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要点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7 16:46:49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要点的报告(书面)

       2010年11月15日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在省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环境资源保护地方立法、执法检查、代表议案办理、陇原环保世纪行和委员会自身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一、认真开展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坚持从我省实际出发,本着慎重选项、急需先立、保证质量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把增加立法透明度和提高群众参与度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主要手段,积极推进立法工作。根据环境与资源保护现状,对我省环境资源保护立法工作进行分析研究,积极向常委会提出制定环境与资源保护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建议,努力使我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按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开展了四项工作:一是与省林业厅配合对《甘肃省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反复修改论证。在去年调研修改、论证的基础上,在全省广泛征求意见,协调了各方面的关系,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专题讨论,综合修改,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甘肃省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常委会于11月下旬进行了一审。二是今年5月,我委会同省工信委及省直有关部门赴相关七市对《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进行了立法调研,听取了立法意见,为起草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三是完成了环境资源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按照常委会的部署,3月19日,环资委发出了《关于做好环资法规清理工作的安排意见》,成立了法规清理小组,对清理任务进行了分解,提出了具体要求。在相关厅、局清理的基础上,环资清理小组于5月28日、31日前往省工信委、省林业厅对清理工作进行了抽查和会审。经过半年的努力工作,完成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等21件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其中提请保留的11件,提请部分修改的5件,建议列入2011、2012年立法计划的5件。四是完成了全国人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遗产保护法(草案)》、法工委关于《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关于《兰州市城市生活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草案)》、代工委关于《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办法(草案)》的征求意见修改工作,将提出的修改意见及时进行了反馈。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增强执法检查实效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的安排。2010年10月至11月,我们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省人大成立了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尚英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采取各市、州和省建设厅、发改委、省工信委等部门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是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对这次执法检查活动情况分别向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上交了书面自查报告。二是在详细研究各地自查报告和听取有关部门汇报的的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白银进行了实地检查。三是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研究,起草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及时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总的来看,我省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非常重视。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节能政策,加强节能工作监督管理,规范建筑节能行为,加大节能专项检查力度,加快节能改造和创新步伐,积极拓宽节能新技术的应用领域,全省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一五”前四年我省万元GDP能耗下降至1.864吨标准煤,较2005年下降17.54%,预计到2010年底万元GDP能耗为1.808吨标准煤。全省14个市州已全部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2006-2009年共实现节能量1028.51万吨标准煤,5年预计实现节能量1379.88万吨标准煤。全省能够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    三、突出生态建设,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    7月,环资委在酒泉召开了2010年全省人大环保行工作会议,会上对2009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11个单位被评为2009年度先进单位,9位同志被评为2009年度先进工作者,31件作品获2009年度好新闻奖。部署了2010年全省环保行工作。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我省黄河中上游生态修复以及渭河、泾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项目建设,今年陇原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以“聚焦渭河”为宣传主题,于8、9月份组织中央和省内12家媒体参加的“聚焦渭河”记者采访团,分两次赴定西、天水、平凉、庆阳等地对渭河干流甘肃段及主要支流全流域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了为期16天的采访报道。采访报道重点对各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监督采访。    采访活动重点宣传了黄河最大支流渭河重要的生态屏障作用和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集中力量突出报道了渭河流域生态安全对黄河乃至全国生态安全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对渭河及支流植被破坏、生态恶化、水体污染、河流干涸的严重现实问题进行了突出报道。共采写制作刊发各类新闻稿件110多件。    四、注重调查研究,为开展监督工作奠定基础    2009年国务院将甘肃整体列为全国唯一的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正式批准实施《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2010年5月8日至21日,按照常委会的安排,组成了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尚英同志为组长,省人大环资委、省政府有关部门人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的调研组,分赴嘉峪关、酒泉、金昌、平凉、庆阳、天水、白银市重点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省工信委关于全省循环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认真听取了7市人大、政府关于本地发展循环经济情况汇报。多次召开了市县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场查看了酒钢、玉门风电场、海螺水泥、白银公司、金川集团、金化集团、长庆油田、天水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等50多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及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形成了《关于我省发展循环经济情况的调研报告》。该报告详细介绍了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快立法进程,加快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拓宽融资渠道等建议。调研报告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此外,7、8月,全国人大办公厅、环资委、农委、代工委联合到甘肃调研代表工作、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思危来甘肃调研,我委领导参加了陪同调研。8月,我委配合全国人大环资委、水利部领导就我省生态环境治理、坡地改为梯田情况进行了调研。    五、重视做好代表议案督办工作    我委十分重视代表工作,认真组织、严肃督办。把代表视察和意见建议的督办与立法、执法检查、调查研究以及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相结合,根据有关部门的安排,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并认真听取吸收他们的意见建议。    根据常委会的安排,6月底,我委协调省国土资源厅领导现场办理了平凉市代表王亚峰提出的“关于扶持灵台煤炭资源勘探开发”的第701号建议,代表对办理结果非常满意。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综合素质    一年来,我委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和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全党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中,环资委党支部完全按照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的安排,扎扎实实,认认真真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6月份,参加了全国人大在上海召开的“倡导绿色理念,推动低碳生活”工作座谈会,我委领导作了题为“保护自然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的发言,赢得了与会人员的广泛称赞。9月份,参加了沿黄九省、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会上我委领导作了《加强黄河甘肃段水资源管理,推动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发言,介绍了我省水资源管理情况,向全国人大提出了加强黄河立法的建议。    全年共接待全国人大及外省人大调研组共11批,互相交流了情况,增进了联系。 根据专门委员会工作特点,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工作碰头会和学习制度,互通情况,集思广益,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工作中,广泛开展了横向联系。同时,坚持与机关对口部门及各市州人大环资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取得了工作上的配合和支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热情,同心协力做好工作,玉树地震和舟曲泥石流灾害发生后,我委干部职工积极捐款,表现出了高尚的情操。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和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搞好地方立法、执法检查、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调查研究和自身建设工作,为我省的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做出新的贡献。一、立法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为重点,完善环境资源保护地方法规为目标,认真做好立法工作。 (一)《甘肃省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经多次调研,2010年一审,2011年上半年二审。 (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已经调研,2011年争取一审。 (三)做好《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的立法修订工作。 (四)完成全国人大、国务院及相关部门交办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 二、执法检查 做好《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 三、调查研究 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题汇报。 四、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 6月份召开会议,总结表彰2010年工作,部署2011年工作。以“关注农业污染,改善农村环境”为主题,开展采访报道和舆论监督。 五、代表工作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搞好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和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把代表视察和意见建议的督办与日常工作相结合。 六、自身建设 进一步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具体要求,结合委员会工作实际,搞好自身建设,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做好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新路子。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委员会全体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加强对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加强与全国人大环资委和各兄弟省(市、区)人大环资委的联系,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继续加强与相关对口部门及各市、州人大环资委的联系,沟通情况,取得工作上的互相配合和支持。三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委员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心协力做好工作,圆满完成委员会年度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