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6 09:35:48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1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路志强代理检察长所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对省人民检察院2012年及过去五年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同意报告对2013年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省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注重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努力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