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8 16:27:47

                 —2010年11月22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崔玉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的规定,2010年11月19日,武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伊永成提出辞去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2010年11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接受伊永成辞去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表决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武威市人大常委会接受伊永成的辞职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伊永成的代表资格终止。现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备案并予以公告。以上报告和公告(稿)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