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省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8 16:11:57

  —2010年11月24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集中代表一个地区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是社会经济发展重要的战略资源。充分发挥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对于我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特色优势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千名领军人才工程”是省委、省政府落实“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对鼓励我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切实发挥人力资源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将产生深远的影响。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我省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近年来,采用不同方式多次深入我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进行调研。2010年2月份,省人大常委会洛桑灵智多杰、崔玉琴两位副主任带领调研组到兰州大学、省科技情报研究所、省机械科学研究院调研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听取了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我省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情况汇报,同政府相关部门领导进行了座谈讨论。10月份,崔玉琴副主任带领教科文卫委员会的同志,前往甘肃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就我省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期间参观了省农科院的科技成果展览室、农产品储藏加工研究所、马铃薯繁种室和甘肃农业大学的作物遗传改良与种质创新重点实验室、草食动物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听取了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关于我省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汇报,重点了解了我省科技领军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等方面的工作,与有关领导、专家学者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2008年底,我省出台了《甘肃省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纲要》和《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目的在于紧紧围绕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依托全省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重点学科,选拔一批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学科建设、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引领和支撑作用的领军人才;通过他们在重点发展领域、重点产业和重点学科方面的引领支撑作用,进一步激发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的活力,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团队。经过层层推荐、遴选,确定了943名甘肃省领军人才。其中,第一层次398人,第二层次545人。包括院士28人(其中外聘12人)、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2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35人、省科技功臣3人,从海内外特聘的急需人才21人。这次我省确定的领军人才一是年龄结构合理,45岁以下的占68.6%;二是起点高,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占56%;三是符合我省实际,入选人员岗位和专业涵盖了我省的重点发展领域,突出了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能源、电子信息、特色农业、生态环保等学科和专业。随着领军人才工程的实施,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继续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在对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使用和引进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先后制定和实施了《甘肃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甘肃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开发工作的决定》、《甘肃省555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意见》、《2002-2010年甘肃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关于实施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扶持行动的意见》等地方性法规和指导性文件,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开发力度不断加大,人才总量持续增长、素质逐年提高、结构不断优化、环境不断改善,人才资源有效配置的机制正在形成。这些政策措施给我省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二是项目支撑作用更加突出。《甘肃省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体系建设纲要》中提出“围绕项目开发人才,重点产业重点开发,优势产业优先开发,以高层次人才支撑项目发展”的思路,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聚焦关系发展全局的优势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和项目,突出了对省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十大重点产业”、工业强省战略提出的“一个振兴和六个做大做强”、以及中央高度关注的民生工程建设等项目的人才支撑,涉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有4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有8项,教育卫生文化等民生工程的有3项,充分体现了依托项目开发人才,以人才支持项目发展的主导思想。目前,专业技术人才支撑体系建设正在顺利推进。通过专项人才计划和配套措施的落实,实现依托项目开发人才,人才支持项目发展的良性循环。这给我省科技领军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创新创业机会。三是人才选拔培养更加科学合理。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坚持围绕重点发展领域和重大发展项目推进人才资源支撑体系建设的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和配置人才,紧紧围绕项目选拔领军人才,以领军人才引领和支撑项目发展,推动潜在的人才资源、科技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保证我省重点发展领域和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坚持改善人才队伍结构和提高人才素质支撑社会发展原则。通过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解决人才有效供给不足,人才结构不合理,能级结构、地域分布结构、产业分布结构、专业结构失调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人才素质和提高现有人才利用率,以领军人才开发带动整个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坚持积极应对激烈人才竞争和推动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建设的原则。通过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稳定现有高层次人才队伍,建立多个领军人才领衔的团队,形成若干个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领域,参与我省经济大循环,建设创新型甘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坚持按照需要选拔和动态管理原则。为了保证领军人才队伍充满生机,对领军人才实行动态管理,3年进行一次考核调整,对业绩突出的领军人才及其团队,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业绩平庸的人选予以淘汰,再将优秀人才选拔补充进来。在调整过程中,由于科研开发难度大,可以允许失败。四是人才引进交流渠道进一步扩展。我省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围绕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聘请高层次人才,设立甘肃省特聘科技专家制度。以开放的姿态对待人才、以创新精神开发人才,以优越的政策吸引人才。在省内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设立30个高新技术高地,作为特聘科技专家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特殊人才,特别是对省内急缺的人才、主持重点科研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人才,坚持“不拘一格、择优选聘、柔性流动、宁缺毋滥”的原则,通过海选方式,先后三次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专家29人。五是人才激励机制有所突破。我省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工作生活待遇。为在甘工作的两院院士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00元,配备了专用轿车,参照副省级干部的标准,建成了“院士公寓”,享受医疗保健待遇。重奖科技功臣,每年评选1-2人,奖励60万元。特聘科技专家每人每月发放津贴4000元,省属院校博士生导师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200元,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创新人才每人每月发放津贴300元。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甘肃省优秀专家,一次性奖励10000元。此外,对领军人才实行了全方位的激励制度,领军人才一、二层次人选,每人每月分别享受政府津贴2000元、1500元;以三年为周期,对做出重大贡献、业绩突出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推荐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以及各类高层次人才表彰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领军人才;省内各项科研项目,优先让领军人才主持;建立领军人才健康医疗档案,每年安排一次体检。甘肃省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在全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各有关方面通过多种方式表示赞誉,国内外40多家新闻及网络媒体进行了跟踪报道,甘肃电视新闻推出甘肃省2009年十件大事,领军人才工作位列其中。《中国人事报》发表短评,评价“千名领军人才解甘肃发展燃眉之急”,是“人才工作大手笔”,“值得西部欠发达省份乃至全国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学习借鉴”。省人社厅正在建立甘肃省领军人才管理信息网络平台,畅通领军人才个人、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信息反馈渠道,建立三方随时自主更新个人业绩及管理信息的机制;研究制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与领军人才签订工作责任合同书,加强领军人才的考核管理,并对领军人才的投入和创造效益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二、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我省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高层次科技人才依然匮乏。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匮乏目前仍然是制约我省科技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以省属科研院所为例,截至2009年底,53家具有科研工作能力的省属科研院所,本科学历人员占在岗人数46%,硕士仅占12.6%,博士仅占2.1%;省属大专院校中没有一位本院产生的两院院士,加之结构性矛盾突出,人才利用率不高,特别是与甘肃省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紧缺,影响和制约着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科研经费投入不足。科技人才的作用发挥需要科研开发资金的支撑。虽然近年来我省逐步加大科技创新经费的投入,但科研机构基础条件差,难以满足科技创新需要,难以实现“事业留人”。2009年,省属各部门科技经费支出10.1亿元,占财政经常性经费支出的0.8%,低于国家要求西部省份达到1%的要求,更难以同东部地区特别是沿海经济发达省份相比。每年省科技厅直接管理的科研经费2.6亿元,难以适应科研开发的需要。三是科技人才待遇依然较低。高层次科技人才在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地方经济竞争实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甘肃等西部地区人均收入水平远低于东部发达省份,2009年甘肃省城镇居民人均可配收入12060元,除两院院士外,省级科研院所人员的平均年工资2.5万元,居于全国的第28位。在科研条件、工资待遇、生活环境以及自然条件的等方面无法与南方发达地区相比的情况下,人才特别是高层次科技人才引不进、留不住、大量流失的问题依然非常突出,难以实现“待遇留人”。四是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不够科学完善。目前科学技术评价分类不够准确,用同一评价标准评价不同类型的科学技术活动,不能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不同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一些科研活动往往侧于重学术水平,而与生产应用相距较远,致使科技成果转化难。评价中存在重形式走过场、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急功近利、浮夸作风和短期行为。专家评议制度和信誉制度不够完善,本位主义、人情因素影响了评价工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三、加强甘肃省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在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投资主体作用,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开发人才资源的同时,各级财政应将人才开发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长。要进一步提高高层次人才的收入水平,通过积极争取国家专项经费及政策支持,建立西部地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津贴及生活性补贴,使他们在西部地区工作期间的收入不低于中东部地区同类人员收入的平均水平。二是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科技评价体系。根据科技创新活动的不同特点,按照公开公正、科学规范、精简高效的原则,完善科研评价制度和指标体系,改变评价过多过繁的现象,避免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面向市场的应用研究和试验开发等创新活动,以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及其对产业竞争力的贡献为评价重点,公益科研活动以满足公众需求和产生的社会效益为评价重点,基础研究和前沿科学探索以科研开发和学术价值为评价重点,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要进一步改革技术职称评审制度,强化科技人员将实验室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导向作用。把面向应用、面向市场和转化成果等作为科研评价的重要内容,推动建立符合创新创业人才发展规律的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使我省评选出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在全国真正具有知名度、影响力。三是进一步促进科技人才的合理流动。要实行“流动、开放、竞争、协作”的用人机制。建立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的制度,通过人才的合理流动来实现人才的优化配置。在人才管理上要结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全员聘用制,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公开招聘。在高校和科研单位实行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留出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用来吸引高层次的客座和流动科技人员,体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用人原则。四是积极争取国家对西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扶持。2010年6月6日颁发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加大对中西部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引导中西部地区加大人才投入”等扶持西部省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我省急需高层次人才的补充与现有人员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等,仅靠地方财力无法实现。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在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中,要积极争取国家在资金政策上,支持实施西部高层次急需领军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协调发达省(市)或一些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无偿或优惠为西部地区培养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一个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集中解决急缺科技领军人才数量不足的矛盾。在项目带动方面,参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模式,由国家财力出资,有计划建立若干“西部开发高级人才工作站”,集中一些项目、资金,在全国竞聘专家入站攻坚,入站人员享受高薪和特殊津贴,职务成果还可参与收益分配,使工作站成为科技攻关、成果孵化转化及人才培养的基地。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