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5 17:04:17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1月18日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肃省代省长刘伟平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十一五”时期和2010年的工作;提纲挈领地说明了“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战略重点和主要任务;安排部署了2011年的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奋斗目标可行,工作重点突出,政策措施得力,符合甘肃实际,反映了全省各族人民的愿望。会议决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发展改革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省人民政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认真落实国家支持甘肃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紧紧围绕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战略,更加注重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更加注重夯实发展基础,更加注重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新突破,确保“十二五”开局之年稳健起步、打好基础。   会议号召,全省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省各族人民,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奋发图强,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