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9 16:51:12
—2011年7月27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甘肃省审计厅厅长 何振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的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这个中心,按照省委、省政府“四抓三支撑”的工作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自觉地把审计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加强对宏观政策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注重分析、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着力保障宏观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在更高层面上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建设性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共完成了13个省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舟曲泥石流应急抢险和灾后恢复重建等8项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同时,对兰州、天水、白银、甘南4市州政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执行财经法规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违规违纪问题逐年减少,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收支规模大幅度增加,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大口径财政收入745.3亿元,比上年增长23.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实现353.6亿元,增长23.4%。中央各类补助1032亿元,增长16.7%。支出1468.6亿元,增长17.8%。省级一般预算收入130.8亿元,增长19.7%;支出313.6亿元,增长16.2%。——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筹集预算内外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120多亿元,支持铁路、公路、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循环经济发展,加大对藏区发展支持力度。2010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农林水事务、教育和科技三项支出的增幅分别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的10.2%、14.8%和8.1%,符合法定增长比例的要求,全省用于“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支出达到860.4亿元,比上年增加141.9亿元,推动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理财水平。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实施了石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征收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试编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深化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和省直管县试点改革,各项财政监督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 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在做好2010年度预算执行的同时,认真整改去年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整改情况,受省政府委托,审计厅已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了专题报告。一、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一)财政厅组织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厅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较好地支持和保障了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但在预算执行和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省级预算单位结余资金数额较大。2010年,省级150个单位结转资金19.5亿元,较2009年增加了3.7亿元,较2008年增加了12.6亿元,部分单位结转资金大且呈逐年上升趋势,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2.未及时征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由于企业没有严格按申报数及时解缴,相关部门缺乏督促检查和监管,截至2010年底,省属企业累计欠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3979万元。(二)省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 省地税部门不断强化税收征管,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增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延缓征缴税款1955万元。兰州、天水、定西地税系统各征收单位和部分纳税户将2010年12月份以前的各类税款1955万元,延压至2011年1月后上缴国库。 2.应缴未缴税款1804万元。截至2010年底,兰州、定西、天水的8户房地产企业应缴未缴2010年度各类税款1016万元。省福利彩票中心应缴未缴代扣的彩民偶然所得税788万元。(三)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审计厅对9个省直部门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单位认真贯彻宏观调控政策,预算收支的合规性进一步提高,但在预算执行和资产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二、三级单位有问题资金较多。 1.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3个部门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2327万元。如省第一、第二劳教所、省女子劳教所将劳教经费89万元用于机关车辆维修及燃油等费用。 2.收支核算不规范。有8个部门少计收入2187万元。如4个部门将上级拨入的补助资金和其他资金1061万元,未计收入。景电管理局将铺面出售款、防护林工程款348万元,未计收入。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将水费及昌马上游规划环保费等专项资金188万元,未计收入。省机械工业学校等3所学校共少计收入128万元。有7个部门结余资金和资产不实涉及资金1.4亿元。如省监狱局将资产4386万元,未并入全省监狱系统汇总决算报表。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虚列经营费用200万元。 3.非税收入制度执行不到位。7个部门非税收入制度执行不到位涉及资金1.1亿元。如省水资源委员会降低标准少征大唐碧口水利发电厂、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31个单位水资源费8590万元。民政厅将房租收入365万元存放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账户,未上缴财政。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5个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1.2亿元。如省女子劳教所干警办公楼、习艺楼等4724万元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建设厅712万元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账。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情况 全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调整后,确定重建项目10579个(不包括城乡住房数),总投资682.5亿元。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44个灾区县实施落实资金的规划重建项目10579个,完工项目9843个,完工率93%;完成投资636.2亿元,投资完成率93.2%。其中8个重灾县落实资金的规划重建项目全部实施建设,完工6925个,完工率91.8%,完成投资575.2亿元,投资完成率93.6%。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4543个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涉及资金261亿元,其中完成竣工决算审计项目1292个。发出审计情况通报42份,提出审计建议1341条,被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采纳1131条,出台、完善相关规定和制度449项,节约资金1862万元,核减工程价款541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城乡住房重建任务全部完成,重灾区大部分学校和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重建和维修,交通、能源、电网、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灾区防灾减灾体系和生态环境建设得到加强。审计没有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但也存在项目建设进度不均衡,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未公开招投标、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灾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采纳审计建议,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制订整改方案,及时进行了整改。(二)舟曲泥石流应急抢险和灾后恢复重建审计情况 舟曲泥石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总投资50亿元,截至今年6月底,已到位40.4亿元,支出38亿元。截至去年12月底,审计厅对48个单位应急抢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涉及资金15.8亿元。审计发现舟曲县应急抢险资金发放中存在普惠制现象,县直一些部门、单位存在白条列支、记账不及时、审批手续不全,一些救灾物资未进行政府采购,已购置的物资未进行出入库登记等问题。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州县政府和有关单位采取措施,积极整改。截至去年底,审计查出的问题全部得到整改落实,收回违规发放的救灾资金110万元。 今年起,对舟曲灾后重建全面开展跟踪审计,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原则,审计厅负责对秦王川居民住房维修工程等10个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总投资19.2亿元,占舟曲灾后重建规划投资的38%;其余160个项目由州县审计局审计。今年上半年,省、州、县三级审计机关对资金量较大的财政厅、民政厅、省慈善总会、舟曲县财政、民政等23个部门和2个受灾乡镇进行了跟踪审计,涉及资金35.8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良好,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三)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和审计署的安排部署,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全省债务发生的起始年、1997年、1998年、2002年和2007年至2010年8个年度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截至去年底,全省三类债务总计1414.9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626.3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674亿元,其他相关债务余额114.6亿元,三类债务占比分别为44.3%、47.6%、8.1%。 审计结果表明,地方政府性债务在弥补我省建设资金不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特别是在应对亚洲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落实扩大内需配套资金,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体风险不高,但部分地区和行业风险比较突出。在债务管理和债务资金的使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管理不到位;一些单位违规使用债务资金133.5亿元,违规取得债务资金8.7亿元,部分融资平台公司注册资本不到位、抽逃资本11.8亿元,22.7亿元债务资金闲置超过半年。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正在根据审计建议,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四)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审计情况 截至今年6月,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安工程)累计投入资金90.7亿元,其中,中央资金55.4亿元,省级资金6.6亿元,市县级资金15.5亿元,捐赠等其他资金13.2亿元。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学校2390所,在建(加固重建迁移)学校862所。 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党委、政府和校安办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作,认真落实校安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把校安工程建设和教育资源布局调整有机结合,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资和建设力度,基本落实了各项优惠政策,完善了管理制度。但审计发现校安工程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校舍D级危房尚未全部拆除,存在不安全隐患因素;二是项目审批程序繁杂,影响工程进度;三是部分建设项目程序不规范,存在滞留专项资金的情况;四是个别市县落实优惠政策不到位;五是空置校舍未得到合理利用。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关于加快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审批及前期手续办理的意见》,省校安办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五)全省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2010年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总投资61.8亿元,其中:中央资金40.7亿元,省级专项资金8.6亿元,地方配套及自筹12.5亿元。审计厅重点对水利厅和张掖、酒泉等7市州的20个县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水利厅及相关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建设,但审计中发现榆中县水政水资源办公室等6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84万元,用于弥补公用经费等。14个县的水利项目配套资金1.4亿元不到位。甘州区水政水资源办公室等4个单位少征水资源费471万元。宁县财政局等5个单位少计收入2913万元。这些问题已引起水利厅及相关市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正在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六)天水至定西高速公路建设审计情况 天水至定西高速公路是连云港至霍尔果斯公路(GZ45)在甘肃境内的重要组成路段,全线长199.4公里,总投资87.5亿元。2007年11月开工建设,2010年12月初步建成通车。截至今年4月底,实际到位资金79.8亿元,完成投资80.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天定高速公路建成后,直接惠及沿线近700万人口,对实施“中心带动”战略,促进我省东南部地区经济腾飞提供了有力的交通保障。审计发现项目资本金不到位9.6亿元,未及时缴纳税金8439万元等问题。审计核减工程价款1600万元。(七)全省节能减排项目审计情况 2008至2009年,中央和省级预算安排我省节能减排项目1085个,投资21.9亿元。去年4月至8月,审计厅对22个项目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涉及政府投资5.4亿元。审计发现,在项目建设中存在未按期开工建设,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程序和资金使用不规范,验收考核不及时,未达到预期节能目标等问题。污水处理厂建设中存在设计能力与实际不符,亏损比较严重,中水未循环使用,污水排放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等问题。还存在项目和资金多头管理,统筹规划不够,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八)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审计情况 为维护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审计厅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涉及项目582个,资金65.6亿元。通过审计核减工程价款1.1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把专项治理与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相结合,与预防腐败试点工作相结合,加强监督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审计发现有问题资金3.4亿元,主要是部分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建设单位挤占、挪用资金,设计变更频繁,擅自提高建设标准,超概算、超面积问题比较严重,个别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三、市州政府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审计厅对兰州、天水、白银、甘南4市州政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是:(一)应缴未缴、未纳入预算管理。景泰县财政局和秦州区非税局等将非税收入、土地出让金和资产处置收益2879万元未上缴国库。安宁区财政局少缴省级人防易地建设费175万元、省级土地出让金696万元。兰州市和城关区财政局等将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征地补偿款等资金2.6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二)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等收入。白银市、平川区、靖远县国土局等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征地拆迁补偿费、采矿权价款等1.7亿元。天水市国土局未及时收缴土地出让金2.8亿元,财政局未及时收缴国有资产出让收益410万元。(三)挤占挪用、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甘南州财政局将专项资金2964万元用于平衡预算,发改委将援藏资金80万元,出借给州经贸委用于合作民贸大厦建设项目。白银市教育局、水务局挤占教育费附加、水资源费等专项资金329万元,用于绿化补助和补充公用经费。兰州市、城关区和安宁区财政局将2009年以前项目资金1.8亿元,连续两年结转;兰州市财政局未及时拨付还本付患专项资金6973万元,粮食补贴专项资金1113万元。平川区财政局未及时拨付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918万元、国土局未及时下拨土地开发专项资金2948万元、工业和信息化局未及时下拨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788万元;甘南州财政局未及时下拨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和奖补资金119万元。(四)虚列支出。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财政局将4.8亿元专项资金在一般预算列支后,拨入基本建设等专户,未拨付项目单位,形成虚列支出。白银区财政局将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及社保补贴等专项资金1.2亿元虚列支出,挂暂存款;平川区财政局虚列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5011万元,挂暂存款;景泰县、靖远县财政局等单位虚列交通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专项资金6.5亿元,挂暂存款。主要原因:一是资金下达较迟;二是部分项目前期准备不足,不具备开工条件。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真剖析原因,主要有:一是机制制度不完善,有些制度规定还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导致有些问题屡审屡犯,如虚列支出等;二是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不强,监管工作不到位;三是由于地方财力不足,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比较突出;四是整改措施不得力,责任追究不到位。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并落实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强化教育、加强整改和实行问责制度等意见和措施。对于超出地方权限无法解决的法规政策、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我们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提请协调解决。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政府高度重视,7月11日,刘伟平省长专门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审计结果报告,要求各分管副省长要对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具体解决办法,抓好整改。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协调配合,督促落实好整改任务,并于9月底向省政府报告整改督查情况。对不认真整改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责任。审计厅对查出的问题依法作出了处理。对屡审屡犯、政策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认真对待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审计厅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在年底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四、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针对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工作,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逐步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规范追加预算和科目调剂,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各单位对编制的部门预算要细化到具体项目上,推进预算支出项目库建设,增强项目支出预算的准确率和可执行率,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建立结余结转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衔接机制,着力压缩和控制结余结转资金规模。(二)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对部门预算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项目支出实行严格的评审制度,科学安排经常性支出,规范部门公务支出。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统一采购等管理制度,减少资金滞留、挪用和损失浪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实行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明确债务管理的主体责任,将政府性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编制统一的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加强对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对未按规定程序举债、违规担保、截留挪用债务资金以及造成项目资金损失浪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多措并举化解政府性债务,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明确偿债责任主体,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分类化解政府性债务,防止财政被动“买单”和“兜底”。(四)积极稳妥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建立省级政府预算信息公开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有关部门要主动公开经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并做好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审计工作在保障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反腐倡廉和民主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牢固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为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