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8 16:25:46

         —2010年11月22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张开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的规定,拟于2011年1月中旬召开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这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是:在中共甘肃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委会议精神,团结动员全省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这次会议对于总结全省2010年的经济和社会工作,部署我省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开好这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会议的筹备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已报请省委同意。现受主任会议委托,我就召开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一、关于会议时间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拟于2011年1月13日至18日在兰州召开,1月10日至11日报到,12日召开预备会议,13日上午举行大会开幕式,18日下午闭幕,会期6天。二、关于会议议程会议的建议议程共十项:(一)听取和审议甘肃省代省长刘伟平关于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二)审查和批准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三)审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赵春关于甘肃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和批准甘肃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四)审议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周多明关于甘肃省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和批准甘肃省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1年省级预算;(五)听取和审议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洛桑灵智多杰关于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报告;(六)听取和审议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关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七)听取和审议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乔汉荣关于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八)审议《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九)选举和表决事项;(十)其他。三、关于会议日程为圆满完成这次会议预定的任务,正式会议拟安排6天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两天半时间(1月13日至15日上午),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计划、预算报告,审查“十二五”规划纲要;第二阶段两天半时间(1月15日下午至17日),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第三个阶段一天时间(1月18日),选举、表决各项决议,举行大会闭幕式。现将以上说明和关于召开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一并提交本次会议,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