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举行第四次会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5 11:13:49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省十一届人大举行第四次会议   2011年1月13日—18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兰州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甘肃省代省长刘伟平作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洛桑灵智多杰作的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作的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乔汉荣作的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了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赵春关于甘肃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周多明关于2010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会议表决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关于甘肃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2010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全省及省级预算的决议,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会议补选张开勋、周多民为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刘伟平为甘肃省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