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9 15:41:01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3月29日至4月1日在兰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孙效东、崔玉琴、张开勋、周多明及委员共46人出席了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咨询员朱志良,副省长张晓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乔汉荣,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部分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和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会议传达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甘肃省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的决定;审议了《甘肃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草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民健身条例》在全省贯彻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