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6 14:46:38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3年11月26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副组长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 庞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战略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计划,常委会成立了由副主任孙效东、李慧任组长的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以下简称传承创新区)建设情况调研组。自8月中旬至10月中旬,调研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活动。一是委托14个市州人大对本地区传承创新区建设的情况先行调研,把握全省概况;二是分三路赴河西、陇东南、兰州等地区,对酒泉、嘉峪关、张掖、武威、平凉、庆阳、陇南和兰州等8个市7个县(市、区)实地查看,掌握第一手资料;三是召开有关专家、人大代表和文化文物工作者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传承创新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征求了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对调研报告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上述工作,调研组认为,传承创新区建设切合我省发展的现实要求,对全省经济文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成效显著。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传承创新区建设取得的成效传承创新区自2013年1月获国务院批复以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顶层设计业已完成,平台搭建基本到位,“一带三区十三板块”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成效斐然。据统计,上半年全省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40.7亿元,比2012年同期增长24.4%。前三季度,全省文化产业实质性签约项目336个,已经落地项目173个,落地率达51.49%,签约合同金额为1553.5亿元,较去年全年增加了931.68亿元。(一)全面规划布局,确定总体发展思路和长远目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传承创新区建设,在传承创新区获批后,成立了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召开新闻发布会、工作部署会和推进会,搭建学术支撑平台,印发了《关于推进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重点任务分解表》,编制下发了《十三板块分方案》,各项任务全部分解到省直有关部门,明确了责任。全省传承创新区发展思路和长远目标明确,把甘肃建设成为华夏文明保护传承示范区、文化惠民示范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基地和中国西部文化创新发展新高地的总体蓝图已经绘就。   各市州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发展规划。如嘉峪关市确定了到2020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以上的发展目标。(二)注重传承,加强文化资源的研究、保护和管理传承创新区建设十三板块中有六个板块的内容是关于文化资源保护的。我省是文物资源大省之一,现有不可移动文物点16895处,世界文化遗产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1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4座、名镇7座。今年上半年,玉门关遗址、悬泉置遗址、锁阳城遗址、麦积山石窟、炳灵寺石窟等列入了丝绸之路首批跨国申报世界遗产名单。国家已将我省文化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二期项目,纳入利用世行贷款2014—2016财年备选项目规划,并得到国务院批准,这是我国第一次将世行贷款用于文化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领域,估算总投资9亿多元。中央同意将我省的会宁、南梁、两当三个党史教育基地列入国家级教育基地。上半年,我省从国家发改委争取到5000万元,专款用于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利用。全省启动了文化资源普查与分级分类管理评估工作,一批国家级重大文物保护项目包括莫高窟保护与利用工程、嘉峪关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长城保护工程、拉卜楞寺文物保护工程等有序推进。争取中央财政文物保护经费近5.5亿元。甘肃文化发展研究院、甘肃丝绸之路与华夏文明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已经落户西北师范大学,《华夏文明在甘肃》已出版发行,《华夏文明----绚丽甘肃》100集大型纪录片正在制作。天水市先后编印了《天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86个文件,在重大工程项目规划布局前,严格实行文物保护会签制度和现场考察办公制度。近年累计投入资金7.65亿元,用于重点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庆阳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规定自2013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县(区)财政安排不少于30万元的文物保护经费,加大对文化资源的保护力度。(三)加强产业建设,突破原有的发展规模和瓶颈传承创新区建设始终突出产业化的建设思路,完善市场体系,培育资本、产权、人才、技术等文化要素市场,积极参加、举办招商引资活动,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一批国内外实力雄厚、经验丰富、模式先进的文化企业集团先后来我省投资发展。目前,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已被定位为传承创新区的“首位工程”,各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部署,有关专项规划正在论证,一批战略性产业支撑项目陆续落地,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正在规划立项,计划10年时间内,战略性产业支撑项目投资698.3亿元。各市州着力加强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河西五市文化旅游产业联体开发”、“张掖大景区”、“泾川大景区”等建设项目正在积极协商推进。在资金支持方面,搭建文化金融、产权交易等平台,成立了甘肃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用金融手段做大做强文化存量资本,解决资金瓶颈问题。今年5月,全省首次发布了《甘肃省100家骨干文化企业名录》和《甘肃省民营文化企业30强榜单》,涵盖出版发行、印刷、文化旅游、广播影视、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等11种业态。名录和榜单的发布,对引导激励我省5100多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推动作用。前三季度,兰州市文化产业实质性签约合同金额为294.6亿元。兰州创意文化产业园已完成园区东扩1万平方米,总面积达2.37万平方米,入园企业120家,全年计划投资约1.1亿元。临夏州文化产业实质性签约合同金额为68.7亿元,正在建设的临夏国家级民族民俗文化产业园占地17平方公里,建成后将带动全州文化产业的发展。(四)推动体制改革,提高文化宏观管理能力我省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步伐,加大对企业资金扶持、人员安置等问题的解决力度,推动国有文艺院团“一院一场”建设,逐步进行集团化兼并重组,提高文化宏观管理能力。截至目前,2013年初确定的27家国有文化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部分企业已经完成了股份制改革。上半年,甘肃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正式挂牌。读者出版传媒集团上市工作已经被中国证监会受理。全省积极推动影视产业资源重组,筹建西部影视集团。新闻出版系统整合出版、发行、印刷等国有文化企业资源,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资产重组和业务布局,组建了甘肃飞天出版传媒集团。今年4月,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现有91家股东,15亿元注册资本,4300名从业人员。改制以后的省广电网络公司,在省干网扩容,高清互动、客服中心等领域走在全国前列,推动了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标志着我省公共传播、信息服务等方面文化体制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五)加快队伍建设,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为充分调动全省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我省组织实施了对现有943名领军人才的任期考核,推进专项人才配置计划的落实,不断健全和创新职称评价机制,改善重点行业领域的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基层文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招录了600名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各市州乡镇文化站,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工作队伍建设。兰州市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全力实施人才培养、新农村文化人才保障、民间文化人才扶持等六大重点人才工程,培养造就了一批全市文化领域的领军人才。张掖市连续两次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引进旅游文化急需紧缺高端人才8人,依托高等院校对文化事业、产业方面的28名高层次人才进行轮训。陇南市发挥现有的14个非物质文化传习所的作用,组织、培养民间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武都高山戏、西和乞巧节、文县白马藏族“池哥昼”等已进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有132人成为省、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二、传承创新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认识和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不高在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对传承创新区建设的重大意义认识还不够,存在把日常工作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重点工作混为一谈的现象。工作中欠缺发展思路,胆识魄力不足,对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的层级、区域、内涵等内容不明晰。一些干部对文化建设的热情不高,抓传承创新区建设的方法不多,宣传和教育工作的力度不够,相当数量的群众不了解传承创新区建设的内容和意义。(二)投入不足,传承保护工作面临巨大压力全省现有62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每年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约760多万元,远远不能满足正常的工作需要。我省大部分野外文物如长城遗址保护等,点多面广线长,机构、设备欠缺,交通工具不足,文物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由于经费不足,一些具有开发利用潜力的文物只能“养在深闺人未识”,如武威文庙、庆阳北石窟寺、陇南成县吴挺碑、天梯山石窟和被誉为“地下画廊”的嘉峪关魏晋墓群等,都未得到有效开发和利用。投入不足使我省一些博物馆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一些地方新建了博物馆、文化馆和图书馆,但因历史欠账较多,设施不完备,服务能力差,不能满足工作和群众文化需求。一些博物馆安防设施落后,监控设备尚未达标,管护难度较大,严重影响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目前,我省市县一级的文物行政管理机构还不够健全,没有形成上下对口,协调一致、有效管用的行政管理体系。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中仅有7个市、14个县区成立了文物局,管理力量薄弱,文物保护工作者专业性不足,保护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三)文化产业基础薄弱,一些建设项目有待规范总体来看,全省文化产业规模还比较小,整体实力较弱,骨干龙头企业数量偏少,文化金融投入不足,缺乏大的核心项目支撑。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偏低,2012年全省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78.17亿元,占GDP比重仅为1.4%。横向比较,同年,浙江省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1581.72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56%。纵向考虑,这与到2020年我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要达到5%的战略目标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传承创新区建设中,三区整体推进不平衡。在具体建设过程中,有些项目存在重复建设和铺张浪费的现象;有些项目前期论证不够,仓促上马;有些项目建设主旨不清,未能够突出文化建设的精髓和特色;有些项目在风景名胜区的控制区内已开工建设,建筑面积和高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一些在建或已经建成的项目,建设投资过多依赖政府补助,社会融资、银行贷款、招商引资的力度小,市场化运作程度不够,产业市场化水平比较低。(四)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不严我省虽然有着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但在文化法律法规建设方面却明显不足。1980年至今30多年间,全省关于文化发展方面的立法仅有3件,即《甘肃省娱乐场所管理条例》(1997年)、《甘肃敦煌莫高窟保护条例》(2002年)、《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2005年)。关于文化方面的重大决定事项仅有1件,即《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溯阁〈四库全书〉保护工作的决定》(2000年)。关于文化方面的政府规章也仅有《甘肃省文物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为数不多的几件。这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发展形势和任务是不相称的。在贯彻实施《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未落实条例中的相关要求。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完备和执行不力,严重影响了文化建设工作的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五)高端人才匮乏,培养和引进的力度不足据统计,我省文化系统共有从业人员1.7万余人,从事艺术专业的文化人才4692人,占28%,人才队伍总量不足,结构也不尽合理。我省虽为文物大省,但文博从业人员不到3000人,其中专业人员不足1000人,专业人员中的高端人才,博士学位人员只有21人,硕士研究生仅40人,分别只占0.7%和1.3%。全省馆藏可移动文物近50万件,每年都需要进行保养、修复,而这方面的专业人才不足30名。目前,全省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主要集中于制造流通领域,而文化资本运营、文化经纪代理、媒体产业经营管理、文化创意、现代经营管理、文艺创作编导等方面高端的专业人才严重匮乏,培养和引进的力度不足,难以提供发展动力和智力支撑,高端人才的匮乏是当前传承创新区建设面临的重要难题。此外,由于种种原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日渐稀少,一些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日渐消失、无人接班的紧迫困境。三、几点建议(一)加强宣传,提高民众参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积极性建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宽渠道,深刻领会、宣扬传承创新区建设的重大意义,尤其是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将起到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要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文化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激励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让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建议整合展馆资源,设立“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主题展馆”,将传承创新区建设的主题、布局及各地文化传承创新的要素以直观形象的方式进行系统的展示。(二)加大投入,确保文化资源的安全和有效发展建议借助传承创新区建设的历史机遇,加大向国家争取优惠政策和建设资金的力度。加强我省文化建设项目和国家西部文化建设项目的对接,确保资金和项目落到实处。鼓励和支持个人、民营企业、社会资金投入文化产业发展和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强文化建设方面财政支出的力度。加强对文物,尤其是野外文物的保护工作。加大对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博物院、文化广场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和人员的投入。建议省里尽快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利用自身优势资源,吸引外资。对进入全省传承创新区建设的重大文化项目、企业及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给予资金奖励和优先扶持。要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在全面掌握古建筑、古村落和古文化遗址情况的前提下,加强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的“甘肃花儿”、“皮影戏”等61项国家级和333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充分保护传承的基础上,进行切实有效的开发和利用,对于破坏历史文化遗存遗迹的行为应当严格处罚,坚决纠正。(三)强化监督,促进传承创新区科学有序开展建设建议加大对传承创新区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用制度、机制来督促推动工作,提高执行力。各级政府要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在充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合理规划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建设项目要明确主旨,有核心项目支撑,避免盲目重复建设。项目建设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尤其是保护区的项目建筑风格要与周边自然文物景观相适应、相协调。要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建议按照国家对甘肃发展的战略定位和建设文化大省的总要求,统筹全省文化资源和各类生产要素,对建设项目进行整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应当经过专家论证和公众听证。建议加强文化产业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力度,出台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通过进一步打造《读者》等我省知名的文化品牌,不断整合各类文化产业资源,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实施精品战略,打造文化精品,突出甘肃的亮点,处理好“高精尖”和“大众化”之间的关系。(四)健全法律体系,为传承创新区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建议分层次有重点地出台一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一是对一些急需保护的历史文化资源要尽快立法。如长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二是尽快制定和完善符合我省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相关法规、政策及配套的实施细则,加大对一些重大问题的调研力度,推动重大事项和规划的立法工作;三是对传统的一些文化节庆赛事也要设置条例或规章,进行规范化管理,形成品牌效应;四是对已有法律法规实施不到位的地方,要加大监督力度,促进落实。(五)营造宽松环境,为文化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建议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本地文化人才的培养力度,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文化企业开展产学研一体化文化人才培养。对正在成长中的人才,要包容鼓励,留心留人,给予更多的实践机会,完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要采取有效措施吸引专业人才充实到各级文化队伍,特别是基层文化馆站。加强专业培训,提高专门工作人员队伍的整体文化素养和专业知识。对我省已有的文化领军人才,要进一步发挥其特长,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造就高端复合型人才。建议进一步完善人才选拔机制,尽快出台操作性强的优惠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加快完善“双向选择、能进能出”的柔性人才流动机制,引进文化领域的拔尖人才、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提高文化开放水平,为传承创新区建设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今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访问中亚四国的过程中,提出了共同建设地跨欧亚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构想。传承创新区是国务院批复的第一个国家级文化发展战略平台,承担着中华文化“走出去”和向西开放的国家任务,我们要全面审视传承创新区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在借力丝绸之路经济带重新起飞的基础之上,尽快与国家建设蓝图相对接,充分利用我省在这个经济带上的黄金节点位置,积极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增强甘肃文化软实力,推进文化大省建设步伐。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