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要点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7 16:43:32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要点的报告(书面)

      2010年12月28日省十一届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三农”工作中心任务,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努力创新地方立法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认真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突出重点,服务大局,争创一流,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法治意识,创新工作方式,立法工作扎实推进   做好涉农地方性立法工作,是人大农委工作的重中之重。年初,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我委认真研究全省涉农法规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提出了“要加快涉农地方立法步伐,把预备项目当作制定项目抓,把调研项目当作预备项目做”的工作思路,及时成立立法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参与,使得全年立法工作呈现出较多亮点。  (一)《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草案)》顺利提交一审。《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是省政府从我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现实需要出发,建议追加的立法项目。我委认真分析了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存在缺乏整体规划、多头管理、力量分散、质量不高的现状,深感制定这一地方性法规具有很强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为充分体现急需先立的原则,我委将这一预备项目按照制定项目开展工作,提出了保证年内提交一审的目标。该条例的制定,既无上位法可供参照,也少有相近的地方性法规可以借鉴,而且涉及政府多个部门的职能,起草和制定中需要调整和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为使职责清晰、任务明确、配合有力,我委由分管立法的副主任委员负责,派专人全程参与起草,两次召开立法论证会,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使许多矛盾和问题化解在了讨论修改之中。从今年3月份确定项目到11月份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短短8个月的时间,完成了从立项起草到省内外调研、从论证座谈到省政府提交议案的全过程,实现了从立法预备到提交审议的跨越。省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对该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为二审打下了基础。  (二)坚持清理程序,法规清理工作圆满完成。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安排,2010年上半年,我委要完成20件涉农地方性法规和2件决议文件的清理任务,这是全国人大部署的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我委几次召开主任会议研究清理工作,制定清理方案,建议具体负责法规清理的政府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工作时间和成本。一是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意见;二是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法律专家和法律工作者建议;三是召开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共同审议清理意见;四是与相关部门及时协调沟通情况和意见。由于坚持程序,指导得法,工作扎实,很快形成了10件保留、9件修改、3件废止的地方性涉农法规清理具体意见,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法规清理领导小组的批准,清理工作提前完成。  (三)主动开展工作,立法调研项目进展顺利。《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和《甘肃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2010年立法调研项目,其中前者是省人大代表建议案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我省是一个相对贫困的省份,贫困面还很大,扶贫开发的任务还很重,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有利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从这个指导思想出发,我委高度重视《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制定,多次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扶贫办就该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实际操作性进行调研。《甘肃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涉及部门多,专业性较强。针对这一情况,我委决定由一位副主任委员主持此项工作,提前吸收立法专家和高校专家参与论证和调研工作,业务部门反映很好。目前,这两个条例都形成了法规草案初稿,基本具备了立法条件,其中《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已被省人大常委会列为2011年立法制定项目。   二、围绕中心工作,突出检查重点,监督工作有效开展   对涉农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是人大农委行使监督职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省人大常委会从建设现代农业和维护粮食安全的需要出发,组成以马尚英副主任为组长,我委主任委员和部分市州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的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监督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委托部分省人大常委会检查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精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庆阳市、武威市、定西市及其所辖的6个县12个乡镇,以农技培训、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农技推广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技推广与应用为重点,认真开展检查。针对管理体制不顺、人员结构不合理、经费投入不足、工作手段落后等问题,提出了改进和加强的意见建议。执法检查报告经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审定后,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全国人大农委。   种子法和我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的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的重点。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十分重视,朱志良副主任召集会议,专门听取省人民政府及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有关部门的汇报。执法检查组在实地检查部分市州的同时,还委托兰州市、酒泉市、张掖市、平凉市、天水市、陇南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自查。检查组在充分肯定我省种子工作成绩的同时,也严肃指出种子管理体制不顺、执法手段落后、稳定供种能力较弱、新品种研发水平不高、良种补贴标准偏低、配套经费困难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种子执法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确保种子生产安全、增加种子产业经费投入、加快标准化进程等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十八次会议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种子问题受到普遍重视,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同意报告中的意见建议。另外,我委还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完成了对《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权纠纷处理促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甘政办发〔2010〕118号)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紧扣发展主题,研讨重点问题,调研工作成效显著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调研工作,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活动。本着这一精神,今年我委加大了调研工作的力度,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对社会反响强烈的草原生态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我省是草原大省,也是全国六大牧区之一,草原的利用与保护关系我省的生态环境和草食畜牧业的发展,全省上下十分关注。6月中旬至7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以洛桑灵智多杰副主任为组长的专题调研组,我委几位负责同志参加,先后赴甘南州、酒泉市、张掖市的6个县(市、区)18个点,以落实国家基本草原制度、各级财政安排草原生态建设投入、草原生态保护体制机制、草原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草原“三化”现状为重点,认真开展了调研。调研组认为,我省多年来比较重视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但由于财力、政策等因素,草原保护利用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草原严重退化更是触目惊心。针对对草原重要战略地位认识不足、草原生态总体恶化的势头未得到根本遏制、草原保护和开发欠账较多、经济社会发展与草原生态保护关系不协调、退牧还草工程实施难度加大等问题,调研组提出了7条建设性意见建议。该项调研成果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反馈后,引起了中央相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国务院决定从2011年起,在内蒙古、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促进牧民增收。这一决定使我委和参与调研的同志受到很大鼓舞,增强了进一步做好人大调研工作的积极性。   (二)配合全国人大农委开展了农民增收和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等调研。今年7月,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符廷贵为组长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我省调研农民增收与基本消除贫困的情况。省人大常委会洛桑灵智多杰副主任和马尚英副主任高度重视,责成我委几位负责同志积极参与。调研组以“十一五”以来农民收入构成及其增长情况、农民绝对贫困现状和各地采取的扶贫措施、制约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和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存在的主要困难为重点,分赴天水市、定西市和甘南州的6个县、12个乡镇,深入走访农户,参观扶贫开发示范点,召开座谈汇报会,充分了解民情,听取民意,掌握了较为全面的信息资料。在整个调研过程中,全国人大调研组对我省的协助与配合表示十分满意。  另外,我委还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完成了现代农业建设、中央公共投资中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粮食安全、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及壮大县域经济的书面调研。  (三)对全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近期,国家将正式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第二期项目,国有森林管护费、集体所有的国家及地方公益林补偿基金、人工及飞播造林等标准都将有一个大的提升,这对我省全面做好天然林保护工作是一个难得的机遇。12月底,经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意,我委组成专题调研组,抓住时间节点,赴天水市、陇南市和甘南州调研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情况,与基层林业站点的干部职工座谈交流,搜集相关资料信息,为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省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做了前期准备工作。   四、尊重人民意愿,认真督查落实,代表工作受到高度重视  始终树立代表意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人大涉农各项工作中的特殊作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坚持的原则。今年以来,我委特别注意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与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同时认真办理和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年初,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关通知精神,我委配合4位在甘全国人大代表对农村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进行了代表视察。针对水资源总量短缺、用水结构不合理、水土流失严重等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报了视察报告。5至6月份,我委又积极督办兰州市人大代表《关于重点给予资金、政策扶持建设兰州高原夏菜生产基地的议案》(第190号)。由一位副主任委员牵头组成督办小组,与省农牧厅共同调研兰州高原夏菜生产基地的相关情况,几次听取省财政厅关于扶持高原夏菜生产的意见,使省直相关部门了解了兰州高原夏菜生产基地发展资金不足,规模和品种难以扩大的困境,达成了积极给予支持的共识。在此基础上,督办小组多次邀请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等相关部门和兰州市政府的负责同志座谈,协调办理方案。经多方协调和督促,该建议案于7月底前有效办结,提出议案的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五、加强上下联系,主动横向交流,工作思路更加开阔   重视与涉农部门的沟通,积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注意与全国人大农委联系,努力把握人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搞好人大专委会工作的必要前提。今年,为了使全年工作协调、顺利地进行,我委从三个方面做了重点联系和沟通工作。一是积极与全国人大农委联系,了解全国人大农委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衔接共同开展的监督、调研等课题,为我委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开展提供了指导和帮助;二是主动与省直部门联系,采取年初通报我委全年工作安排,年末征集对涉农立法、监督和调研等工作的建议,平时征求对我委工作的意见等形式,沟通思想认识,协调工作步伐,保证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三是坚持深入市县了解情况,召开市州人大农委主任座谈会,就今年重点立法和监督工作听取意见,加强了与市、县人大常委会及其涉农工作部门的联系,增进了友谊,促进了工作。  与此同时,我委还积极参加全国人大和兄弟省市人大召开的座谈会、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今年7月,我委参加了全国人大农委在呼和浩特市召开的草原生态建设暨重点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我委一位副主任委员发言时对我省草原现状的分析和呼吁高度重视草原生态建设的意见,受到与会领导的肯定,引起了兄弟省市的共鸣和好评。11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马尚英副主任和我委主任委员共同参加了全国人大农委在厦门市召开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暨农业“四补贴”研讨会,听取了兄弟省市的经验和做法,提出了强化农村土地用途管制、完善土地流转市场、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及修改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建议,为我省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开拓了思路。  六、注重理论学习,努力创先争优,思想建设不断加强  人大是立法和实施监督的机关,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和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人大工作的形象和各项工作的质量。为此,我委始终把理论学习、思想建设和作风教育放在各项工作特别是党建工作的首位,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使各项工作年年都有新的进步。  (一)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注重思想政治教育。今年以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委紧密结合人大工作的特点,坚持学习理论、学习法律、学习时事政治,积极创建学习型组织,培养大家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结合监督法颁布实施3周年和我省监督法实施办法的出台,把监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学习重点,结合工作,学以致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发后,结合全省农业发展现状,就如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进行了多次热烈讨论。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召开后,及时组织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还作了学习体会的宣讲。这些学习活动提高了同志们坚持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思想行动完全统一到了中央和省委的战略部署上。  (二)关心干部职工生活,注重年轻干部培养。为了做好全年的各项工作,我委坚持“以人为本、团结和谐、坚持原则、民主集中”的优良传统,努力创造宽松友爱的工作环境。平时,我委负责同志非常关心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对年轻同志指点工作思路,教授工作方法,促使他们不断提工作能力。干部职工生病了或家里有重大事情时,都会亲自探望、慰问,帮助解决困难,使同志们感到温暖舒心。今年以来,在省人大常委会支持下,先后选调1名年轻干部到我委工作,安排1名基层干部到我委挂职,同时还选派我委1名80后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同志们都觉得我委风正、气顺、团结、和谐,人人都有一股使不完的劲。  (三)积极“创先争优”,争创一流党支部。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我委党支部认真召开党员专题民主生活会,寻找党建工作方面的差距和问题。在此基础上,按照“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积极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按照“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提出了党支部和每个党员“创先争优”的公开承诺书。同时围绕“三农”工作,结合人大农委工作实际,在临洮县龙门镇建立了基层联系点,并多次到点上开展调研,帮助联系点解决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问题。在省人大机关党建工作年度考评中,我委党支部再次(连续四年)荣获优秀党支部光荣称号。在省委对地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两年一度的考核中,我委主要领导同志荣获优秀。目前,党支部和党员个人正在为落实承诺书上提出的各项目标而努力。同志们都有信心和决心,在2011年创造新的工作业绩。

    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服务好全省“三农”工作为主线,以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重点,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立法、监督、调研和代表服务等职责,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立法工作  根据我省“三农”工作的形势和需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对以下涉农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法安排部署:(一)将《甘肃省农民教育培训条例》列入立法二审项目。(二)将《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列入立法制定项目。(三)将《甘肃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办法》和《甘肃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列为立法调研项目。(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做好涉农地方性法律的调研、修改、征求意见工作。针对以上立法项目的进展情况,适时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论证会和听证会。  二、监督工作(一)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二)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执法检查。  三、调研工作  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开展涉农专题调研。  四、代表服务工作  按照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人大代表议案、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积极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涉农视察活动的配合、服务工作。  五、联系、交流和其他工作  积极联系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动沟通工作信息。增进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农委的学习和交流。加强与全省各市、州人大和省直相关部门、单位以及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各工作部门的协调、沟通。本着热情周到、规范节约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对外接待工作。组织召开全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会,研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方面的情况。完成省人大常委会及其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六、自身建设  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学理论、学法律、学业务,为干部提供学习交流和提升综合素质的平台。重点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甘肃省出台的有关民生、“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二是认真履职,依法办事,力求实效。遵守党纪国法,认真履行职责,不辜负人民赋予的使命。严格按人大工作的规则和程序办事。面对每一项工作任务时,坚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力求实效。  三是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更多地走访、服务工作联系点。坚持以人为本,集体关心个人生活,领导关注下属发展,老同志关照新同志成长,激发每一个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取长补短,互相促进,共同推进全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