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和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7 10:43:54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和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

  ——2012年8月8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执法检查的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5月至6月,对残疾人保障法和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在我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省政府、天水等4个市(州)及所辖4个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汇报,深入特殊教育学校、社会福利院、康复中心、残疾人家庭了解情况,并委托酒泉市和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地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和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省共有各类残疾人18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2%,其中城镇残疾人21.7万人,农村残疾人165.38万人。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以维护残疾人基本权益为重点,以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为目标,大力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得到中国残联的充分肯定和表彰奖励。(一)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为促进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和《甘肃省无障碍建设条例》,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甘肃省扶助残疾人规定》、《甘肃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甘肃省“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相关部门制定了有关残疾人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就业、康复、救助等方面的30多个规范性文件,各市州及绝大部分县市区制定了实施意见,细化社会保障措施,扩大优惠政策覆盖面。全省基本形成了以残疾人保障法为核心、以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二)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大力推进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工作,不断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截止2011年底,全省共有65个县市区开展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有95261名残疾人参保,省财政给参保的残疾人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市、县财政给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将42万城乡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三无”残疾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对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家庭给予取暖补助,在改厕改水、沼气及水窖建设等方面优先补助农村残疾人家庭。对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为6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危房改造,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普遍享受到廉租房等优惠政策。全省各地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42个,1647名残疾人得到集中托养,2318名残疾人享受日间照料服务,给1.86万户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发放居家托养服务补贴。今年,省政府还出台专项政策,对全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家庭的重度残疾儿童实施集中救助抚养。(三)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积极推进坚持把集中安排就业与个体分散就业相结合,安置人与收缴保障金相结合,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创业相结合,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一是加大残疾人就业安置力度。认真实施“万名残疾人就业工程”,政府公益性岗位优先向残疾人倾斜,落实“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残疾大学生。二是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各级政府通过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建立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26家。三是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政府及相关部门为自主创业的残疾人积极争取项目,协调发放贷款,扶助发展高效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四是加强技能培训。全省共有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290个,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121个,累计培训残疾人26万人次,使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免费培训和指导。(四)残疾人医疗康复服务覆盖面明显扩大一是积极推进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医保。截止2011年,全省有157万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占农村残疾人总数的95%,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一定补助,重度和贫困残疾人由财政全额代缴。有21万城镇残疾人参加城镇医保,占城镇残疾人总数的97%。参加城镇医保的残疾人,每人每年按20元标准缴费,纳入低保的各类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年按10元标准缴费,其余部分由政府补贴。二是加快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12个市州和部分县市区建立了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三是残疾人医疗康复特惠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各级政府将功能性残疾矫治、精神病治疗、辅助器具适配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将一户多残、重度残疾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将残疾人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全面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四是实施多类重点康复项目。开展了残疾人白内障复明、肢体残疾矫治、低视力康复、聋儿康复等工作。五是宣传预防残疾常识,防控残疾的发生和发展。(五)残疾人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一是加强特殊教育机构建设。全省建有特殊教育职业中专1所、特教学校41所、特教班225个。二是提高残疾学生义务教育普及率。各地通过特教班、随班就读、社区教育、送教上门等形式,多渠道扶残助学,对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进行免费义务教育。三是拓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开办了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通过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方式帮助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省教育厅、省招办积极协调各高校录取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保障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西北师大开设特殊教育本科专业,在全国率先培养特殊教育专业师资。四是加强残疾人教育管理。各级政府把残疾人教育事业纳入国民教育事业总体规划,省教育厅逐级签订特殊教育发展年度目标责任书,“两基”验收将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作为“一票否决制”的指标。(六)残疾人生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一是重视舆论宣传引导。通过开展“全国助残日”、“爱眼日”、“爱耳日”等活动,广泛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活动。二是逐步加大各项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每年从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公益金留成中分别提取10%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三是着力实施残疾人民生项目并强化监督考评。省政府将残疾人危房改造、特殊教育、聋儿康复等纳入为民办实事的重点项目,加强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大残疾人康复、扶贫等项目支持力度,每年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四是做好维权助残服务。法院对涉残案件减免诉讼费,加大立案、审判、执行和回访力度,司法、信访部门积极开展涉残法律援助,工商部门为残疾人免费办理营业执照、减收管理费等。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基础薄弱等因素制约,我省在残疾人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一)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低保、养老保险补贴、社会救助标准不高,大病救助标准和覆盖面比较低,缺乏针对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专项特惠政策,城镇残疾人住房困难比较突出,部分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得还不够。部分贫困残疾人虽然参加了医保,但因无钱垫付住院押金,往往放弃治疗,享受不到医保政策。(二)康复基础建设整体滞后一是基层康复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多数市县的康复机构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已建的普遍存在规模小、医疗设备简陋、医疗骨干缺乏、康复经费短缺、服务覆盖面小等问题。二是康复经费投入不足。我省残疾人康复工作主要靠中央财政项目经费支持,省财政安排的康复经费每个残疾人年均不到3元。三是康复人才匮乏。现基层康复工作人员大多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康复知识培训,很难开展智障、脑瘫、聋儿等康复工作。四是康复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大。在兰州新区立项建设的省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计划投资3.51亿元,目前国家和省上已累计投入4000多万元,建设资金缺口很大。(三)特殊教育和残疾人就业问题比较突出我省大部分特教学校师资匮乏、经费短缺、教学设施落后、康复训练设施不足。各地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普遍比较低,特教班和随班就读教育质量有待提高,残疾人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还不能满足需要。残疾人就业渠道窄、就业难度大、就业率比较低。据统计,全省城镇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只有40%。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益岗位安置残疾人的法规政策落实还不到位。残疾人福利企业产品结构单一,市场竞争力弱,难以保证残疾人稳定就业。(四)残疾人保障基础性工作需要加强残疾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不够充分,有相当一部分残疾人不了解、不掌握相关的法规政策,缺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一些残疾人优惠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残联建设不够规范,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偏低且落实不到位。残疾人办证率低,残疾人档案管理底册不清,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几点建议(一)继续加大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力度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有效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现实的特殊困难和基本需求,对于缩小残疾人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解决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建立督查制度,使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各项法规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二)不断提高贫困、重度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建议各级政府按照《甘肃省“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加快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专项制度,确保重度、贫困残疾人的护理和生活需求。建立贫困残疾人医疗救助基金,为贫困残疾人垫付住院押金,解决贫困残疾人就医难问题。(三)努力加快为残疾人服务的康复基础设施建设建议在扩大覆盖面的同时,全省统一规划,建设几个区域性、高标准的市级康复中心。对已经立项的兰州新区甘肃省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建议省政府继续给予大力支持,以加快建设步伐,解决我省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突出问题。(四)全面推进残疾人教育、就业、康复等服务体系建设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重点工作的支持力度,一是加快特教学校建设,省级尽快建设1所残疾人职业技术院校,加大全省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力度,提高特教教师岗位津贴。二是推动落实残疾人安置就业的专项政策,推行残疾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三是逐年增加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投入专项资金开展残疾少年儿童的康复救助。四是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基金,帮助贫困残疾人得到需要的法律服务。五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将乡镇(街道)、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全部纳入公益性岗位,并落实专职委员养老、医疗、社会保险等待遇,稳定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