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的决定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8 15:53:09

2010年11月26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了《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决定予以批准。由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