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6 15:00:50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5日在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洛桑灵智多杰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0年,在中共甘肃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四抓三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按照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促进我省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持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常委会遵循服从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原则,坚持把立法的重点放在保障民生、扩大内需、促进发展上,坚持立、改、废并重,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年来,立法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共制定地方性法规5件,修改地方性法规32件,废止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决议、决定12件,批准兰州市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9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4件,对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了一审,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9件法律草案征求了意见。    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工作中,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了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立法工作。着眼于更好地贯彻实施监督法,有效开展监督工作,常委会制定了实施监督法办法,从监督的内容、手段、途径、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突出了监督重点,拓宽了监督方式。根据新修改的选举法,常委会修订了实施选举法细则,较好地贯彻了新修改的选举法的精神,充分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    二是加强了规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立法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筑市场更趋开放,国家对建筑市场的规范和管理也出台了不少新的法规和政策。为了适应建筑市场的新情况、新要求,常委会对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为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供了更充分的法制保障。    三是加强了保障民生、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立法工作。为了有效解决促进就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常委会制定了就业促进条例。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常委会制定了消防条例,明确和细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和组织的职责,对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等进行了细化和规范。无障碍建设是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特殊人群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常委会制定了无障碍建设条例,将更好地保障这些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了社会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为适应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常委会从我省多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及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出发,修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为加快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进程,发挥人民防空在参与抢险救灾、处置公共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常委会修订了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    五是加强了科学文化教育方面的立法工作。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对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养、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着重要的意义,常委会为此制定了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将对促进我省科普事业的发展,推动创新型甘肃建设起到重要作用。    法规清理是立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提高我省地方性法规质量,促进地方性法规的科学、统一、和谐,常委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我省现行有效的150件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决议、决定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常委会审议,一次性集中废止和修改了39件,还有23件将列入今后的立法计划逐步修改。通过统一清理,进一步解决了地方性法规中存在的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我省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年来,常委会抓住事关全省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0项。    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增强扩大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是确保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所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内需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对我省抢抓机遇,努力争取项目和中央投资,促进全省经济较快回升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少数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管理不规范、开工迟缓、配套资金不能足额按期到位等问题,提出了改进的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后,提出了要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审议意见和建议。省政府认真采纳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并召开全省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对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进一步进行落实。    为保证中央一揽子经济计划及各项重大政策在我省的贯彻落实,确保甘肃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常委会听取审议了2010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围绕调整经济结构、节能减排、增加居民收入、稳定物价等问题,提出了审议建议和意见。对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省政府及时分解办理,并将办理情况报送省人大常委会。    为了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能力,去年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55亿元。为了支持这一工作顺利开展,常委会按照既依法办事,又特事特办的原则,先由主任会议及时听取汇报,作出原则同意的意见,以便省政府和财政部做好政策对接工作。随后常委会依法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全省及省级预算的报告,作出了批准发行5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的决定,依法批准了预算调整方案。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09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9年政府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批准了2009年省级财政决算。常委会审议财政有关报告后,要求省政府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的投入,支持循环经济、新能源、新型产业和自主创新企业发展。对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省政府进行了落实,并报告了办理情况。同时,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09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切实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了要求,省政府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并将整改情况向常委会作了报告。    民事审判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进一步推动提高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服务,常委会在对全省民事审判工作进行重点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审判工作的六条要求。    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服务“三农”大局的重要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基层政权的稳定。常委会对此进行专题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这项工作的审议意见。    为了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对促进解决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了保障。    三、从关注民生问题和热点问题入手,开展执法检查    去年,常委会对涉及食品安全、老年人权益、胎儿性别鉴定、农作物种子、妇女权益、节约能源、农业技术推广等7个方面的9部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促进食品安全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听取和审议了检查报告。针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和意见,转交省政府办理,进一步推动了食品安全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    我省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常委会围绕老年人权益维护、社会保障、优待政策落实、老龄工作四个重点,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常委会审议后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及时转交省政府办理,省政府高度重视,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并将办理情况向常委会作了书面报告。    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是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最直接的原因之一。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常委会对我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常委会向省政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省政府进一步加大了法规的执行力度和保障措施。    我省是全国种子产业大省,为了进一步保护和发展好制种业的区域优势,常委会对种子法和我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意见。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常委会对全省贯彻实施节约能源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并报告了全国人大常委会。    为推动我省渭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项目建设,常委会还组织开展了以“关注渭河,保护生态”为主题的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对渭河流域地区执行环境保护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组织新闻媒体进行了集体采访报道,加强了舆论监督,提高了社会效果。    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是人大常委会进行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常委会对14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对其中11件超越法定权限和违反规定设置处罚及表述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处理意见。   四、着眼大局立足长远,开展专题调研    常委会针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及民生的重要问题,去年组织6个调研组,开展了草原生态建设、循环经济发展、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高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贯彻执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专题调研,并听取和审议了调研报告,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较好地促进了这六个方面的工作。    长期以来,人们对草原的战略地位认识不足,我省草原生态总体恶化的势头未得到根本遏制。为此,常委会对我省草原生态环境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常委会审议调研报告后,针对我省草原生态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要设定草原保护的“红线”,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草原保护的关系;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大退牧还草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帮助农牧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等意见和建议。    甘肃是全国惟一的被国务院整体列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的省份。常委会高度关注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组织调研组深入7个具有代表性的市和50多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进行调研。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调研报告后,提出要加快制定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拓宽循环经济融资渠道等建议和意见。    我省民族地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为了深入了解全省民族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常委会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常委会审议调研组的调研报告后,提出要采取特殊政策,完善投入机制,切实解决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在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等建议和意见。    科教兴省,人才是关键。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多次深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对我省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调研报告后,就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改进和规范科技评价体系,促进科技人才合理流动,积极争取国家对西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扶持等提出了建议。    为了切实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常委会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为了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新风尚,常委会对我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常委会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见义勇为方面的法律、法规提出了建议。    去年7月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对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常委会高度关注,省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对此及时进行调查了解,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沟通,主任会议听取了相关专门委员会的汇报,并就积极发展生产、强化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活供应等提出了建议意见。省政府高度重视常委会的建议意见,出台了控制物价、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物价补贴等措施。    五、坚持全方位多层次,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    代表工作是常委会工作的基础。常委会始终把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全方位多层次为代表提供履职服务。为代表订阅各类人大报纸期刊、寄送重要会议文件、编印学习资料,畅通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坚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两联系”制度。坚持代表学习培训制度,举办了第五期人大代表培训班,召开了代表工作座谈会。在狠抓制度落实,扎实开展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在以下两个方面做出了努力。    一是突出专题调研和视察,加强和改进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根据党的中心工作和全省工作大局,常委会分组分批组织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对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农村扶贫开发、全省应对金融危机情况、重大项目建设、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等专题,进行了深入视察。组织代表围绕全省草原生态建设、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在组织视察和调研的基础上,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提出了不少高质量的建议,其中,我省全国人大代表提交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建议,经过常委会和省上相关部门的努力和争取,有4件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处理建议。关于尽快启动实施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工程的建议,已在我省的8个县进行试点。    二是突出督办力度,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代表建议的办理上,常委会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各承办单位将代表建议层层分解落实,每条建议、每个环节都有领导负责,建档立册,明确责任。各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面商办理、二次答复、电话征询意见、现场办理等方式,切实解决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常委会副主任和各专门委员会确定的13件代表建议的现场督办件,各承办单位组织的42场次现场办理活动,办理效果显著,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常委会还组织召开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落实汇报会,督促“一府两院”及各承办部门对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衡量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的重要标准,督促各承办单位在提高“办成率”、“满意率”上下功夫。经过努力,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建议926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40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449件,这两类建议占代表建议总数的74.41%。   在人事任免工作上,去年常委会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4名。其中,决定任命4人,任命42人,批准任命4人,决定免职3人,免职26人,批准免职4人,决定接受辞职1人。    六、在危难险重和重大突发事件中,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 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省人大常委会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向灾区发去慰问电,关心、慰问灾区群众。根据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常委会组织相关工作部门并邀请有关法律专家,及时成立了省人大常委会舟曲灾后重建法律咨询小组,编印了有关法律手册,开通法律绿色通道,为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法律支持。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常委会领导带领机关有关部门深入灾情最严重的地方,看望受灾群众和各级人大代表,慰问救灾一线的解放军、武警官兵和公安干警。常委会机关认真开展厉行节约活动,节约办公经费支援灾区。机关干部职工两次为灾区捐款捐物,积极为灾区群众献爱心。    七、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工作,为常委会工作夯实基础    一年来,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为重点,大力推进了常委会自身建设。    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常委会坚持以学习促进依法履职,以更好地履职带动学习,紧紧围绕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突出学习与人大工作实际的结合,进一步加强了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学习,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普遍增强。机关各部门、各党支部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立足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学习制度,科学制订学习计划,努力创新学习方法,较好地实现了提高能力、促进工作的要求。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常委会机关最大限度地精简会议,突出会议议题和重点。各种检查、视察和调研,坚持轻车简从,重在发现和督促解决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遵守工作守则,深入基层,深入调研,倾听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机关内部各项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执行,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和重视机关信访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常委会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82件(次),其中来信813件(次),来访1669人(次)。通过接待和处理信访,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上做出了努力。    加强与基层人大的联络沟通。举办了全省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监督法培训班,召开了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座谈会,邀请市(州)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列席了各次常委会会议。    进一步加强了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人民之声报》和《人大研究》在深度报道、理论研究和人大特色上有新的提高。常委会机关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秘工作、后勤保障工作、接待工作和老干部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    各位代表!    总结常委会的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常委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重大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向省委请示汇报,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人大工作只有站在全省大局的高度,坚持科学发展观,紧扣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行使职权,才能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三是必须依靠代表、依靠群众。人大工作,代表是基础,人民是靠山。必须努力为代表创造良好的履职环境,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是必须突出人大自身特点。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人大工作的最大特点。人大常委会必须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按照法定程序集体决定问题。既不能超越职权,代行“一府两院”的职权,也不能失职,放弃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五是必须切实关注民生。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人大工作只有关注民生,代表人民的利益,才会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各位代表!    一年来,尽管我们尽职尽责地做了一定的工作,但离省委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地方立法中的公民有序参与还需进一步扩大,对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有待进一步加强,服务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工作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对这些问题常委会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改进。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常委会要在中共甘肃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推进我省的民主法制建设和“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立法工作    要进一步创新立法机制,坚持和完善专家咨询、立法听证、法规论证、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推进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要把质量作为地方立法的生命,使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更加切合省情民意,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紧扣全省“十二五”规划建设重点,优先安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等领域的立法。全年计划制定农民教育培训条例、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全民健身条例、法律援助条例、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宗教事务条例、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农村扶贫开发条例、集体合同条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10件法规。修订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防震减灾条例、旅游条例、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实施代表法办法、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6件法规。同时,要认真做好兰州市及民族自治地方的法规审查批准工作。     二、监督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在继续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等监督形式的同时,采用询问等监督形式丰富监督的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工作。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转方式、保民生、促项目上,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今年拟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民生工程、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五五”普法、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对我省的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关注农业污染,改善农村环境”为主题,组织开展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加强预决算监督,审查批准2010年省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上半年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2010年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2010年度全省及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等报告。加强跟踪监督,确保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落到实处。推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加强信访工作,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三、调查研究和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围绕全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跨越式发展等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选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工作。计划对节约能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和群众较为关注的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围绕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带有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事项,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四、代表和人事任免工作    继续坚持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选举单位的经常性联系。积极组织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和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努力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督办工作,不断提高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强化代表培训,改进培训方式,突出培训重点,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市、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的联络,做好代表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活动的沟通协调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认真做好县乡换届选举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法定任免程序,认真行使好人事任免权。    五、常委会自身建设    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及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集体行使职权,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效,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继续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及人大工作有关知识,举办专题讲座和法制讲座,进一步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和机关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加强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和民主法制宣传。密切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兄弟省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交流,加强与市(州)、县(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    各位代表!    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的良好开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甘肃省委的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省各族人民,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小康社会建设步伐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