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6 09:32:10

  关于2012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3年1月23日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2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一、2012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攻坚克难,狠抓收入征管,切实保障重点支出,经过努力,全省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全面完成了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20.9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6.2%,同比增长19.7%,其中省级收入176亿元,完成预算的103.7%,同比增长17.9%;大口径财政收入1080.4亿元,完成计划的102.9%,同比增长17.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063.4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6.9%,同比增长15.2%,其中省级支出418.2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0.1%,同比增长9.8%。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90.6亿元,增长2.2%,其中省级收入60.9亿元,增长43.3%。政府性基金支出199.1亿元,增长4.1%,其中省级支出37.2亿元,增长37.3%。省级基金收支增幅较大,主要是将车辆通行费由经营性收费调入基金所致。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5亿元,其中省级收入7.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9亿元,其中省级4.7亿元。   上述数据是去年底预算执行情况的快报汇总数,待财政决算编审后,再按法定程序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去年,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大力争取中央支持。省政府与财政部签署了《共同推进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备忘录》。确定给予特殊综合财力补助40亿元,从今年起连续五年每年补助8亿元。批准启动国家级旱作农业示范区建设,2012—2015年中央补助资金20.8亿元。追加“5·12”地震灾后重建补助资金15亿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资金达到6.2亿元,比上年翻一番。争取中央在我省开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和省科技馆建设得到中央支持。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独具甘肃特色的“黄河魂”、“敦煌韵”两支即开型福利彩票,认购额达到2.3亿元。争取农业银行总行在我省打造利率低、期限长、手续简便的特色金融产品“双联惠农贷款”,5年授信300亿元,发放工作全面启动。当年中央补助收入总量达到1500亿元。   (二)积极支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投入资金140亿元,积极支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35.6亿元,支持推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和企业技术改造。安排资金70亿元,支持生态保护和功能区建设。落实资金40亿元,支持扶贫攻坚。拨付资金19亿元,支持村内道路、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等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大力支持“双联”行动。拨付资金9亿元支持兰州新区加快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投入资金11.6亿元,在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建立了担保机构。安排贴息、借款资金9亿元,支持武威、临夏、平凉、天水等地重点园区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设立生物医药和现代农业产业创业投资基金5.5亿元,吸引、带动社会资金、金融资金投入,集中扶持马铃薯、中医药和葡萄产业发展。拨付贴息、补助资金1.3亿元,支持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加快发展。同时,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减免企业税收49亿元,支持企业发展。   (三)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省农业支出达到302.3亿元,增长27.2%。深入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支持旱作农业技术推广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新修梯田179万亩,解决了273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增农村沼气用户6万户,在520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范围,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当年发放涉农补贴资金140亿元。拨付资金40亿元,支持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实现了全覆盖,基本完成乡村两级组织垫交税费债务化解工作。(四)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全省民生支出1571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6%。落实“十大惠民工程”32件为民办实事资金292亿元,其中:省级65亿元。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实施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和学前教育、校舍安全工程。巩固两基成果,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省属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标准提高到1.2万元。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万名学子助学工程”。支持文化繁荣发展。支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设立农村文化以奖代补资金,启动全省“千村文化”试点项目。支持文化、体育场馆建设和精品剧目创作演出,实施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免费开放补贴政策。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加强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管理。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大学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困难人员就业。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到月人均1874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260元和1488元,农村五保省级补助标准提高到1800元。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城乡医疗救助支出7.1亿元,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89.3万人次。下达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5.5亿元。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支出达到103亿元。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乡村医生定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全面实行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提高“一般诊疗费”标准并纳入医保基金报销范围。实施农村贫困听障儿童免费救治工程。将22个县纳入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启动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首批试点。同时,舟曲、成县灾后恢复重建基本完成,岷县、东乡灾后恢复重建有序推进。(五)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新的车船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顺利实施。部门预算改革覆盖到所有县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覆盖到县以上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规模达78亿元。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当年补助市县资金1342亿元。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优化服务环境,改进工作作风。充实监督机构,加强民生资金、预算编制执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绩效考核。二、过去五年总体情况和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过去五年,各级财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地震、特大山洪泥石流、国际金融危机等严峻挑战,保持了财政平稳较快发展态势。全省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财政实力明显增强,财税改革深入推进,监督管理更趋规范。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520.9亿元,比2007年的190.9亿元增长1.7倍,年均递增22.2%;大口径财政收入达到1080.4亿元,比2007年的392亿元增长1.8倍,年均递增22.5%;中央补助增加到1500亿元,比2007年的512亿元增长1.9倍,年均递增24%;可用财力规模增加到1390亿元,比2007年的497亿元增长1.8倍,年均递增22.8%;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达到2063.4亿元,比2007年的675.3亿元增长2.1倍,年均递增25%;人均财力增加到5421元,比2007年的1898元增长1.9倍,年均递增23.4%;人均财政支出达到8046元,比2007年的2581元增长2.1倍,年均递增25.5%。   当前我省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收支矛盾突出,支出责任划分、投入分担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总量不足,效益不高,引导和放大作用发挥不够;社会事业发展资金需求有增无减,支出压力越来越大;财政管理水平总体还不高,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亟待加强。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并通过改革创新和加快发展,逐步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我省小康建设步伐、推进转型跨越、建设幸福美好甘肃的关键时期,也是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加强财政监管的重要时期。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省委总体要求,认真做好“生财、争财、理财”三篇文章,用足、用活、用好中央对甘肃的各项扶持政策,着力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着力支持实施“3341”项目工程,推动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做大收入“蛋糕”;积极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农业、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投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经过不懈努力,到2017年,力争实现财政收支翻番目标。三、2013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13年,财政形势不容乐观,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从收入看,国家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将直接影响税收增长;我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偏高,增收空间很小;中央财政收入增幅趋缓,对地方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增量有限。从支出看,落实中央和省上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保证农业、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点支出,偿还到期债务,支持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发展,都需要加大投入力度。   2013年全省财政收支预算安排的基本思路是: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相适应,充分考虑税收政策和非税收入变化因素,积极稳妥,按同比增长16%安排;支出预算安排处理好保证运转、改善民生和促进跨越发展的关系,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从紧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一)全省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建议   按上述思路,代编的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600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计划为1240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中央财力性补助等收入,全省总财力可达到1450亿元,预计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可达到2300亿元以上。   目前提出的全省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是代编建议数,待各级人大批准的预算汇总后,将按程序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二)省级公共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13年省级收入预算安排为195.6亿元,同比增长16%,其中:税收收入120.7亿元,增长17.2%;非税收入扣除两权收入因素后,按增长16%安排为74.9亿元。省级收入加上中央财力性补助、市县上解收入和地方政府债券后,预计可安排支出的资金达到389.8亿元。   2013年省级支出预算相应安排389.8亿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1.9亿元,项目支出预算297.9亿元。这样安排,基本做到了人员经费足额安排;公用经费考虑物价上涨因素,交通费、差旅费、办公取暖费适当增加,按照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会议费、接待费实行零增长;省委确定的重大事项有效保障,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均达到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要求。“十大惠民工程”今年重点要办26件实事,省级安排资金65.3亿元。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安排的主要情况是:   农林水支出35.2亿元,增加4.8亿元,增长15.7%,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2013年省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为8.7%,下同)7个百分点。   教育支出39.5亿元,增加4.4亿元,增长12.5%,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3.8个百分点。   科学技术支出6.8亿元,增加0.8亿元,增长13.7%,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5个百分点。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8亿元,增加6.2亿元,增长81.1%,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72.4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亿元,增加5亿元。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及发展支出16.5亿元,增加4.5亿元,增长37.4%,高于经常性支出增幅(2013年省级财政经常性支出增幅为12.2%)25.2个百分点。   住房保障支出23.4亿元,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9.5亿元。   节能环保6.2亿元,增加0.7亿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5.5亿元。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2.2亿元。   城乡社区事务8.7亿元。   交通运输等事务30亿元。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4.2亿元。   国土资源事务29.2亿元。   公共安全与国防支出22.8亿元。   金融监管事务支出0.3亿元。   一般公共服务44.7亿元。   预备费3亿元。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1.6亿元。   其他支出共安排42.5亿元。(三)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13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88.3亿元,加上上年结余16.1亿元,总收入为104.4亿元。支出预算相应安排为104.4亿元,其中:教育支出2.9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亿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8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7.3亿元,交通运输支出64.2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1亿元,其他支出5.8亿元;上解中央支出1.5亿元;按照政策规定安排下年支出5.6亿元。   2013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为5.5亿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4.9亿元,利润收入0.6亿元。安排企业改制、贴息、担保体系建设等支出5.5亿元。   2013年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421.8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238.3亿元,失业保险收入12.9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50.6亿元,工伤保险收入4.5亿元,生育保险收入2亿元,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收入37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76.5亿元。支出预算安排348.6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11.2亿元,失业保险支出4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45.3亿元,工伤保险支出3.5亿元,生育保险支出0.9亿元,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支出18.8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64.9亿元。本年收支结余73.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16.8亿元。四、2013年的重点工作   为确保完成今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我们将着力做好五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抢抓机遇,着力支持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围绕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新一轮扶贫开发、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47条意见、批复设立兰州新区、循环经济第一个试点等政策,在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基地建设等方面,精心谋划一批大项目,跟踪对接,落实见效,真正把国家的支持政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项目和资金。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充分运用财政贴息、信用担保、以奖代补、税费优惠等政策工具,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和带动社会、企业、银行等投资,加快“3341”项目工程建设,着力推动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加快发展。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争取中央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领域投入。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加大投入,着力扶持“三农”加快发展。整合资金,增加投入,扎实推进“联村联户”行动计划,加快落实“八个全覆盖”,办好“五件实事”。切实做好“双联惠农贷款”发放工作,有效推动农村繁荣发展、农民脱贫致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土地整治,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完善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扶持马铃薯、蔬菜、苹果、现代种业、中药材、草畜等六大特色优势产业,促进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支持农村安全饮水、沼气和通村公路建设,实施6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增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落实和完善农村金融奖补政策。加强农民培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支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工作,加强建成项目的后续管护。继续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启动普通高中债务化解试点,积极开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三)民生优先,着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促进教育事业加快发展。落实教育支出法定增长要求,进一步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城市义务教育投入。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薄弱学校改造、教师培训和校车安全工程。支持发展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高中教育和学前教育。完善奖补机制,继续支持化解高校、高中债务。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文化繁荣发展。支持文化体制改革,加大文化产业发展投入,集中培育和扶持一批优势明显、基础较好的文化产业项目,孵化催生一批骨干文化企业,推动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籍保护力度,提高文化遗产传承和利用水平。继续推进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扎实实施“千村文化”试点项目,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保障经费提高到30元。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支持实施100个乡镇卫生院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新建250个村卫生室。加强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继续实施贫困听障儿童免费救治工程,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扶持政策,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城乡居民职业技能培训,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10%。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低保、农村五保补助标准。继续实施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支持33.7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10万户城市住房困难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支持东乡、岷县等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巩固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成果,积极化解基层政法机关债务。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支持实施社会平安工程,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四)推进改革,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继续深化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健全均衡性、生态功能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管,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加快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五)依法理财,着力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贯彻《监督法》、《预算法》,严格执行《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高依法理财水平。高度重视审计、监察和社会监督,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坚持依法征管,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硬化预算约束,加强执行管理,靠实部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支出均衡性和时效性。坚持勤俭办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中央和省上重大决策部署、重大财税政策特别是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发挥好县乡财政就地就近监管职能,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认真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行业监管,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各位代表:201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各项决议,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财政预算收支任务,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