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5 17:02:33

     关于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11年1月17日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李志勋

  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   在本次代表大会期间,代表们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根据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关于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截止到1月15日18时,大会秘书处议案组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中,没有需要列入本次大会会议议程进行审议的议案。韩克茵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将促进性别平等列入地方立法的议案》,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审理后认为其内容属于立法建议,拟作为代表建议处理,交由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研究办理。   对于本次代表大会期间,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大会秘书处议案组正在认真审理,逐件确定承办单位。大会闭会后通过专题交办会分别交有关承办单位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答复代表,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本次大会,代表们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提出议案和建议。各代表团和代表注意把握议案和建议的内在区别,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把属于建议的事项作为议案提出的情况。各代表团也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组织代表进行了视察、调研活动,并专题研究讨论议案建议工作,保证了提交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质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