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暨第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6 09:49:27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暨第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各位代表: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已任期届满。现在,就省十一届人大会议期间及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向各位代表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五年来代表建议办理的基本情况   在省十一届人大一至五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在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努力反映人民群众诉求与意愿的基础上,共提出建议4235件(其中的部分建议,是经大会主席团确认因不符合议案条件,由议案转为建议处理)。建议涉及的内容,比较集中地反映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工业交通、财政金融、农林水利、科教文卫、城建环保以及社会事务等方面,约占建议的95%,其他方面的建议占5%左右。省政府系统共承办4135件,占建议总数的97.64%。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省直机关和其他社会团体办理100件,占建议总数的2.36%。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A”类建议的比例由2008年的26.69%上升到2012年的47.5%,提高了20.8个百分点;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建议和暂时不能解决的“C”类建议的比例分别有所下降。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共提出建议771件。经过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积极督办,各承办单位认真努力,办理到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和基本解决的“A”类363件,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274件,“AB”两类占建议总数的82.62%,比上年提高了5.12个百分点,共解决资金12.6亿元。因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C类134件,占建议总数的17.38%。    二、五年来代表建议提出的显著特点人大代表依法就各方面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建议,是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本届内,全省人大代表认真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无论质量与数量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具有这样几个显著特点:一是代表提出建议的意识不断增强。五年期间,省人大代表通过加强学习,强化培训,积极参与视察、调研和社会实践活动,努力做到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正确表达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把认真提出建议作为履行代表职责的自觉行为,牢固树立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意识。二是代表提出建议的数量有所增长。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共提出建议4235件,人均提出建议8.32件,平均每年提出847件,且呈逐年上升趋势。与上届相比,15个代表团均有建议提出,代表建议数量也有所增加。三是代表建议的提出质量逐年提高。仅以五次会议提出的建议为例,涉及项目建设的338件,涉及宏观战略发展和具体政策的255件,涉及“三农”和民生实事的154件,其它方面的只占24件。这些建议充分体现了广大代表以科学务实的态度,坚持以人为本,心系群众所想,利为群众所谋,从最初反映问题的区域局限性升华到全省战略性的转变过程,使所提建议既有针对性,也有前瞻性和思想性,真正把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反映出来,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四是代表建议的办理效果愈加明显。五年来,省人大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务实求真的工作作风,围绕全省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为重点工作,以科学发展观正确认识和分析我省省情,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重点、难点问题,深入选民群众,广泛调查研究,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提出了大量涉及民主法制进程、经济转型跨越,社会和谐稳定,民族繁荣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这些建议和意见对于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传承优秀文化、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有关项目建设方面的建议得到重点解决落实。涉及“三农”问题的建议得到承办单位的重点办理。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得到了有关承办部门的高度重视。从各年度《代表意见征询表》反馈的情况看,省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三、五年来代表建议办理的主要做法省人大常委会在本届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监督,创新人大工作方式,大力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的要求,依法对各承办单位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认真分析研究办理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由点到面地推广办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开创办理工作新局面。各承办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努力改进机关作风的具体行动,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办理任务。(一)不断深化认识 强化办理责任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是依法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和建议。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调动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积极性的重要载体。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在督促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中,利用各种场合,采取多种方式,实施有力措施,从交办、办理到答复的各个具体环节,不断提升承办单位的思想认识,努力强化交办意识、按法定时限办结意识、按时答复代表意识、靠实办理责任。每年省人代会结束后,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立即联合召开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交办会,各承办单位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员参加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分管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安排部署建议办理工作,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强调有关部门“确保及时把代表建议分门别类地交给承办单位;承办单位确保把建议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部门确保逐件认真办理;办理完结后确保百分之百及时答复代表”。要求承办量在10件以上的承办单位每年至少要有1—2次现场办理,50件以上的要达到5—6次。各承办单位在省交办会后,立即着手内部交办,分解办理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确定具体承办人员,制定办理工作进度计划。省政府和省法、检两院不但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纳入了行政问责制度,而且将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计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成绩。(二)不断健全机构 充实办理力量几年来,从省人大、省政府到各承办单位,层层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在现有设置和人员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办理机构,充实办理力量。每年省人代会期间,省人大、省政府都从有关部门、厅局抽调部分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大会议案和建议组,专门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处理事项。本届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代表工作部门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工作,专门设立了代表议案和建议督查处。省政府办公厅督察室长期负责代表建议的办理、协调、督办工作,并不断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省法、检两院和承办量较大的厅局都建立了部门主管领导、主办处室、办公室主任、具体承办人员的分级负责制,使代表建议从分类、建档到具体组织实施都有相应部门主管,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人抓,保证了办理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三)不断完善制度 规范办理程序省政府系统是代表建议办理的主要承办单位,办公厅认真执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严格办理工作程序。省人大常委会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代表和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反复修改,几易其稿,又制定下发了《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办法》,力争使我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省法、检两院和各承办单位在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的基础上,普遍制定和完善了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规章制度和具体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职责,使办理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四)不断改进方法 提高办理质量  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中,努力拓宽工作思路,开阔办理视野,在学习借鉴外省好的做法的基础上,注意大力推广和探索自身的好经验好方法,为办理工作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一是坚持强化代表素质,努力提高建议质量。代表所提议案、建议能否准确表达和反映群众意愿和要求,畅通政群渠道,是衡量代表履职能力的重要标准。省人大常委会及其代表工作部门,注重强化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组织新当选的代表在省内、省外进行培训,请长期从事人大和代表工作的同志讲授法律法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必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组织新老代表相互交流,传授和学习履职经验。省十一届人大期间,全省人大代表培训率达到60%以上。省人大常委会及其代表工作部门每年都为代表订阅和赠送报、刊、学习资料等。为了使代表开阔眼界,借鉴他人之长,提高履职能力,一方面,定期向代表通报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列席省人大常委会和参加有关座谈会(五年来,已有210名代表列席了省人大常委会议);另一方面,组织代表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视察、调研和现场办理活动,使代表身临其境,了解社情民意,体验和感受社会活动,积累履职经验,提高履职能力。为了帮助代表正确理解和区分议案和建议,每次召开省人代会时,代表工作部门都给代表印发有关正确提出议案、建议的参考材料。在审交议案时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具体要求的议案,耐心给代表解释说明,引导代表重新以建议提出或撤回,确保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更有质量。二是坚持现场办理,力求办理实效。现场办理是承办单位有侧重地筛选出具有可行性、社会影响大、符合代表建议所反映的实际情况而又能够解决人民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部分问题的一种办理方式。现场办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时效性、可操作性等特点,对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具有重要的作用。我省各承办单位探索实行现场办理代表建议取得了明显进展。由初始每年的5件左右,达到了现在每年40件左右,无论数量与质量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省政府办公厅十分重视现场办理工作,每年年初要求各承办单位报计划,作安排。组织实施中,多次与代表沟通,与各有关承办单位及市县人大、政府部门反复协商,精心组织落实,力争使每一次现场办理都圆满成功,达到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满意。华池、通渭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长庆凤翔高速、合作机场、打造安定区“中国薯都”和武都救灾物资储备库、临夏州农村危旧房改造等一大批社会影响大、经济发展快、群众满意度高的项目,都是在代表建议现场办理中得到解决的。三是坚持紧密联系代表,提高代表满意程度。不少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办理方式,注重同代表面对面的交流。办理前,通过电话、信函、走访等途径,主动与代表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中,邀请代表参加现场办理,面对面座谈,答复代表;办理后,回访代表,征询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着力提高代表的满意度。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在督办过程中,多次与提出建议的代表沟通,征求意见,还深入实地调研,组织代表视察建议中涉及的问题。省农牧厅、省交通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水利厅、省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等许多承办单位与代表面商率均在40%左右,深受代表好评。四是坚持规范工作程序,认真负责地答复代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我省人代会召开的时间,每年的7月底前,是办结答复代表的最后时限。认真负责地对代表进行答复,也是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高低的重要环节。每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的数量都在700-900件左右,而且以要求资金扶持的居多。我省是个欠发达省份,财力十分有限,代表提出要求解决的问题是无法完全达到或满足的,这就需要做耐心细致地答复解释工作。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优先把符合国家政策和投资方向,前期准备工作充分的建议,列入重点,成熟一件,解决一件。针对一些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各承办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当前实际,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说明情况,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在答复代表时,各承办单位力求代表满意,严格把关,普遍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具体承办人员拟出答复初稿,由职能处室审核;再交由办公室复审,最后报经单位分管领导审阅后以承办单位文件形式签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改变以往由具体承办部门或业务处室答复的做法,全部报办公厅由分管秘书长审核后以办公厅文函答复代表。对代表建议认真答复,体现了承办单位对代表的尊重。五年中,省人大、省政府、省法、检两院和各承办单位因不规范而退回去重新答复代表的建议只有3件(次)。五是坚持领导督办制度,强力推进办理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建议的督促办理作为人大代表工作的重点,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督办力度。根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召开由省政府和部分承办量较大的承办单位参加的督办工作会议,推动办理工作按时效、高质量的完成。常委会在督办过程中,十分重视代表作用的发挥,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对一些承办单位进行视察,省政府办公厅和被视察单位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与支持。代表们通过参加座谈会,听取汇报,到具体承办处室察看办理资料等,掌握办理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办理工作提出评价意见。各承办单位根据代表意见,调整办理进度和改进方法,有力地促进了整个办理工作的开展。本届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实行主任和专委会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制度。常委会每位副主任每年都筛选确定1—2件代表建议作为督办件,亲率人大、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承办单位一道,深入基层,实地察看,走村入户,广泛听取当地干部群众和代表的反映,加强对办理工作的指导。省人大各专委会十分重视对建议的督办工作,主任委员亲自抓落实,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系,认真分析研究代表建议反映的问题,并到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与提建议的代表和具体承办单位共同商讨,积极寻求最佳解决办法,尽可能使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得到解决。常委会主任和专门委员会督办代表建议制度的建立,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以督促办,不仅促进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使一些实际问题得到了解决,社会反响很好,代表和群众非常满意。四、存在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和省政府直接领导下,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省十一届人大期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离代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一些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还不到位;负责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人员队伍不稳定,业务不够熟练;代表建议中要求资金扶持的多,涉及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全局性方面的内容较少,代表提出建议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这些问题,需在今后办理工作中加以改进:(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国家机关和组织依法办理代表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监督的重要形式。各承办单位一定要树立法定职责的意识和依法办理的理念,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承办代表建议的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切实保证办理实效。(二)继续加大代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要把培训代表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使代表能够真正增强履职意识,提高履职能力,把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注意力,逐步引导到监督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上来,引导到推动我省法制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生态保护和具有全局性的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来,促使代表建议质量不断提高。(三)加强建议办理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理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每1—2年要组织对各承办单位具体负责代表建议办理的人员进行一次有关工作职能的培训。各承办单位要在专人负责的基础上,充实力量,保持办理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    2013年是我省人民代表大会承上启下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依法搞好监督工作,特别是要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真研究和探索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情况、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提出质量,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