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6 11:24:56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3年9月27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工作的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现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各代表团分组对省检察院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对全省检察工作从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理性平和文明执法、队伍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基层基础建设、服务群众等九个方面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建议,没有收到会务组交办的会议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同时,会议期间,省检察院组织党组成员、副厅级以上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共48人旁听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各代表团对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会后,省检察院及时对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会议简报整理的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旁听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梳理,专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研究了落实代表意见建议的工作措施,并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学习讨论,结合本地人大会议上代表审议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情况,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措施,扎扎实实做好今年的各项检察工作。全省各级检察院紧紧围绕代表们在审议“两院”报告中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建议,坚持把认真落实代表建议作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工作大局为认真落实代表们提出的进一步做好服务大局工作的建议,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在服务发展稳定中体现职能,以履行职能促进发展稳定。围绕推进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省检察院出台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组织开展4个专项行动为抓手,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79人,起诉97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65件460人、国家助学金领域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0件33人。认真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年”活动和“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深入427家企业,进行法律宣传469次,赠阅法律资料11324册;帮助整章建制216项;纠正不合规问题48项;协助16家企业帮办手续34项;应对各方面检查89次;为企业家清障护航,使开拓创新的企业家大胆干事创业,为12名被错告诬告的企业经营人员澄清了是非;协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201个,设立检察服务室154个,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和企业的普遍欢迎。二、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公诉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认真落实代表们提出积极履行维护社会稳定职责、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建议,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平安甘肃建设,准确把握当前错综复杂的维稳形势和刑事发案的特点趋向,增强工作主动性,注重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配合,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各项工作,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229人,同比下降2.57%;提起公诉12958人,同比上升6.2%。批捕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嫌疑人5959人,起诉7774人;不批捕922人,不起诉169人,同比分别上升37.4%和49.6%。认真组织开展了防范冤假错案大剖析大讨论活动,促进提高案件质量,法院判无罪案件由去年的2件下降到今年的1件。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出台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等7个规范性文件,今年以来,不捕率和不诉率同比上升8.28个百分点和2.88个百分点,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批捕率、起诉率和监禁率。三、坚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认真落实代表们提出的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的建议,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职能作用。今年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46件765人,同比件数下降3%,人数上升1.9%,其中,大案292件,要案58人(其中,厅级干部1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30件269人,同比分别上升58.5%和88.1%,其中,重特大案件75件,要案15人。省院坚持带头办案,立案查办的酒泉市政协原主席杨林受贿案,是我省近十年来查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职级最高的;查办的酒泉市城建局原局长史勇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涉案款物折合人民币6000余万元(已查实受贿2600余万元),涉案资产数额是我省历年来最大的。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组织开展了“五进”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一些地方结合办案,探索推行了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训诫督导制、诫勉谈话制和责任纠错制,199件检察建议被相关单位采纳并整改落实。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3503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9897次。四、切实强化诉讼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为认真落实代表们提出的加大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的建议,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着力促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以开展危害民生民利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契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62件,纠正不当立案808件,同比分别上升17.9%和107.1%;追捕689人,追诉198人,同比分别上升18.4%和75.2%;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89件,同比上升23.6%。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645人次,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42件,查办发生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抗诉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7件,同比上升5.5%;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1件;抗诉案件法院审结后采纳检察机关意见的比率为76.1%;办理执行监督案件430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337件;对受理的133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做了息诉和解工作。立案侦查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犯罪的司法人员29人。五、进一步加强自身监督,努力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为认真落实代表们提出的进一步加强自身监督制约和队伍建设的建议,全省检察机关围绕争先进位目标,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大调研”活动,360人参与调研,形成调研报告43份。针对调研中提出的83个问题和建议,院党组及时召开了“破解难题、推进工作”现场办公会,当场解决问题32个,限期解决15个,责成各处室、各市州解决14个,一时解决不了由院领导亲自负责协调解决的22个。省院出台了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实施办法,并组织领导干部先后两次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组织开展了“提质增效”活动,工作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制定了《2013年甘肃省检察机关培训导读》,培训2600余人次。开展了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提醒教育短信征集活动,共征集短信106条。修订完善了《甘肃省检察机关绩效考评办法》,建立了全省案款集中审核、检察长批办案件监管、电子阅卷保密等制度,全省105个院成立了独立案管机构。制定了加强刑事抗诉案件内部指导、撤回起诉若干规定等3项制度规范。深入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全省检察机关共帮扶330个贫困村、9109家困难户,办实事好事328件,协调审批建设项目262个,落实建设项目资金9200余万元。六、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为认真落实代表们提出的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的建议,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各级检察院采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加观摩庭审、接受执法检查、定期报告工作等方式,诚恳接受、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围绕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检察院向各级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127条,专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整改措施,确定了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间。推行了检察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三级院共有339名班子成员和资深检察官分层级联系所在地的563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坚持为人大代表订阅《检察日报》,寄送《甘肃检察要况》,及时汇报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部署和重要决策,主动为人大代表监督、支持检察工作提供平台。组织编印了《检察机关简介》、《检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汇编》,向在甘全国全省人大代表赠送,进一步增强了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认识和了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代表的期望与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加大办理力度,切实将代表的意见建议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