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6 11:24:18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3年9月27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现将省高级人民法院办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建议的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省法院派出院党组成员、各庭室主要负责人32人组成16个旁听组,深入各代表团认真听取了代表对《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主动收集代表意见、建议6条。会议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再未向我院转交代表意见、建议。我们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整理、分解,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限期整改落实。1、针对代表提出“推进量刑规范化,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权益”的建议,进一步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省法院对全省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指导各级法院认真总结经验,统一规范操作,着力解决问题,不断提高量刑规范化工作水平,推动全省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健康持续、平衡协调。今年初,省法院在最高法院指定试行的15个常见罪名基础上,又报请最高法院同意,指定8个中院对危险驾驶罪等7个常见罪名进行量刑规范化试点,今年10月份将在全省法院全面试行,届时量刑规范化罪名将达到22个。目前全省法院对常见罪名全部实行了量刑规范化,实行量刑规范化的案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80%以上。量刑规范化使量刑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审判工作更加规范、严谨,推动了审判质量的不断提高和服判息诉率的不断提升,增强了司法公信力。量刑规范化工作也促进了刑事司法理念的转变,在工作中形成了“四个延伸”:即公安调查取证工作向量刑证据延伸,检察审查起诉工作向量刑建议延伸,律师辩护工作向量刑辩护延伸,法庭审理工作向量刑释明延伸,有机地将侦查、起诉、审判、辩护各环节的工作相互衔接起来。2、针对代表提出“建立金融专家辅助制度,吸收金融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有效化解金融纠纷”的建议,进一步强化与金融机构、金融专家的互动衔接,提高化解金融纠纷能力。省法院定期邀请金融专家、金融机构法律工作者,共同研讨我省金融案件发生的规律、特点以及预防措施,虚心听取金融专家对相关专业知识的讲解,提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能力;同时,针对在审理具体案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为金融机构建言献策,力求从源头上降低金融风险。各基层法院在人民陪审员选任中还注意吸收本地金融专家、金融工作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有效解决金融案件审理中的专业问题,提升金融案件审判质效。3、针对代表提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司法权威”的建议,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加强执行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案专项清理活动和涉银行系统金融债权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提高案件执结率,有效化解执行积案。2013年7月30日,由省法院组织,对全省1094个被执行人的7215个银行账户存款实施了集中查控行动,共计冻结余额在1000元以上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685个,冻结资金9527.658万元。二是组织全省法院开展执行案件质量大评查活动,全面提升执行工作的规范化水平。2013年3月至4月,省法院组织全省法院开展了执行案件质量大评查活动,对各中级法院2012年办结的执行案件进行集中评查,评查结果在全省法院通报,对于优良率排名倒数后三位的中院,限期制定整改方案,并向省法院汇报原因和改进措施。三是深入推进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威慑力度。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借助金融系统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工商、税务、交通、质监等部门建立执行信用信息强制使用制度,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经营与社会活动形成有效限制,提升执行威慑机制的效能。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省法院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等9个单位共同签署了建立“点对点”司法查控网络框架协议,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建成覆盖全省法院和各协助义务单位的司法查控网络,完善执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执行工作质效。4、针对代表提出“抓好在校学生普法宣传工作,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建议,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是以审判执行工作为落脚点,研究落实普法规划。省法院党组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落实普法规划的目标原则及工作要求,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分阶段进行安排部署。二是以“法律七进”活动为切入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刑事审判庭指定专人到中小学校担任业余法制辅导员或法制副校长,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组织模拟法庭活动,着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民商事审判庭结合部门工作特点,积极开展面向系统、行业和社会的法制教育。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明远还应邀到省人大、省政协及临夏、甘南等市州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做了专题报告。三是以主题宣传为着重点,彰显法制正能量。省法院根据全省统一安排,与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6.26”禁毒日、全省农民工权益维护日等重要时间,开展了一系列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同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年度“全省法院十大案件”、“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民商事调解典型案例、反制规避执行典型案例等形式,向公众进行普法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5、针对代表提出“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双语法官培训力度”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培训设施建设,设立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在有关各方的共同关心下,集甘肃省法官培训学院甘南分院、甘南藏族自治州法官培训学院、西北民族大学教学实践基地等机构于一体的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于2012年3月动工建设,2013年8月竣工投入使用,9月2日,甘肃省法院第一期藏汉双语培训班开班。基地的建成使用,将有力的推动我省法院双语人才和少数民族法官培训工作的发展,有力的推动我省民族地区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6、针对代表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的建议,进一步深化惩防措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一是抓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纪委二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积极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树立公正之心,恪守公正之德,践行公正之举。二是抓作风,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的十项规定和最高法院及省法院的六项措施,认真扎实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改变作风上出实招、动真格、求实效。三是抓制度,构建惩治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制度,不断完善廉政监察员制度,研究制定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配套制度、长效任职回避制度、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从业情况定期公示、查询制度等,用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四是抓案件,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继续严肃查办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违法执行等案件,对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保持“零容忍”态度,坚持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查案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保持干警队伍的纯洁性,提高司法公信力。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工作中,我们感受到代表对推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迫切要求和殷切希望,也对代表提出的建议专业性之深、实践性之强、理论性之高深感敬佩。广大代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理解、支持,是我们进一步做好全省法院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我们将继续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服务保障我省转型跨越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