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要点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7 16:40:14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要点的报告(书面)

         2011年1月6日省十一届人大财经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财经委员会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常委会及委员会工作要点,在履行经济立法和监督工作职责中,努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高度关注民生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围绕常委会立法计划,认真做好经济立法及相关工作 (一)积极开展经济立法和法规修订工作。在具体立法工作中,财经委员会对准备出台和修订的法规草案,坚持提前介入,了解和掌握法规草案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和起草的难点问题;对草案涉及的国家法制统一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问题,以及事关社会公共事务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发表意见,把握法规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为委员会法规草案初审工作做好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2010年,财经委员会先后组织参与了《甘肃省无障碍建设条例》和《甘肃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订)》的起草、修改、论证和审议工作。审议中,结合我省实际对两个条例草案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研究,认为无障碍建设条例的制定应当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金保障能力相适应;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的一些管理办法和程序,还需从宏观和全面的高度加以认真研究。据此向常委会提交了审查意见,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认真做好法规清理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2010年初步建成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的要求,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是常委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上半年,财经委员会按照常委会法规清理领导小组的要求,针对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涉及财政经济方面的32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清理。清理工作中,在多次与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及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规清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指导原则、清理范围及要求,对省直有关部门提出的清理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严格审查。经财经委员会会议审议,形成了对32件法规及法规性决议清理意见的报告。另外,3月份,根据省政府的建议,财经委员会研究决定,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废止《甘肃省公路交通规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议案及说明,经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了该条例。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今年上半年,财经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财政预决算审批监督暂行规定》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暂行规定提出了书面修改意见,及时向法工委反馈了审查结果。   (四)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征求意见工作。财经委在做好经济立法和法规清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开展法规征求意见工作。上半年,先后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订草案)》,向有关部门及市、州人大常委会书面征求意见。汇总后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建议,上报全国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工委。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认真搞好计划、预决算审查和经济监督工作    一年来,财经委员会紧紧围绕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扩大内需、保障民生等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努力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一)突出审查重点,增强对计划预算的监督力度。对计划、预决算进行审查监督是财经委员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以来,财经委以紧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审查监督重点为抓手,增强对计划预决算的监督力度。在2010年的计划、预算草案审查中,针对我省工业经济企稳回升,但经济持续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等实际情况,提出要正确处理好支持经济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关系,要在保增长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的投入,体现公共财政的属性。由此,重点审查了预算草案在支持经济增长和增强公共服务能力,保证“三农”、教育、科技、卫生、就业、社保、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安排情况。在审议2010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时,财经委把关注点放在调整经济结构、节能减排、居民收入、消费价格持续上涨等方面,重点提出了要紧紧抓住中央完善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主体功能区建设以及加大对藏区扶持力度等政策的良好机遇,拓宽工作思路,实现重大项目建设与国家宏观政策的对接;要更加关注民生,加大民生领域项目建设投资,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采取积极措施,防止通胀压力增大;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建议。在审查2009年决算草案时,针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存在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收益收缴制度不完善,相关企业对收取国有资本收益认识不到位,征收进展不理想等问题,提出了要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及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收力度的建议。   国有土地出让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是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7月份,财经委员会除了听取计划、财政和审计部门的常规报告外,还要求省财政厅就国有土地出让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做了专题汇报。针对部分地方在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中存在的应收未收和未上缴财政等问题,财经委员会提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和出让收入收支管理,切实落实国有土地出让金净收入的10%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定。为了更加准确地掌握全省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情况,财经委建议省审计厅对此进行审计调查。    财政支出结构情况是预决算初审的一个重点。为准确了解和掌握省级财政支出结构情况,2010年下半年,财经委员会委托省审计厅对我省2009年度省级财政支出结构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通过调查,对省级财政支出结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了较全面的了解,为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审查监督提供了依据。  (二)做好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议案的审查工作。2010年3月,省政府向常委会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的议案》。财经委员会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了审议,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债券安排使用方案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预算调整方案符合我省实际和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建议常委会批准《关于甘肃省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全省及省级预算的报告》。同时,为了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管理使用工作,财经济委员会提出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对地方政府债券的相关规定及政策要求,尽快衔接发行计划,做好发行工作。要切实加强债券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及时拨付资金,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发挥效益。要统筹安排财力,积极做好债券还本付息工作等意见建议。 (三)高度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财经委员会始终把民生问题作为关注的重点。2010年下半年以来,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逐月持续上升,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针对这一情况,财经委员会及时召开了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对物价形势及其对群众生活的影响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初步提出了启动临时价格补贴等应对措施建议,并就此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负责人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和沟通。这些意见和建议与日后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基本一致。 (四)对扩大内需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扩大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是确保今年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当前我省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着力点。财经委员会为此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内需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汇报。通过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汇报这种监督形式,推动政府进一步有效落实扩大内需政策,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奠定坚实的基础条件。   三、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今年以来,财经委员会改进调研方式,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薄弱环节以及深层次矛盾与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工作。   (一)围绕完善体制机制开展调研。财政体制和税制改革事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2010年上半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托,财经委员会就财政体制和税收制度改革问题,会同省上有关部门重点围绕我省企业和居民的实际税负水平、完善税收体系和税制结构、推进税费改革、严格税收征管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根据我省实际,对“十二五”期间国家将要进行的税收制度改革,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开展调研。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是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公平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上半年,财经委员会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重点对我省当前国民收入分配的现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基本情况、国民收入再分配的调节、财政收支情况、增加居民收入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就相关问题结合我省实际向调研组提出了政策建议。 (三)围绕我省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开展调研。城镇化建设是我省发展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为给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做准备,并为我省制定“十二五”城镇化发展规划提出意见建议,财经委员会决定在全省开展城镇化建设专题调研工作。与以往调研方式不同,这次调研采取省、市(州)先分别组织调研,之后召开座谈会汇总情况的方式进行。2010年6至7月,全省十四个市(州)人大财经工委对本地区城镇化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8月初,我们在庆阳市召开了全省人大财经委城镇化建设专题座谈会,交流了各市(州)调研情况,听取并研究了具体意见建议,理清了作为人大财经工作部门如何推动我省城镇化建设的工作思路。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会议召开之前,我省舟曲县发生了特大泥石流灾害,为保证政府集中精力及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向常委会主任会议建议取消原定在十七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的议题,改由财经委员会向有关部门反馈调研意见的方式。主任会议采纳了这一建议。 (四)围绕编制“十二五”规划开展调研。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加快发展、缩小差距,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编制好“十二五”规划至关重要。财经委员会高度关注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从年初开始,结合各项审查监督工作,对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总体思路进行反复地分析和研究。七月份又专门听取了省发改委关于我省“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情况汇报,针对“十二五”规划编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出了五点意见建议。一是要对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有利于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梳理形成最优组合重点提出。二是要更加突出我省在新型工业化,区位地缘特点,交通枢纽,风、光、电等新型能源等方面的优势,加快推进服务业、物流业发展,把兰州物流中心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三是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具体措施,强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四是加快推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稳步提高居民收入,形成投资、消费双拉动经济增长格局。五是把政府政策指导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市场因素结合起来,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四、做好代表服务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  (一)认真组织代表视察。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安排,今年年初,财经委员会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对我省落实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推动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视察,代表们对扩大内需政策实施以来,我省项目建设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为代表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和报告奠定了基础。同时,针对我省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视察组和相关部门一起归纳、梳理,提出了需要中央帮助解决的八个方面的问题和建议。一是建议由中央承担西部地区县及县以下公益性项目资金,免除民族地区地方配套资金。二是建议将西部地区廉租住房中央投资比例提高到70%。三是建议中央加大对黄河黑山峡河段水利资源开发的协调力度。四是建议将兰新铁路兰州至张掖增建三、四线项目纳入近期铁路建设规划。五是请求国家支持引洮供水一期三个配套项目建设。六是请求国家支持兰州石化扩大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七是建议国家支持甘肃河西新能源基地及外送通道建设。八是建议国家支持甘肃地震灾区重建资金缺口。   (二)积极办理代表建议。为了办理陇南代表团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礼县12个乡通油路与81个村通公路的建议,财经委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5月份,副主任委员张忠敬前往礼县进行了现场督办,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在农村公路建设中要争取提前下达项目计划,及时下达资金计划,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的招投标管理,保证农村公路施工质量等具体要求,使这一建议得到了及时办理。   (三)及时答复政协委员提案。根据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办理省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精神,8月份,财经委员会召集省政府法制办、省总工会、省工信委、省安监局就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甘肃省劳动保护立法的提案》,共同研究提出了办理意见,并将答复意见及时反馈委员本人。    五、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财经委员会党支部按照省委和常委会机关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创先争优谋转变,履职尽职促发展”的活动主题,有计划、分步骤的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重点在创新活动载体、拓展学习内容、延伸实践触角上下功夫,做到了理论学习不断深化,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履职能力明显提高,争创活动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同时,委员会坚持抓好党员干部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及时传达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委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委有关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具体工作加强有关法律、经济业务的学习和研究。经过一年来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和一段时间的集中学习,委员会自身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财经委员会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委会议精神,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认真研究和积极应对复杂的经济形势,依法履行职责,积极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而努力。  一、继续做好经济立法和执法检查工作   一是按照常委会2011年立法计划安排,加强立法的前期准备和提前介入工作,认真做好有关法规草案的起草、调研、论证和各项审议工作。   二是积极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预工委做好有关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和立法调研工作。   三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配合做好执法检查的具体工作及其执法检查后的跟踪督查工作。   二、做好计划、预算审查和经济监督工作  监督工作要围绕促进我省跨越式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保障民生等问题,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形式,突出监督实效。   一是做好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2010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计划、预算草案的相关工作,提出对“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计划、预算的审查报告。   二是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0年全省及省级决算的报告、关于2010年度全省及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甘肃省2010年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的报告的相关工作,提出对省级决算的审查报告。    三是做好常委会听取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重大项目及项目前期工作情况的汇报。   四是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坚持经济形势分析制度,分析和把握经济运行的态势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及其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适时确定题目,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工作。   四、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   对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和办理的代表议案、建议,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落实办理和督办责任人,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做到让代表满意。   五、搞好委员会自身建设,加强与各级人大的工作联系   一是加强学习。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结合委员会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继续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注重调查研究,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重视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提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理论水平较高、业务素养较好、工作能力较强的工作队伍,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是继续加强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和预算工委的联系,积极争取工作上的指导和帮助;进一步加强与兄弟省区市人大财经委和省内市州人大财经工委的联系,互相学习、交流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