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6 10:28:18

  关于2012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3年7月24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12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请予审查。一、2012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支情况   2012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各项规定,深化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规范收缴行为,着力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有效支持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一)收入情况   2012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实现416.6亿元,比上年增加8.6亿元,增长2.1%。   按预算管理方式看:   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172.6亿元,占41.4%;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192亿元,占46.1%;纳入国有资本预算管理7.6亿元,占1.8%;纳入财政专户管理44.4亿元,占10.7%。 按收入来源看: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81.8亿元,占19.6%,比上年增加7.7亿元,增长10.3%。   政府性基金收入192亿元,占46.1%,比上年增加5.5亿元,增长2.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17.8亿元。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0.7亿元,占5%,比上年增加7.7亿元,增长59.3%。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3亿元,占4.2%,比上年增加4.3亿元,增长33.3%,其中:产权转让收入增加3.9亿元。   罚没收入12.5亿元,占3%,比上年增加1.9亿元,增长18%。   专项收入75.5亿元,占18.1%,比上年减少9.4亿元,下降11.1%,其中: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减少11.7亿元,教育费附加收入增加2.3亿元。   其他收入16.8亿元,占4%,比上年减少9.1亿元,下降35.1%。(二)支出情况   2012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中除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2.6亿元外,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244亿元,全年实现支出245.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201.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9亿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39.1亿元),比上年增加5.5亿元,增长2.3%。   根据支出功能分类:   教育支出43亿元,占总支出的17.5%,比上年增加3.3亿元,增长8.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亿元,占总支出的1%,比上年减少0.3亿元,下降10.9%。   医疗卫生支出2.7亿元,占总支出的1.1%,比上年减少4.9亿元,下降65%。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4.9亿元,占总支出的55%,比上年减少10.6亿元,下降7.3%。   农林水事务支出9.5亿元,占总支出的3.9%,比上年增加2.6亿元,增长37.3%。   交通运输支出35.4亿元,占总支出的14.4%,比上年增加11.4亿元,增长47.4%。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3亿元, 占总支出的1.8%,比上年增加2.1亿元,增长94.8%。   其他支出13亿元,占总支出的5.3%,比上年增加4.7亿元,增长56.6%。(三)收支平衡情况   2012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92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0.9亿元、上年结余及调入资金72.4亿元,收入总计295.3亿元。当年支出201.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5亿元,调出资金4.2亿元,共20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89.3亿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44.4亿元,上年结余18.1亿元,共62.5亿元。当年支出39.1亿元,政府调剂资金4.3亿元,共43.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9.1亿元。二、2012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情况   2012年,我省在提高非税收入管理质量方面,着重做了以下工作:(一)全面清理收费基金项目,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继续全面清理收费基金项目。认真落实财政部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收费政策,并取消对应的涉企收费。同时,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各级机关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清理,向社会公布了《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取消了14项省级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过坚持不懈的清费治乱,各级政府部门依法收费的意识明显增强,乱收费现象明显减少,企业负担明显减轻。(二)完善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编制省级基金预算,工作环节、内容、时限和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规范了基金预算编制程序,确保了基金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工作有序进行;全面实施了基金预算指标管理,保证预算按批准的项目执行。同时,稳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省属企业全部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连续两年向省人大报送了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积极推动市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三)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建立规范稳定的收缴运行机制。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并取得进展。目前,省本级71个部门及所属409个执收单位组织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14个市州、76个县启动和实施了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收缴管理运行机制基本确立。收缴管理改革的推进,对提高资金运行效率,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提供了有力保障。(四)加强非税收入征管,促进各项收入应收尽收。一是加强与各征收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分析,确保非税收入收缴进度。二是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建设,增强系统功能,推进市县非税收入征管电子信息化进程。三是开展财政票据年检工作,加大财政票据核销力度,充分发挥以票促管作用。四是积极盘活政府公共资源,挖掘政府非税收入潜力。如兰州市公开拍卖25个停车场662个泊位经营权,有效增加了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五是规范稽查程序,制定出台了《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稽查暂行办法》。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开展两权价款收入、省直部门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专项检查,有力促进了全省非税收入应缴尽缴。(五)增强基金预算约束力,强化政府非税收入支出管理。   大力压缩非税收入用于一般公共支出的比重,努力增加对事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投入。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等国土资源支出管理,着力保障民生支出需要,加大对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教育、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建设、环境卫生等领域的投入力度,有力促进了财政政策的落实。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非税收入管理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地方和部门未经批准违规收费和设立基金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收费和基金政策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等管理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措施和手段不强,有些非税收入不能应征尽征;有些非税收入管理不到位,资金使用不够规范等。对这些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制度,努力加以解决。三、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和改革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任务更加艰巨。我们将以推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工作为重点,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全面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理财水平。(一)继续清理规范收费基金。继续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结合落实中央政策,再取消一批中央和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一批收费标准。对外贸、流通、资源开采等领域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专项清理。全面清理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市县两级政府未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自行设立的各类价格调节基金。结合资源、环境等领域税制改革,逐步取消涉及矿产资源和环境的收费、基金。(二)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各级财政要履行好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一是监督落实执收单位的责任,规范执收行为,确保执收单位按规定的征收范围、标准和期限征收非税收入,制止和纠正随意减免和截留挪用行为,做到依法征管、应收尽收。二是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两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水资源费等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征收政策落实到位。三是继续推进非税收入收缴改革,扩大收缴改革范围,优化收缴流程,提高收缴管理水平和效率。(三)强化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加快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优化国有资源(资产)配置,加强收入征收使用管理。一是拓宽有偿使用范围。对以经济功能和市场效益为主要目标的国有资源开发和利用,在符合国家规划和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积极推行有偿使用制度。二是健全市场化配置机制。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国有资源(资产)配置市场化改革步伐,提高配置效率。三是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加强收入征缴,确保应收尽收,完善支出管理办法,加大生态补偿、环境治理、资源开发利用和民生等方面投入。(四)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省级基金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规范性。建立健全省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库,增加项目储备,并建立省级基金结余调节机制,促使部门主动提高预算到位率,减少代编预算规模,解决基金预算执行率偏低和结余资金过大的问题。加强市县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健全市县基金预算编制制度,提高基金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3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改革工作任务繁重。我们将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下,攻坚克难,锐意创新,扎实工作,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