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6 10:13:40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7月23日至26日在兰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陆武成、孙效东、周多明、李慧、马青林,秘书长张绪胜及委员共47人出席了会议。会议分三组进行,张性忠、贡保甲,刘宝珍、何振中,庞波、武敬东分别为三个组的召集人。常委会委员王渊、王锐、王俊峰、王增岭、田宝忠、刘晓梅、祁学军、陈琳、郭雄伟、陶军锋、韩克茵、谢铭因事因病请假。省委常委、副省长咸辉,省人大常委会咨询员崔玉琴、张开勋,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在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和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了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公众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会议审议了《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草案)》。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1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全省政府非税收入收支和管理情况的报告、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2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2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卫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四市州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