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27 10:39:56

  关于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年8月8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甘肃省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 袁占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政府委托,现将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兰州市大气污染现状和成因   据研究表明和监测分析,兰州市大气污染呈工业、煤烟、扬尘及机动车尾气混合型污染特征,其中工业污染源所占比重最大,其次为生活污染源和交通污染源,而且点源分布广、面源范围大、流动源增长快。目前,城区工业废气占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左右,扬尘污染约占20%左右,机动车尾气污染约占17%左右,低空生活污染源约占13%左右。同时,兰州市大气污染还带有明显的季节性特点,春季以沙尘浮尘等输入性污染为主,夏秋季以泥尘污染为主,冬季则以煤烟等低空面源污染为主,且中、重度污染主要集中在每年11月至次年3月的冬季供暖期。造成兰州大气污染的原因,既有客观方面的制约,也有人为因素的影响。   从客观上讲,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特殊的城市地貌。兰州地处黄土高原河谷地带,地形呈明显的半封闭巨大哑铃型,市区位于盆地内,南北两山对峙,相对高差为660米,南北宽2至8公里,自东向西延伸约35公里,明显的盆地地形造成污染物不易向外流动。二是不利的气象因素。兰州市年均静风率为62.7%,冬季静风率达80%以上,日均风速小于0.8米/秒。冬季稳定类天气占70%以上,大气层结稳定,形成逆温层,不利于大气污染物的湍流扩散。三是不尽合理的产业和能源结构。兰州的工业基础都是“一五”、“二五”和“三线”时期发展形成的,工业结构以能源、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等原材料工业为主,重化工业占整个工业的比重近80%,企业工艺装备总体水平不高,“三高一低”型企业约占一半以上。加之能源结构单一,80%的能耗以煤为主,年耗煤量约在1300万吨以上,且增长快速,2006年至2010年全市燃料煤用量翻了一番多。四是脆弱的区域生态环境。兰州处在典型的大陆性气候带上,常年干旱少雨,年均降雨量不足300毫米,但蒸发量却达到1800至2200毫米,生态植被覆盖率仅为12.21%,分别低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8.15个百分点和1.2个百分点,沙尘暴和浮尘天气容易波及和形成。   从主观上讲,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二次扬尘。近年来,随着城市化步伐加快和城市建设力度加大,建筑施工、房屋拆迁、环卫清扫、道路开挖、拉运遗撒等形成的扬尘污染日益严重,且防控和管理难度较大。二是机动车尾气污染。目前,兰州地区有机动车近50万辆,近年来年均增幅超过10%,而且每天过境车辆超过11万辆。由于市区交通不畅,机动车低速或怠速行驶,尾气排放量增大,主要交通干道形成明显的污染带,且空气中氮氧化物所占比重呈加速上升趋势。三是生活燃煤污染。长期以来,兰州市区分布着800余台、5000多蒸吨的燃煤供暖锅炉,城区周边有近10万户城乡居民小火炉和200余台供热立式小锅炉,还有相当数量的沿街烧烤摊点,使得冬季采暖期燃煤结构性污染尤为突出。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历来高度重视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年来将其作为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工程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予以推进。省人大积极监督指导,多次开展视察调研,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和建议,在全国较早颁布实施了《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历届兰州市委、市政府先后实施了“蓝天计划”、清洁能源改造“123”计划、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特殊工程、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等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十一五”以来,兰州市在生产总值保持两位数增长,经济总量由638.47亿元增加到1360.03亿元,工业增加值由230.88亿元增加到497.25亿元,机动车由21.4万辆增加到49.9万辆,煤炭消耗量由650万吨增加到1300万吨的情况下,空气质量总体呈现逐步改善的良好趋势。2011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42天,比2010年增加19天,比2006年增加37天,占全年天数的66.3%;空气污染综合指数为2.71,比2010年下降13.1%,比2006年下降23.2%;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等3项主要空气污染物年均浓度值分别比2006年下降15.79%、19.23%、28.5%。今年上半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123天,比上年同期增加14天。   去年王三运书记到甘肃工作以来,高度关注和重视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问题,明确提出了“全力以赴,多措并举,坚决打赢大气环境治理的整体战和攻坚战,还老百姓一片蓝天和清新空气,把兰州建成宜居宜业宜游魅力城市”的要求,并多次深入调研,进行具体指导。按照王书记的指示要求,省市相关方面统一思想、立即行动,进一步理清治理策略,突出治理重点,强化治理措施,全面启动了大气污染治理整体战和攻坚战,各项工作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全力攻坚。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第七次环保大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先后多次强调解决兰州大气污染问题,省委、省政府今年成立了21个专项工作组,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是其中之一,兰州市也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指挥部,并认真研究制定了《关于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整体战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工业、燃煤及面源、机动车尾气、二次扬尘、生态增容减污等5个专项治理方案,确定了“以人为本、科学治污,省市联动、合力攻坚,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统筹规划、分类施策,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以及“一年全面攻坚、两年初见成效、三年明显改善”的总体目标和226个重点项目,形成了省市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二)调整产业布局,增加环境容量。兰州市制定了《关于发展培育多元支柱产业的意见》和《产业布局与园区发展规划》,集中开展了“政策落实年”和“园区建设年”活动,以兰州新区建设、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增容扩区以及八个县区产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多元支柱产业,初步改变了过去重化主导的产业结构,实现了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结合园区建设和发展,加快实施工业企业“出城入园”的重大举措,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央和省属在兰州市区工业企业向兰州新区拓展的意见》,兰州市制定了配套政策和办法,计划在三年内分期、分类、分批对130户重点排污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兰州电机、兰通公司、青岛农垦啤酒3家企业搬迁改造项目前不久在兰州新区开工建设。(三)优化能源结构,加大锅炉改造。在近年来推动清洁能源改造的基础上,今年兰州市把燃煤锅炉改造作为大气污染治理整体战攻坚战的突破口,全面启动了城区燃煤锅炉改造计划,按照“凡煤必改、应改尽改”的原则,采取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清洁能源(天然气、电、太阳能)改造、准清洁能源水煤浆技术等方式,力争集中攻坚、强力推进,三年内全部改造完毕。为此,先后制定了《加快城区燃煤锅炉治理改造的扶持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在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扶持,并签订了燃煤锅炉改造目标责任书,截至7月底已完成今年计划的60%,今年供暖期前将完成燃煤锅炉总吨位一半的改造任务。同时,加强煤炭市场管理和煤炭规范使用,提出让企业夏季吃“粗粮”(热值小于3000千卡/公斤、灰分大于18%、硫份大于0.8%),冬季吃“细粮”(热值大于5500千卡/公斤、灰分小于18%、硫份小于0.8%),最大程度降低燃煤锅炉带来的污染。(四)实施综合整治,全面攻坚破难。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各类施工工地一律采取硬化和喷洒措施,变道路清扫保洁为清洗保洁,对城区运输物料车辆实施加盖管理,较好地防治了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方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分类管理制度,实行入城卡口管控和城区路检路查,同时把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与实施“畅交通”工程结合起来,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区道路畅交通工作的实施意见》、《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办法,实施了智能交通规划和城区道路综合改造,启动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生态增容减污方面,持续加大生态建设力度,特别是城市南北两山绿化面积达到58万亩,年涵养水量3997.46万立方米,固定和吸收碳量75.22万吨,释放氧气量73.51万吨,消除灰尘量75.2万吨。(五)强化科学治污,提高监测水平。全市共建成5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配备主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278台(套),市、县(区)两级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基本建成。特别是充分借助智力支持,与环保部、中国环科院及大专院校合作的《兰州大气污染成因及防治对策研究》课题取得阶段性进展,开展了“大气污染治理院士行”活动,成立了大气环境治理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秦大河、陶澍和石广玉等院士及全国知名专家为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为兰州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把脉会诊、献计献策,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六)争取国家支持,加大资金投入。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省委王三运书记与环保部周生贤部长就兰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交换意见,省委副书记、省长刘伟平带领省直相关部门和兰州市主要领导赴环保部汇报衔接,国家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已将兰州、白银列入全国重点防控区“三区十群”范围,兰州市列为全国大气污染重点治理的41个城市之一。环保部周生贤部长来甘调研期间,省政府与环保部签署了《共同推进甘肃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合作协议》,明确提出在政策、资金、项目上对兰州市大气污染治工作给予重点支持。省人大周多明副主任等领导多次就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进行调研,并提出治理意见。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多次向上级部委汇报,争取国家支持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资金2.78亿元,省财政列支兰州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5000万元。同时,兰州市还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成立了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BT、BOT模式,开展能源合同管理,搭建了全市节能和能源产业发展的平台。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10年以来,兰州市与环保部、中国环科院及大专院校合作的《兰州大气污染成因及防治对策研究》课题初步成果表明,受特殊的城市地貌和气象条件、不尽合理的工业布局和能源结构、脆弱的生态环境以及燃煤污染、扬尘、机动车尾气等诸多条件影响,兰州大气污染成因复杂,治理难度大,需要大强度的资金投入,实现根本性好转必须付出长期艰辛不懈的努力。当前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全民治污的意识还需强化。总体来讲,在省市共治的政策引导和强力推动下,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各方面参与支持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但由于污染治理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一些排污企业主动治污的意识不够强,一些重点工作协调的难度比较大,尤其是燃煤锅炉改造,中央和省属驻兰单位、企业及部队、铁路部门占到一半以上,今年改造任务占到42.2%,当前改造工作进入关键阶段,但是由于区域统筹、资金不足等原因,部分单位实施锅炉改造的积极性不高,工作进度较慢,需要进一步得到中央和省属驻兰单位、企业及部队、铁路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二)市区工业企业排污总量比重仍然较大。兰州市工业结构以石油化工、有色冶炼等重化工业为主,多数企业属于高载能企业,集中度高、排污量大,尤其是几大重点排污企业在狭长城区集中布局,虽然均能达标排放,但老企业执行的老标准较宽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3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达到3.9万吨/年、3.1万吨/年和1.1万吨/年(可装183节火车皮),分别占市区排放总量的66.1%、86.0%和68.6%,耗煤量也达到550万吨/年,占市区年耗煤总量的76.8%,远远大于城区生活燃煤带来的污染,且受资金等因素影响,这些企业搬迁和治理难度很大。同时,重点排污企业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易在城区大范围形成灰霾天气,严重影响空气能见度。(三)燃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加剧空气污染。长期以来,煤炭占兰州市能源消费的比例达70%左右,是大气各类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冬季煤烟型污染仍是兰州大气污染的重要特征。按照兰州市“十二五”期间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6%的目标,预计在大力改造燃煤锅炉的情况下,煤炭消费量仍将从目前的1300万吨上升到2015年的1500万吨左右,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排放量10.7万吨左右,特别是城区内三大电厂燃煤量持续增加,将使城区燃煤污染进一步加重。同时,对煤炭市场的监管还不够到位,主要表现为缺少规划、无序发展,审批与监管分离,目前四城区各类煤炭经营企业超过200多家,其中领证经营的不足四分之一,从而使部分劣质煤进入市场销售使用,进一步加剧了市区空气污染。(四)机动车尾气污染日益严重。随着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机动车尾气污染对城区大气环境的影响日渐加大。目前,兰州市机动车保有量与城市交通容量已经严重失衡,与北京市相比,兰州的人口、城区面积、汽车保有量都占到北京的十分之一左右,但道路总量仅为北京的二十分之一。按近年来增速预计,“十二五”末兰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将由目前的近50万辆增加到70万辆左右,城区道路由400公里左右增加到600公里左右,将趋于饱和,道路容量明显赶不上机动车增长速度,承载量将超过正常负荷(270辆/公里)的4倍之多,远远高于全国大城市平均水平,拥堵带来的机动车低速或怠速行驶问题更为突出,机动车尾气将成为市区空气污染的又一主要来源,使空气污染开始呈现煤烟型和有机物复合型污染的特点,加剧了大气污染治理的难度。同时,超标排放的“黄标车”淘汰机制没有形成,淘汰工作难度依然较大。(五)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的内容多、治理的难度大、工作的任务重。据测算,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燃煤锅炉及面源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以及生态增容减污所涉及的226个重点治污项目,共需资金约168.03亿元,破产企业治理污染融资困难,实施重点治污工程建设资金筹措难度大,完成各项治理目标任务非常艰巨。四、当前及今后工作的主要措施   围绕全面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整体战攻坚战,下一步工作将继续突出产业结构调整、城市空间拓展和能源结构优化等关键环节,加强工业、燃煤、机动车尾气、扬尘等重点污染源治理和生态增容减污工程实施,努力扭转城区大气污染严重的局面。(一)认真贯彻政策和目标要求。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贯彻好环保部和省政府《共同推进甘肃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合作协议》以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政策和工作要求,合理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分解具体工作任务,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力争到2015年,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3项指标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优良天数占到全年总天数的80%以上。(二)推动城市布局调整和优化。把城市布局调整作为防治大气污染的重大举措,实施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快推进以兰州新区为重点的城市空间拓展,构建新区与老城科学布局、互动发展的城市格局,缓解主城区过重的环境压力。按照国土资源部批复要求,加快推进未利用地开发试验区建设,一期实施20平方公里移山造地项目,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扩大试验面积,以拓展城市空间,提升环境承载容量。(三)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按照兰州市产业布局与园区发展规划,统筹区域环境资源与产业发展的关系,一手抓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一手抓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促进多元支柱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优化产业和环境功能布局,主城区重点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无污染产业,不再布局新的工业项目,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集群发展的格局。在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上,严把产业政策关、环境保护关和投资强度关,注重招商选资、招大引强,着力引进一些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后劲潜力大的新型产业项目。(四)全面落实重点污染源防治措施和项目。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全面实施130余家企业“出城入园”,推进25个工业企业窑炉脱硫升级改造、燃煤火电机组脱硝等重点项目建设,逐步淘汰39户企业的落后产能。在燃煤及面源污染治理方面,确保在今年完成燃煤锅炉改造总吨位一半任务的基础上,到2014年完成城区现有800余台5000多蒸吨燃煤锅炉改造,并强力实施严于国家标准的《兰州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实施以国电范坪热电、大唐西固热电、国电兰州热电为热源的西热东输和东城区供热管网建设,力争到2014年城区集中和清洁能源供热率达到95%以上;整合城市四区56家煤炭经营企业,在城区周边建设集中管理的煤炭市场,逐步实行城区煤炭集中统一配送。在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方面,积极构建“一横三环九纵”城市骨干路网体系,加快推进南山路、北环路、南绕城高速以及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工程建设;建立健全机动车尾气监管体系,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与管理制度,加强入城卡口管控和城区路检路查,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在扬尘污染治理方面,严格整治点源、面源和流动源扬尘污染,切实达到“工地围挡、拆迁洒水、砂土覆盖、物料棚化100%”的要求。在生态增容减污方面,重点实施100万亩生态建设工程,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退耕还林工程、黄河风情线、城市六大出入口森林生态景观工程建设,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16%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五)努力提高大气环境监测能力。按照环保部《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推进PM2.5监测体系建设,加快设备招标采购、安装调试进程,确保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5个国家网监测点位PM2.5设备安装并开展试运行,年底前按空气质量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发布结果,客观反映空气质量状况。深化大气污染成因及防治对策研究工作,形成理论依据充分、现实操作性强、治理效果明显的综合防治对策。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预报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及时、准确发布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采取停产、限产、限排、限行等措施,减轻大气污染危害。(六)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督和执法力度。强化现场环境执法,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大力整治环境违法排污企业,对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建立省、市、县环境分级监管模式,逐级落实监督管理责任。评定企业环保信用等级,将其作为信贷、环保资金安排和检查频次的重要依据。对严重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污染物超标排放、不按期缴纳排污费的企业,在媒体进行公开曝光,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污染治理的良好氛围。   借此机会,也提两点建议:一是在立法方面,建议对《兰州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进行修订,将城区煤炭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法规体系,设置审批“门槛”和总量“红线”,在控制排污总量、提高排污标准等方面提出一些硬性规定和措施;建议在《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明确兰州市可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对机动车实行总量控制和限行措施,为保持机动车有序增长提供法规依据;建议在煤炭市场管理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二是在工作方面,当前正在全力实施的城区燃煤锅炉改造,要大范围开挖和敷设供热供气管网,工作牵涉面大、影响面广,势必影响各级机关和广大市民的出行和生活,同时由于国家将PM2.5纳入新的空气质量标准,势必对兰州市空气质量总体评价结果有所影响,恳请省人大能够给予理解和支持,在省人大代表层面进行宣传和引导,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兰州大气污染治理的良好氛围。   这次省人大专门听取和审议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是对兰州市工作的极大支持和帮助,也是进一步做好工作的重大机遇。我们将以此为新的契机,认真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意见和要求,全力以赴抓好兰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这场整体战和攻坚战,还广大市民一片蓝天和清新空气。也恳请省人大继续加强对兰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法律监督,在各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共同把兰州建成宜居宜业宜游的魅力城市。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