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6 10:09:36

        关于2010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1年1月13日在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周多明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2010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一、2010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10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极为严峻的特大自然灾害,全省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上决策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全力支持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保持了经济回升向好、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各级财税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支持经济发展,保障重点及民生支出,推进各项改革,加强财政监管,全面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实现353.6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18%,增长23.4%。其中省级收入130.8亿元,完成预算的114%,增长20%;市县收入222.8亿元,完成预算的120.5%,增长25.6%。大口径财政收入实现745.3亿元,完成计划的113.7%,增长23.4%。全省财政支出实现1466.7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5.8%,同比增长21.4%,其中省级支出313.4亿元,完成预算的86.7%,增长16.1%;市县支出1153.3亿元,完成预算的98.7%,同比增长23.1%。各级财政均可实现当年收支平衡。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175亿元,增长170.9%。政府性基金支出实现160.7亿元,增长124%。政府性基金收支大幅度增加,主要是车辆通行费由预算外调整为基金收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实行按全额缴库,并加大了征缴力度,当年车辆通行费收入增加40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达到107.8亿元,比上年增加58.4亿元。两项收入增加后,相应增加了基金支出。上述数据是去年底各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快报汇总数,待全省财政决算编审后,再按法定程序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需要说明的是:省级收入超收1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6.9亿元,除预留对市县体制性返还1.2亿元外,按照中央要求,其余5.7亿元全部用于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非税收入超收9.1亿元,主要是捐赠、“两权”出让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安排用于抢险救灾、灾后恢复重建,补充地方金融、融资机构资本金,支持省会展中心建设等方面。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全力完成预算收支任务。财政收入执行进度快、增幅高、均衡性强。坚持依法科学征管,强化重点税源、潜力税源、零散税源管理,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完善征管办法、深化收缴改革,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非税收入征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地方财政收入、大口径财政收入分别迈上了350亿元和740亿元台阶。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支出的均衡性、时效性进一步提升。各级各部门积极采取得力措施,强化支出管理,完善考评机制,加快预算下达,加强资金调度,及时拨付资金,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环境保护等重点支出,确保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4件、23项”惠民实事的全面落实。当年全省财政支出进度有明显提高,结转资金得到有效控制。(二)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25个部委出台了支持我省加快发展的政策性文件,16个部委与我省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央完善政策措施,继续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并进一步加大了对藏区扶持力度。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已批复,中央补助资金34.8亿元。循环经济全国试点进入实施阶段。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试点县达到63个,中央补助达到4.1亿元。21个县列入全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试点范围。农村义务教育化债工作中央已验收通过。化解农村其他债务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均衡性转移支付、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大幅增加。5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全部落实到项目。机场、铁路、公路及兰州新区建设等又一批重点项目中央已批准立项。当年中央共下达我省各类补助1023亿元,比上年增加138亿元。其中:财力性补助555亿元,增加87亿元;专项补助468亿元,增加51亿元。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省上当年下达市县补助929亿元,增加130亿元,有效缓解了市县财政困难,增强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能力。(三)努力促进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综合运用直接投资、财政贴息、参股经营、税收优惠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贯彻实施国家结构性减免税费扶持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筹集预算内外资金、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60多亿元,支持铁路、公路、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拨付资金29.5亿元,推进污染治理、节能减排、能源节约利用和资源综合利用。安排资金2.9亿元,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循环经济发展。投入资金8.7亿元,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办理出口退税4.3亿元,及时落实了外贸企业扶持政策。落实资金6亿元,保证了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扶持政策的及时兑现。利用政府主权外债资金2.2亿美元,增加了经济社会发展投入。及时安排扶持专项1亿元,衔接落实对口援建资金1亿元,加大对藏区发展支持力度。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地方金融、融资机构组建工作。(四)大幅增加“三农”投入。各级财政用于农林水事务、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方面支出230亿元,比上年增加39亿元。涉农“四补贴”资金达到25.9亿元,加大了惠农补贴力度。整合资金7亿元,扶持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技术推广,深入实施促农增收“六大行动”。投入资金6.8亿元,支持实施土地整治工程,新修梯田面积达到163万亩。筹集资金7.1亿元,解决了13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农村沼气用户10万户。落实资金3亿元,顺利实施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7.2亿元,支持了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下达资金15.3亿元,支持整村推进、集中连片开发等扶贫项目建设。拨付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2.2亿元,带动社会投入20.7亿元,受益群众达到801万人。整合资金2.6亿元,实施农民技能培训工程,培训人数达到14万人次。补助资金1.4亿元,支持新一轮新农村建设试点。新增补助1.7亿元,进一步提高了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补助标准。(五)有力保障民生资金。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省教育支出达到227.9亿元,比上年增加21.5亿元。落实资金12亿元,支持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安排资金15.6亿元,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拨付资金17.1亿元,提高高校、职业学校、高中学生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第三期国家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筹措资金2.4亿元,启动了化解省属高校债务工作。继续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全省社会保障和保障性住房支出272.7亿元,比上年增加64.4亿元,较好地保证了城乡低保、企业改革、就业再就业、救灾抚恤等方面的需求。城乡低保标准再次提高10%,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185元提高到204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728元提高到850元,总保障人数达到408.9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覆盖34个县557万人,领取待遇人数达到56.3万人。拨付资金2.8亿元,向425.7万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物价补贴,向10万名大学生发放伙食补贴。补助资金14.1亿元,有效落实了积极的就业政策。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补充各地担保基金2.1亿元,新增小额担保贷款近70亿元。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拨付资金46.2亿元,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完成20万户农村危旧房、0.6万户农村残疾人危旧房、8.2万户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等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廉租住房4.6万套、234.3万平方米,为12.8万户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补贴。积极推进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全省医疗卫生支出100.3亿元,比上年增加12亿元,支持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前一年实现全省全覆盖,公立医院试点改革顺利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基层公共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改革稳步实施。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三项医保参保率均超过95%,16万名关闭企业离退休人员、31.6万名大学生、50多万名中专、技校、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入托幼儿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城乡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97万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补助标准达到15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80元提高到12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达到28.6亿元。下达资金5.9亿元,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惠及困难群众86万人。加大公共文化事业投入力度。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5亿元,比上年增加5亿元。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积极推进。支持全省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电影放映及乡镇文化站、全民健身中心建设等农村重点惠民工程,进一步丰富了农村文化生活。全力支持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全面完成了地震灾区居民住房维修和重建任务,灾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恢复重建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实现了“力争在两年内基本完成原定三年任务”的目标。舟曲、成县等山洪泥石流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全面启动实施,当年拨付灾区应急抢险和灾后重建资金29.1亿元。(六)深入推进管理改革。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开征了甘肃教育附加,实施了石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征收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试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省级和14个市州本级、36个县全面编制了部门预算,31个县选择部分单位进行了改革试点。预算编制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完整性明显增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深化,在部分市县开展了财政资金支付动态监控试点。政府采购规模达到60亿元,增长20%。省直管县试点改革平稳运行。乡镇财政建设得到加强,“一册明、一折统”惠农资金发放办法进一步调整完善。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实行了“六奖一补”考核奖惩政策措施。主体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扩大,考核评价办法正式出台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平稳推进,分类保障政策全面落实,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围绕收入、支出、会计、内部监督,加快建立覆盖资金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深入进行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回头看”,积极开展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组织实施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在全省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信息化建设与财政业务管理进一步融合,应用支撑平台在7个市州推广实施。各位代表:去年是“十一五”时期最后一年。回顾过去的五年,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财政实力不断增强,调控作用有效发挥,民生问题加快解决,财政改革稳步推进,财政管理更加规范,各项财政事业取得新的进展。——收支规模大幅度增加,财政实力明显增强。全省大口径财政收入由2005年的254.6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745.3亿元,年均递增24%;地方财政收入由123.5亿元增加到353.6亿元,年均递增23.4%,均高于同期GDP增长。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由2005年的482元增加到2010年的1343元。中央补助由2005年的311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023亿元,年均递增27%。“十一五”时期中央对我省补助累计达到3546亿元,是“十五”期间补助总量1160亿元的3倍多。全省财政支出由2005年的429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1466.7亿元,年均递增27.9%,人均支出由1655元增加到5567元。全省财政赤字由2005年的29.6亿元减少到2009年的14.6亿元;赤字市、州本级由8个减少到7个,赤字县、市、区由67个减少到43个。——支持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民生问题加快解决。充分发挥财税政策、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大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贯彻稳健和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落实了扩大内需、灾后重建、节能减排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50多亿元。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顺利推行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五年累计完成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329亿元,重点支持了一批交通、教育、卫生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工程。争取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20亿元,成功发行中期票据100亿元,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贷款项目47个,利用外资15亿美元,有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23亿元,基本化解了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大力支持“三农”及社会事业发展。“十一五”期间,全省农业、教育、社保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科技支出总量分别达到839亿元、828亿元、763亿元、310亿元、104亿元、43亿元,六项支出总额年均递增31%。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效进行,农业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公共文化事业加快发展。五年来,省级财政累计安排资金153亿元,有效落实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62件为民办实事事项。市县政府也根据实际,积极筹措资金,兴办了一批民生事项。认真落实政策措施,稳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了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提高了补助水平,积极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和基层公共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改革,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收入明显增加,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以及优抚对象、城乡低保、五保等低收入群体补助水平连续几年得到较大幅度提高。——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基层困难得到有效缓解。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向困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不断加大对市县的补助力度。省对市县补助资金总额由2005年的225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929亿元,年均递增32.8%;市县人均财政支出由1108元增加到4376元,年均递增31.6%。“十一五”期间,省对市县补助累计达到3055亿元,是“十五”时期补助总量811亿元的近4倍。初步建立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实施了生态功能区和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极大地缓解了县乡财政困难,提高了基层财政保障水平,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改革深入推进,监督管理不断加强。进一步完善了均衡性、生态功能区和民族地区等转移支付办法。调整和完善了省对市县财政管理体制,在41个县市实行了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全省基本实施了乡财县管改革。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各项改革继续深化,政府预算体系不断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推向深入,国有资产管理稳步加强,农村综合改革顺利推进。进一步强化乡镇财政职能,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了惠农财政资金“一册明、一折统”发放方式改革。财政财务监督成效明显,“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机制已基本建立。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财政收入总量小,结构不尽合理,非税收入占比较大,“两权”出让、产权转让、受灾捐款等一次性、特殊性因素较多,抬高了收入基数,加大了收入增长的难度。二是收支矛盾突出,债务包袱较重,对民生、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的投入大幅度增加,但总体保障水平仍然偏低。三是财政管理还不够科学精细,绩效评价机制不健全,支出的均衡性时效性仍有待提高。四是财政改革进展不平衡,管理体制、制度需要继续健全完善。五是部分市县和部门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违规违纪现象仍有发生,财政监督工作的深度、广度、力度不够。对此,我们一定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采取措施,通过推进改革、加快发展,努力逐步加以解决。二、“十二五”时期财政工作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十二五”时期,各级财政部门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为主线,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和财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对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用足、用活、用好中央对甘肃的各项扶持政策,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跨越发展;深化财税改革,厉行增收节支,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政府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狠抓基础管理,加强基层建设,着力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上述思路,我们将精心谋划今后五年的财政工作,努力建立健全增长稳定、结构优化、调节有力的财政收入机制,以人为本、科学规范、注重绩效的财政支出机制,目标明确、相机抉择、协调配合的财政调控机制,方法科学、基础扎实、手段先进的财政管理机制。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五年翻一番,“十二五”末地方财政收入和大口径财政收入分别达到700亿元和1500亿元。在财政收入的总量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收入质量显著提高,财政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财政支出根据地方财政收入和中央补助增长情况,保持较高的增幅。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加快建立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三、2011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编制情况(一)全省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思路和建议。综合分析,今年全省财政收入将继续保持增长势头,但收支紧张的矛盾仍很突出。从收入方面看,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中央对我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将会加大,势必带动新一轮的投资项目建设,“十一五”时期建设的一批生产型项目将陆续投产或达产达标,全省国民经济将保持加快发展的势头,这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了基础。同时,推进资源税等改革,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措施,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管理,也会增加财政收入。但受油品、有色金属产品价格波动,结构性减税政策,以及一次性、特殊性收入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和地区收入增长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从支出方面看,财政高位运行所带来的支出刚性难以逆转,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重大决策,加大“三农”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节能减排,支持各项改革和重大项目建设等,都需要必要的财力保障。2011年全省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基本思路是:收入预算安排充分考虑税收政策和非税收入相关因素,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指标相适应;支出预算安排要处理好保证运转、改善民生和促进发展的关系,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有保有压,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上述思路,今年收入按增长14%安排,全省地方收入代编预算为403.1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任务为849.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加上预计中央财力性补助等收入,全省总财力可达到942.6亿元,再加上预计中央专项补助和上年结转,财政支出预算将达1600亿元以上。目前提出的全省财政收支代编预算只是建议数,待各级人大批准的预算汇总后,将按程序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二)省级一般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在2010年省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0.8亿元的基础上,扣除捐赠、“两权”出让、国有资本经营等一次性收入后,2011年省级收入按增长14%安排为98亿元。加上预计新增“两权”出让、捐赠收入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可达到125.6亿元。再加上中央财力性补助和市县上解收入后,省级财力为230.5亿元,比去年年初增加26.8亿元。2010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0.8亿元,2011年预计可完成9亿元。其中:产权转让收入7.5亿元,股利、股息收入1.5亿元。2011年省级支出预算需要安排264.5亿元,其来源为:当年财力230.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亿元、动用地方政府债券25亿元。2011年省级支出预算264.5亿元,安排情况是:人员经费62.3亿元,增加8亿元;公用经费12.4亿元,增加1.4亿元;专项经费189.8亿元,增加32.4亿元。其中: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大惠民工程”,今年要办27件实事,省级财政共安排资金47.3亿元。这样安排,基本做到了人员经费足额安排;按中央要求,公用经费除正常增人相应增加经费外,均维持2010年水平;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事关今年及“十二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十大战略工程”、“十大惠民工程”、促农增收“六大行动”、工业发展“六大行动计划”等涉及财政支持的重点方面都在预算中得到了体现。其中,农业、教育、科技三方面的安排达到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灾后恢复重建、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管理等惠及民生的支出得到全面、有效落实;循环经济、节能环保、工业重点领域发展、服务业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等重点项目所需资金均得到了较好保障。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安排的主要情况如下:农林水支出24.3亿元,增长23.6%,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15个百分点。其中:专项21.4亿元,增加5.2亿元。教育支出29亿元,增长21.9%,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13.3个百分点。其中:专项14亿元,增加5.6亿元。科学技术支出5亿元,增长23.7%,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15.1个百分点。其中:专项4.6亿元,增加0.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亿元,增长33.7%。其中:专项11.8亿元,增加7.6亿元。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及发展支出14.3亿元,增长35.5%。其中:专项13.3亿元,增加6.7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支出13.2亿元,增长25%,其中:安居保障工程资金9.1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9亿元,增长22.2%。其中:专项3.1亿元,增加1.1亿元。节能环保支出3.3亿元,增加0.7亿元,增长32.5%。公共安全与国防支出14.1亿元,增长38.5%。其中:专项7.6亿元,增加1.9亿元。交通运输支出24.4亿元,增加6.5亿元,增长3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4亿元,增长12.2%。其中:专项16.9亿元,增加2.9亿元。国土资源气象支出17.5亿元,增加2.6亿元,增长20.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4.4亿元,增长55.1%。其中:专项9.4亿元,增加4.7亿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6亿元,增加4亿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3420万元,增加3100万元。储备事务支出2340万元,增加660万元,其中:增加医药储备资金50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4亿元,增加2.3亿元。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3.1亿元,增加1700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9.7亿元,增加5.2亿元。省级预备费3亿元。其他支出21.1亿元。另外,2011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1.3亿元,加上市县上解收入5.3亿元和上年结余7.2亿元,总收入为63.8亿元,支出预算相应安排为63.8亿元。其中:本级支出49.9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2.7亿元,上解中央支出1.2亿元。这样安排后,铁路、公路、机场等一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部门提出的大额项目,受财力所限,未能全部进入年初预算,将通过争取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财力补助、预算超收等方式,统筹考虑,尽力安排解决。四、2011年的重点工作为确保完成今年财政任务,必须做好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发挥职能作用,支持经济发展。支持实施区域发展战略。按照“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加快白兰核心经济区建设,推进天水—关中、酒嘉、平庆等经济区发展。推动“两州两市”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和集中连片扶贫攻坚。大力支持民族地区发展,落实好国家和省上支持藏区、临夏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藏区完善对口援建机制。支持铁路、公路、机场、轨道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努力改善我省基础设施条件,为加快发展提供长久支撑。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充分发挥财税政策调节作用,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改造传统优势产业、加快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转化、加快发展能源产业、现代高载能产业和工业企业合作发展等“六大行动计划”。加快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和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积极研发应用低碳技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推进产学研结合,支持基础研究和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积极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完善政策措施,积极开展省属商贸流通、建筑、旅游、供销等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认真落实支持非公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技术创新、产品开发的扶持力度。支持地方金融、融资、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同时,继续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促进企业扩大投资。实施好家电、汽车摩托车、节能环保产品补贴政策,有效刺激居民即期消费。加强基层市场建设,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建和改造农村连锁超市2000个。(二)有效增加投入,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支持发展农业生产。落实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扶持办法,推进“四个1000万亩工程”。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加快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支持良种良法集成推广应用,推进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扩大农业保险补贴规模,健全产粮(油)大县奖励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地质灾害防治,在31个县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建设工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水利、交通、通信、生活等条件。实施15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新增10万户农村沼气用户、150万亩梯田建设以及通县二级公里和通乡油路建设工程。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严格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深入实施促农增收“六大行动”,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推进开发式扶贫,实施16个特困片区扶贫开发和5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促进草原生态保护和牧民持续增收。加强涉农补贴资金管理,改进涉农资金补贴发放方式,提高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综合效应。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技术培训,增强农民就业创业的稳定性。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开展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试点。积极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革,加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公益性债务。(三)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优先发展教育。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经费保障水平。继续落实好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政策,支持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贯彻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和农村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造150万平方米中小学危房,改建80个乡镇幼儿园。完善机制,增加投入,鼓励、引导省属高校积极化解债务,有效控制债务风险。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120元提高到200元。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建设,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由15元提高到25元。继续支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支持力度。实施覆盖全省城乡的“120”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为全省乡镇卫生院配置500台(套)救护车及车载医疗设备;改扩建11个县级医院、10个市县妇幼保健院,新建1170个村卫生室。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继续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将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l0%,将城镇无收入居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l0%,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由每月204元提高到225元;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由每年850元提高到1096元。加大对低收入家庭补贴救助力度,切实保障城乡困难家庭、离退休职工、在校贫困大学生基本生活水平不下降。建立失业保险制度。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鼓励创业的政策扶持范围,做好就业帮扶、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等工作。扶持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实施20万户农村危旧房改造、2万户城市棚户区、5000户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和1500户省属企业矿山塌陷区危旧房改造,建设2万套廉租住房,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1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进一步规范经济适用房建设和管理。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支持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等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积极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建设1930个农家书屋、100个乡镇和社区体育健身中心,为6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基本设备。支持社会平安工程建设。加大食品安全和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力度,建设全省道路治安智能控制系统,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系统建设及隐患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落实《舟曲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成县等地山洪泥石流灾后重建方案,足额到位配套资金,着力支持城乡居民因灾损毁住房、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以及灾害治理和生态修复等工作,确保灾后恢复重建有序顺利进行。(四)厉行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收入征管。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从今年1月1日起,将除教育收费以外的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实行综合预算管理,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支出通过预算安排。研究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办法和考核办法,合理确定企业税后利润上缴比例,强化日常收缴管理。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管。继续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抓住中央完善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实施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大对藏区扶持力度等政策的有利时机,积极做好基础工作,加强协调衔接,争取中央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继续做好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工作。进一步强化支出管理。加强预算指标下达时效性管理,狠抓项目前期准备、用款计划编制、支付申请和资金拨付等工作,加快完成应用支撑平台建设,实现预算编制、指标管理、预算执行、监督控制的有机衔接,增强预算监控的有效性。加大对项目支出进度跟踪问效力度,健全支出时效性考核评价机制,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认真总结支农资金整合经验,积极清理整合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杜绝损失浪费、撒“胡椒面”的现象。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贯彻中央要求,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等三项经费支出预算原则上实行零增长。(五)加强基础管理,推进财税改革。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继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加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力度,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在67个县市全面实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推进“乡财县管”管理方式改革,转变和充实乡镇财政职能,切实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资金及时有效落实。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改革。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推动基金预算与公共预算的有效衔接;继续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编制部门预算。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和收入收缴运行机制。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和国债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国库现金管理,严禁用财政库存资金搞非预算性、营利性项目。积极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等举债融资和担保承诺行为。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六)强化财政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认真贯彻《监督法》,严格执行《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草案、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等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高度重视审计、监察和社会监督,切实抓好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牢固树立大监督理念,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提升财政监督合力。开展灾后重建、民生资金以及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等专项检查,保障政策有效落实。完善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继续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抓好强农惠农资金监督检查。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健全财政管理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预算公开内容。积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完善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扩大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范围。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做优做强做大。各位代表: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继续发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起好步、开好局,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