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2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6 09:33:20

  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2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

  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3年1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甘肃省十二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郑玉生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及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草案。根据各代表团的意见,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一、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2年省人民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执行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依法组织收入,大力争取中央支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有效保障了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支出,不断提高保障水平。集中财力办大事,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财政收支目标任务。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20.9亿元,同比增长19.7%,其中省级收入176亿元,同比增长17.9%。中央补助达到1500亿元。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63.4亿元,同比增长15.2%,其中省级支出418.2亿元,同比增长9.8%。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90.6亿元,增长2.2%,其中省级收入60.9亿元,增长43.3%。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99.1亿元,增长4.1%,其中省级支出37.2亿元,增长37.3%。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5亿元,其中省级收入7.4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9亿元,其中省级支出4.7亿元。2012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财政收入总量小,自给能力弱,增长基础不稳固。各类刚性支出的需求不断扩大,收支矛盾突出。财政支出绩效考核体系不健全,资金投入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发挥不够,效益有待提高。财政基础管理水平不够高,监督检查需进一步加强。二、2013年省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195.6亿元,同比增长16%;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389.8亿元,同比增长22.3%。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88.3亿元,支出预算为104.4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为5.5亿元,支出预算为5.5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421.8亿元,支出预算为348.6亿元。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13年省级预算草案贯彻了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积极的财政政策。收入预算充分考虑了税收政策和非税收入变化因素的影响,积极稳妥,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指标相适应。支出预算围绕全省发展战略,统筹兼顾,重点突出,较好地体现了保障运转、改善民生和促进发展的关系。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保障重点支出,农业、教育、科技等方面的支出安排达到国家法律规定的要求。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财政工作指导思想明确,措施得力。预算草案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2013年省级财政预算草案。三、为了做好2013年财政工作,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收入稳定增长。要准确把握经济运行特点,认真分析经济形势和税收、非税收入政策变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公共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清理收费项目,严格收费标准。加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的征缴力度,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抢抓机遇,用足用活用好国家对我省的各项扶持政策,努力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进一步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二)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集中财力办大事,大力支持实施“3341”项目工程,推动经济转型跨越发展。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健全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加大对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和重点领域的投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三)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建立和完善包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推进预算编制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内容。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增强支出的时效性和均衡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制度建设,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四)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推进预算公开。严格执行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按照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中央和省上重大决策部署、重大财税政策特别是涉及民生方面的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各项政府性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稳步推进预算公开,有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财政预算透明度。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