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0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9 16:47:47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0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书面)

  2011年7月15日省十一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省十一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关于201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10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0年,经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省级收入预算为114.7亿元,年终决算实际完成130.8亿元,完成预算的114%,比上年增长19.7%。本级收入加上中央专项补助、新增财力补助、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和市县上解收入后,决算总收入为1327.8亿元,比上年增长12.5%。2010年,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省级支出预算为221.7亿元,加上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以及中央新增补助、上年结转专项、调入资金、超收收入安排支出,减去下达市县补助和转贷市县地方政府债券,变动后的支出预算为383.8亿元。年终决算实现支出313.6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81.7%,比上年增长16.2%。加上上解中央支出、补助市县支出、转贷市县地方政府债券、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后,决算总支出为1257.9亿元,比上年增长14.8%。省级财政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滚存结余70亿元,扣除结转下年专项后,净结余90万元。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0年省人民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沉着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突如其来的特大自然灾害带来的严峻挑战。全力组织收入,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财政实力不断增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大力支持经济发展,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重点及民生支出。审计结果表明,2010年,全省用于“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支出达到860.4亿元,比上年增加141.9亿元,其中,农业、教育、科技投入的增幅达到了法定增长比例。采取多种措施,扩大困难群众的保障范围,提高补助标准。省级进一步加大了对市县财政的补助力度,有效缓解了基层财政困难。稳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财政收支目标任务。2010年省级决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0年省级决算草案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建议批准2010年省级决算草案。2010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财政收入总量小,自给率低;支出压力大,保障水平不高;结转资金数额大,支出的均衡性、时效性有待提高;财政改革进展不平衡,财政管理不够科学精细;政府性债务不断积累,管理制度还不健全,需要防范潜在的财政风险;部分市县和部门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财政监督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为了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一、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完善税收征管机制,提高依法治税水平。继续积极争取中央支持,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在坚决取缔乱收费的同时,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入库并纳入预算管理。加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制度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和出让收入管理。在上半年财政收入增长较快的基础上,确保全年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二、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支出的投入力度。加快建立并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基本养老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有保有压地保障公共支出,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合理压缩“三公”经费。三、创新财政体制机制,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由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推进综合预算改革,将各项财政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强化预算约束力。不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着力压缩和控制结余结转资金规模,不断提高支出的均衡性、时效性水平。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四、强化监督力度,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高度重视审计、监察和社会监督,认真抓好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建立财政监督机构与预算管理机构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在省级总预算、国有资本收支预算向社会公开的基础上,逐步加大政府预算公开的范围和力度。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