在全国法院情景书画展中获得了二等奖;省法院选手在省直机关演讲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充分展显了法院干警的精神风貌和法院文化建设取得的成效。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近年来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2008年以来,共有239个集体、476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永昌县法院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榆中县法院、永靖县法院、西和县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省法院先后两次在全国高级法院工作会议上介绍了队伍建设经验;涌现出了以崔正涛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最高法院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向崔正涛同志学习”活动;今年1月18日《甘肃日报》头版头条以《甘肃省法院系统各项工作连续三年取得突破性进展》为题,对全省法院工作进行了报道,全省法院和法官队伍的影响力、公信力得到了有效提升。成绩的取得,关键在于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干部人事政策,确保了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关键在于各级法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工作,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来抓,注重发挥政工、纪检以及审判、执行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了工作合力;关键在于通过改革人事制度,强化队伍管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逐步实现法院干部人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确保了队伍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更为关键的是,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得到了省委、省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浩专门对全省法院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并亲自接见全省高级法官代表;陆浩书记、刘伟平省长等省上领导专门视察省法院工作,对涉及全省法院长远发展的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省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就全省法院执行、民事、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有力促进了全省法院各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分管领导先后两次就队伍建设工作,亲赴甘肃法院进行专题调研。所有这些,给予了我们极大的鼓舞,坚定了我们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的决心和信心。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虽然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省法院队伍建设现状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审判力量与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不相适应。全省法院目前共有中央政法编制8141名,现有编制是1995年核定的,期间除零星增编外再无大的调整。但全省案件数量则从1995年的8万件增加到了2010年的15.6万件,将近翻一番。与此同时,三年来还执行各类案件95764件,化解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省信访联席会议交办的重点涉诉信访案件2131件,现有编制和人员已难以适应繁重的审判任务需要;全省349个人民法庭,共有干警1077人,平均每庭不足3人,一人庭、二人庭仍然存在,无法组成三人合议庭,难以有效开展工作;司法警察警力不足,一些基层法院只有一、两名法警,难以承担值庭、押解等工作任务;加之法院进人“门槛”高,不仅需要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取得公务员身份,而且需要通过被誉为“天下第一考”的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执业资格,法官流失、退休、提前离岗后的空缺,难以得到及时补充,法官断层、青黄不接的现象愈加突出。二是司法水平与深刻变化的司法环境不相适应。受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冲击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双重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利益格局调整进程加快,人民内部矛盾进一步凸现和复杂,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争议等民生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大量增加,各类敏感案件、热点案件、群体性案件多发。受文化水平、传统观念的影响,有的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不懂诉讼,不会诉讼,不重时效,不守程序,只追求胜诉的结果,一旦法院裁判结果与预期目标不符,就认为裁判不公、断案不明,致使一些案件终审不终,上访不断;有的案件从立案开始,当事人就托人说情、拉关系、递条子,影响正常的审判秩序;有的案件还未审结,当事人已聚众来访,打横幅、挂牌子,联合造势,扩大影响,给法院施加压力;有的当事人为了引起重视,博得同情,拖儿带女喊冤,围堵法院大门,跟踪领导,纠缠干警,扬言自杀自残;有的抱着“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不闹不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心态,在“两会”或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缠访闹访;相当一部分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案件,因被执行人下岗、重病、服刑或被判处死刑等原因,本身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当事人即将矛盾转嫁到法院等等。所有这些,对法官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提出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面对一些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工作的批评、指责甚至暴力抗法行为,一些法官的心态也发生了明显变化:有的不愿在业务部门办案,认为办案越多责任越大,出错几率越高;有的担心被当事人报复伤害,与当事人保持距离,不愿深入基层做群众工作;有的与律师等高收入群体比较,心理不平衡,工作积极性下降等等。三是司法作风与复杂多变的社情民意不相适应。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日益增强,但同时也还固守着“父债子还”、“杀人偿命”等有悖法治精神的传统观念;在要求司法公正的同时,也对司法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当前高度信息化的条件下,意识形态中法治精神与传统观念的碰撞日趋激烈和公开,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与效率的期待日趋高涨。而一些法官不注重调查研究,不愿意深入分析,对社情民意的这种复杂性认识不足,习惯于“高高在上,坐堂问案”、“死扣法条、机械办案”,结果导致胜者不服、败者更不服,案结事不了;少数法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强,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就案办案,漠视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个别法官办案思路不清,工作责任心不强,以致出现审判质效不高、裁判不公、久拖不决、执行不力等问题;极少数法官素质不高、作风不正,社会交往复杂,接受当事人及代理人吃请,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甚至贪赃枉法,走上犯罪道路,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公信。四是职业保障水平和不断加大的职业风险不相适应。由于案多人少矛盾凸显,一些法院采取“五加二”、“白加黑”等工作方法,加班加点,年休假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由于缺乏具体的保障措施,法官履职面临巨大的职业风险,遭受当事人恐吓威胁、侮辱诽谤、围攻报复、人身攻击后,往往维权无门,不了了之;由于基础设施建设负债较大,大多数法院无力保证和提高干警的福利待遇等等。面对工作压力大、责任重、待遇低、保障不力的现状,部分法官选择提前离岗、退休、调离,甚至辞职自谋职业等等,影响了法官队伍的稳定。队伍建设是做好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基础和根本。以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正在严重影响和制约全省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针对这些问题与困难,我们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分析研究,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逐一加以克服和改进,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正确政治方向。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的要求,突出抓好全省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教育,突出抓好社会主义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突出抓好“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引导广大干警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教育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公仆意识,坚决抵制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侵蚀,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思想防线,永葆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创新培训载体,拓宽培训领域,提高培训质量。着力把培训的重心向民族地区、基层法官、业务庭室倾斜,坚持法官教学、现场教学、案例教学等培训方式,把培训效果体现到司法实务和司法技能的提高上来,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加强岗位练兵,增强法官驾驭庭审、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纠纷、制作文书等方面的司法能力;实行公开招考、法官遴选、竞争上岗和挂职锻炼,适时组织干警赴先进法院参观考察,开阔视野,学习知识,增长才干,提高综合素质。

  三是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教育法官不断深化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实践认同,真正使广大法官成为人民群众信服的“平民法官”;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推进法官下基层活动,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坚持以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以维护群众利益的实际行动,以方便群众诉讼的有力措施,以文明热情的服务态度,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信任和尊重;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强化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大事项的全方位监督,切实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群众举报,逐条梳理、认真核查、果断处理,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用铁的纪律维护司法公正廉洁。

  四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营造团结和谐氛围。始终把激发活力、鼓舞干劲、积极进取、力争上游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主基调,突出法治、法院、法官特色,使法院文化建设始终坚持正确导向,保持良好发展态势。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场所建设,丰富文化活动载体,保证文化活动时间。充分利用举办学术讲座、组织研讨活动、进行文艺汇演、创办内部刊物、开展文体竞赛等方式,为法院文化建设提供有效平台,促进法院文化建设与其他工作共同发展,努力建设团结、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审判机关。五是加强机制制度建设,创新队伍管理模式。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机制,探索建立法院干警职务序列制度。改进法官遴选办法,拓宽法官来源渠道。完善书记员管理办法,规范司法警察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好相关政策配套、协调、落实工作;理顺专门法院改制后的人事管理工作;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最大限度调动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健全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度,结合案件质量评查、信访案件责任倒查、审判绩效考核等工作,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做到以案查人、以案究责;建立职业保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改善干警工作生活设施,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提高干警的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干警的后顾之忧。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部分中、基层法院干警职级偏低、办案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解决。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根本任务和永恒主题。全省法院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高举旗帜、服务大局,振奋精神、锐意进取,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不断开创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新局面,为推动全省法院工作科学发展、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