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6 09:36:24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26日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路志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进步。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切实强化服务措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创新完善服务举措。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确立“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的工作思路,先后制定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十二五”规划、农村改革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工作等17项规范性文件,引导各级院坚持做到执法理念紧贴群众关切、工作重点紧贴发展实际、服务措施紧贴民生诉求,进一步增强了服务效果。注重查办和预防公共政策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民生领域职务犯罪886件953人、涉农职务犯罪1138件2001人、商业贿赂犯罪614件668人。深入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全省检察机关共帮扶330个贫困村、9109家困难户,协调立项帮扶项目199个,协调落实帮扶资金6500余万元。——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金融诈骗、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1045人,提起公诉1476人;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嫌疑人220人,提起公诉257人。批捕起诉了兰州新盛电力投资公司骗取贷款3.2亿元案,兰州海洋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经理李淑琴等人生产、销售伪劣油品案,高台县强乐乳业公司生产伪劣奶粉案等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专项督查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情况通报等衔接机制,依法督促移送刑事案件436件554人,有效监督纠正了一些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问题。——积极落实检察环节社会管理综治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高发案地区、城中村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促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对监外服刑人员管控、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共监督纠正脱管漏管罪犯1341人次。积极参与打击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信息、实施赌博等犯罪专项活动,净化网络环境。针对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食品监管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340件,促其堵塞漏洞,整章建制。健全完善了联系乡镇、社区制度,建立了与企业的经常性联系机制,了解掌握基层和企业的法律诉求,立足职能提供服务和帮助。二、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责任,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及时、准确、有力惩治犯罪。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8489人,起诉79327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3.9%和23.8%。——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创新完善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快速反应、案件指导和侦查引导机制,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33824人,起诉43994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8159人,起诉8572人;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1591人,起诉1645人,兰州杨春寿、天水余海林、庆阳刘世旭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依法批捕起诉,有力地震慑了犯罪。积极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敏感时段的维稳工作,甘南“3·14”事件、“5·12”特大地震和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发生后,省院迅速抽调业务骨干参与恢复当地的社会秩序工作,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犯罪,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规范案件办理标准,加强检调对接机制建设,认真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试点工作,依法从宽处理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以及因家庭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1660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811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1398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综合运用矛盾信息收集研判、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法律文书说理答疑、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等措施,统筹各方利益诉求,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共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396件,改变原处理决定34件;立案审查刑事赔偿案件36件,给予赔偿34件;为408名刑事被害人解决救助金203万余元。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专项活动和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等措施,有效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三、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不断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严肃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169件4676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18.2%和44.9%;除正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的以外,已被判决有罪3798人,比前五年上升182.6%。健全追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48人,比前五年上升102.7%;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5亿余元,是前五年的1.7倍。——依法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省院在带头办案的同时,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推行交办、参办、督办等方式,带动了各级院的办案势头,立案侦查大案1384件;县处级干部261人,厅级干部7人。大案和要案数比前五年分别上升60.6%和19.1%。在省委的领导和地方党委的支持下,依法查办了宕昌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受贿1556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360余万元案,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任增禄受贿100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400余万元案,省农垦总公司社保中心原副主任刘保禄贪污2800余万元案等一批大要案。

  ——认真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深入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着力破解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的问题,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02件737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53%和87.1%,重特大案件183人,比前五年上升215.6%。先后组织开展了查办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家电下乡和涉农领域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处上述各类案件278件364人。——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落实《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和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结合办案,加强对典型案件发案原因、特点,以及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行业、领域犯罪态势的分析,及时建议有关部门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共制发检察建议4317件。向各级党委呈报职务犯罪预防年度工作报告174份。对836个重大公共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预防。成功举办了“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甘肃巡展。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82857次。 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促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加大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的监督力度,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796件,监督撤案1566件;追捕2729人,追诉671人。对侦查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872件次。积极推进量刑建议工作,前移监督关口,促进了审判裁量权的规范公正。通过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抗诉一体化工作机制和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560件,法院审结411件,判决改变率达66.9%。——加大对刑罚执行活动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力度,完善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建立职务犯罪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制度,共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683人。深入开展看守所安全管理大检查、职务犯罪罪犯刑罚执行等专项监督检察,监督纠正了一批违法问题。加强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有10个派驻检察室被高检院评定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积极开展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着力构建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145件,抗诉923件,法院审结819件,改判、发回重审或作调解处理629件,抗诉改变率达76.8%;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20件,法院采纳238件。建立健全民事执行监督等指导意见,监督民事执行和调解案件2014件,法院采纳1741件;支持和督促起诉3147件,疏导息诉服判1912件。——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坚持把纠正诉讼违法与健全诉讼调查工作机制结合起来,注意在诉讼监督中发现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立案侦查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犯罪的执法司法人员417人,比前五年上升50%。五、积极推进检察管理创新,大力提升精准化水平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制度设计,积极构建培育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的新规范、新机制,不断提升检察管理水平——推行以质量为主导的绩效管理。为建立全省统一的激励引导和质量评价机制,省院制定实施了涵盖各项检察工作的《甘肃省检察机关绩效考评办法》,从实体到程序、法律效果到社会效果对执法办案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突出对侦结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办案效率等指标的量化评价,引导各级院将工作重心向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增强工作效率等方面倾斜,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的关系更加协调统一,形成了各级院提质量、抓重点、创特色、争位次的良好氛围。刑事案件不起诉率由2007年4.9%逐年下降到2012年的1%;职务犯罪案件撤案率和不起诉率分别由2007年的2.5%和28.3%逐年下降到2012年的0.3%和3.6%。——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监督管控。创新案件管理机制,省市两级院和部分基层院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案件实行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加强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了职务犯罪案件拟撤案和不起诉报省院批准、涉案款物省院集中管理等48项制度措施。建立案件评查机制,以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案件为重点,评查各类案件657件。强化对下指导,省院每年两次组织副厅级以上领导带队深入市县院开展督导调研,并就执法办案工作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通过不断创新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尺度进一步统一,一些执法办案难点得到有效破解。——推进检察管理机制建设。推进流程管理,编订《甘肃省检察机关工作规程》,细化、实化各项工作的内容、程序、时限和标准,促使各项工作有序衔接。推进层级管理,制定各项业务工作层级负责办法,明确办案人员、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的权责,形成了分层分级把关担责的工作运行机制。推进实绩管理,实行了工作计划通报制、季度工作分析制和个人工作情况报告制,做到绩由事考、事从责定、以绩用人。通过管理机制创新,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健全接受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健全完善领导包团联络、定期走访、邀请视察、网络征询意见等经常性联系人大代表的制度措施,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6次,办理代表议案、建议5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定期邀请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民营企业家座谈交流,主动接受批评和监督。认真接受社会监督,新选任人民监督员455名,监督案件319件。不断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发布检察白皮书、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开通甘肃检察微博等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提高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六、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坚持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为方向,切实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增强履职水平和执法能力。——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先后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教育活动,采取开门纳谏、征集意见、分析检查、群众评议等措施,深入查找和整改队伍在宗旨意识、执法理念、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打牢了干警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政治基础。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举办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巡展,制定落实检察人员异常行为管理、受托说情报告、廉洁从检承诺等规定,从源头上杜绝执纪不严、执法不廉等问题。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效能风暴行动”等专项活动,不断加大检务督察力度,促进了干警纪律作风的明显改善。五年来,先后有24个检察院、26个集体和54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全面推行领导活动公开、重要决策征求意见、重大开支集体决定、提拔任用干部票决等制度,努力实现决策民主、用人民主和经济民主。加强政治轮训和业务能力培训,共培训市县两级院班子成员270人次。加强对检察长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建立完善了加强市级院检察长管理、上级院检察长与下级院检察长谈话、下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检察长述职和领导干部问责等制度。对11个市级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考察。加强对下级院领导班子协管力度,积极向地方党委推荐符合条件人选担任检察长,使两级院领导班子专业和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狠抓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制定《甘肃省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全面推进“22184”人才培养工程;组织开展“提高素质年”活动,举办培训班602期,培训人员32640余人次。认真做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实施工作,邀请12名全国知名专家教授进行系列讲座。高度重视司法考试工作,958人通过司法考试,通过人数比前五年增加695名,通过率由2007年的14.7%上升为2012年的55%。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博士4名,硕士150名,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6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理论业务专家,26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685名干警录入各类人才库。加大挂职锻炼力度,组织315名干警到党政机关和上下级院之间挂职锻炼。全面实施学历攻坚计划,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由2007年的55%提高到2012年的75.6%。

  ——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推进基层院建设,全面实施《2009—2012年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认真落实领导联系基层、年度报告、抽样评估、以奖代补等制度,促进基层院全面发展。公开招录、选调1157名急需专业人才充实基层院,初步缓解了基层院检察官短缺、断档问题。加大对民族地区检察机关的帮扶力度,确定省院16个业务部门和18个市县两级院“一对一”帮扶甘南、临夏两级院。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筹措3亿元资金加强科技装备建设,自主研发了办公办案辅助软件应用系统,检察专线网、局域网、分支网建成率均达到100%。加强检务保障建设,101个院完成“两房”建设,大部分院配套建成“五小”设施。铁路、林区、矿区院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五年来,先后有10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4个基层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和“全国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称号,17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回顾五年来的历程,全省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加强,在改革创新中发展,在破解难题中前进,业务工作整体推进,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检务保障明显改善,执法公信力不断提升。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期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保证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服务大局,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服务重点,努力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必须始终坚持执法为民,切实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努力使检察工作符合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必须始终坚持更新执法理念,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解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保持检察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省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向长期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仍然存在监督意识不强、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不同地区之间、不同业务部门之间还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二是对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还不够深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还不够开阔、措施还不够有力。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新任务的要求,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监督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基层基础建设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一些基层院保障机制还不健全,检察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检察官断档、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等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2013年检察工作打算2013年,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检察管理、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力推进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大力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切实肩负起幸福美好新甘肃的建设者、保障者的职责使命。一、始终强化服务大局意识,为转型跨越、富民兴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牢牢把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要义,紧紧围绕主题主线,“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主基调和“一项重大使命”、“八个发展取向”、“十大重点行动”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围绕服务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3341”工程建设,积极参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及企业的案件;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型省份建设,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围绕工业强省战略,依法查办和预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新兴产业、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的职务犯罪;围绕文化大省战略,认真查办和预防文化惠民工程领域的职务犯罪;围绕“三农”工作,依法打击涉农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实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二、始终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牢牢把握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全力做好检察环节参与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的各项工作,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认真开展反自焚专项斗争,确保甘南等藏区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打击“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的犯罪活动,确保国家安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轻缓处理未成年人等轻微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行政执法、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大力度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努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三、始终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牢牢把握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坚持把提高执法公信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于思想政治建设、执法能力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各个方面。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着力强化对领导班子的管理和监督,切实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着力加强专业能力建设,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员素能培训、实践锻炼、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全面提高办案水平。着力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不断纯洁检察队伍,努力实现干警清正、执法清廉、检察清明。四、始终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牢牢把握强化自身监督制约的切入点,以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为契机,强化各执法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强化对重点执法岗位、执法环节、执法人员的监督,强化上级院对下级院的监督,依法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诉讼中的制约,确保规范执法。深化案件集中管理,健全完善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监督机制。加强案件评查工作,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拓宽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进一步落实权利义务告知、检察文书说理、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等制度,保证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五、始终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夯实检察工作根基牢牢把握强基固本的根本目标,以“四化”建设为方向,抓好各项工作要求在基层院的落实,不断提升基层院建设工作水平。重视基层人才培养工作,完善落实稳定基层队伍的政治、经济待遇。对条件艰苦、工作任务重的基层院,在人员编制、干警招录、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倾斜,着力解决执法办案人员短缺问题。着力构建经费保障、基础设施、科技装备、后勤服务“四位一体”的检务保障格局,认真落实科技强检战略,稳步推进“两房”建设,着力化解基建债务,推动完善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继续做好帮扶甘南、临夏等少数民族地区检察机关工作。着力深化检察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软实力和影响力。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做富民兴陇有力建设者、公平正义坚强捍卫者、廉洁为民忠诚实践者,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