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19 10:13:43

         关于2011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2年1月9日在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甘肃省财政厅厅长 张勤和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作2011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1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实现450.4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14.5%,增长27.4%。其中省级收入16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5.7%,增长22.5%。大口径财政收入实现933.6亿元,完成计划的112.4%,增长25.3%。全省财政支出实现1790.2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6.4%,增长21.9%。其中省级支出439.4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91.9%,增长40.1%。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183.9亿元,完成预算的162.3%,增长3.7%。其中省级收入42.5亿元,完成预算的166.7%,下降31.3%。政府性基金支出实现189.5亿元,完成预算的71.5%,增长18.1%。其中省级支出27.1亿元,完成预算的56.5%,下降41.9%。省级基金收支减少,主要是从5月份起将车辆通行费调整为经营性收费后减少收入所致。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7.4亿元,完成预算的82.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亿元,按有关规定,将4.5亿元项目支出调入一般预算列支。收支减少,主要是年初预计的产权转让收入没有实现。   当年中央补助收入1294亿元,比上年增加246.7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88.9亿元,增加2.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27亿元,增加154.8亿元;专项补助561.4亿元,增加87.7亿元;政府性基金补助16.7亿元,增加1.6亿元。   上述数据是去年底预算执行情况的快报汇总数,待全省财政决算编审后,再按法定程序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过去的一年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认真落实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结构性减税,以及对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支持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实施工业发展“六大行动计划”,积极促进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推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代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59亿元,主要用于重大交通、水利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公益性项目。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外贷赠款项目12个,实际利用外资4.1亿美元。新增小额担保贷款75亿元,当年财政贴息5.6亿元。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兰白核心经济区、天水—关中、酒嘉、平庆等经济区发展,推动“两市两州”加快发展。及时拨付甘肃银行、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煤炭资源开发投资公司、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公司等融资平台资本金,促其加快组建、运营。当年省级融资平台直接融资123亿元。   (二)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推进支农资金整合,深入实施促农增收“六大行动”,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加良种、农机具、退耕还林、农业保险保费等对农业和农民的补贴。加大培训力度,促进农民转移就业。积极筹措资金,新修梯田161万亩,解决了19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增农村沼气用户10万户。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建设重点县范围扩大到29个,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6万亩,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顺利实施。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支持整村推进、集中连片开发等扶贫项目建设。天保二期开始实施,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及时落实,当年中央补助资金17.6亿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有序开展。“一册明、一折统”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推进。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基本实现全省覆盖,补助资金达到12.3亿元,带动社会投入34亿元以上。当年农林水事务支出235.2亿元,增长19.8%。   (三)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推动社会和谐建设。   大力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各项政策,顺利通过国家“两基”检查验收工作。从秋季学期开始,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提高100元,达到小学500元,初中700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在58个连片特困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每生每天3元。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改造建设108个乡镇幼儿园。落实资金20.4亿元,积极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成校舍面积180.4万平方米,全面排除了农村中小学2008年标准D级危房。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和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政策。进一步提高普通高校生均拨款标准,支持实施高校实验室、重点学科和博士点建设。投入资金5亿元,支持化解高校债务。继续实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计划。新建100个乡镇、社区体育健身中心和1930个农家书屋。支持实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和2.1万户20户以下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当年教育支出284.3亿元,增长24.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9亿元,增长10.4%。   积极推进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实施。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每年200元,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918.3万人和281.2万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每年25元,城乡医疗救助和大病救助机制逐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有序开展,群众看病负担明显减轻。支持了县级医院、中心镇卫生院等一批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当年医疗卫生支出143.1亿元,增长42.6%。   继续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积极开展城乡居民技能培训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平均提高14%,达到人均每月1625元。在65个县开展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187元提高到208元,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由月人均65元提高到77元。当年下达低收入困难群众生活补贴11.8亿元,其中向低收入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1亿元。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超额完成廉租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当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1亿元,增长29.3%;住房保障支出92.3亿元,增长58.9%。   全力支持灾后重建工作。“5·12”地震灾后重建全面完成,舟曲、成县等灾后重建资金58.5亿元已全部到位。《东乡县城特大滑坡地质灾害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开始实施,中央补助资金11亿元,已到位6亿元。   年初确定的“十大惠民工程”27件为民办实事事项全部落实,共下达资金190.7亿元,其中:省级53亿元。   (四)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继续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全面推行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改革,试点县达到67个。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基层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当年省对市县财政补助1093亿元,比上年增加166亿元。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改革。省级公共预算、决算、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向社会公开。有序开展了省直管县预算执行情况、灾后重建和强农惠农资金等专项检查。组织实施了公务用车清理工作。政府会计改革稳步推进,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小金库”专项治理深入开展,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财政改革发展中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自给能力弱,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限。收入结构不尽合理,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石油、石化、有色、电力、烟草等行业,增长基础不稳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还不高,管理和监督有待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尚未健全,还本付息压力逐年加大。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并通过改革创新和加快发展,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2年全省及省级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综合分析,2012年财政收入将继续保持增长势头,但收支矛盾仍将十分突出。从收入方面看,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财政收入增长有良好的基础。但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和结构性减税政策,降低“两权”收入地方分成比例,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等,将减少部分财政收入。从支出方面看,落实中央和省上确定的各项重大决策,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三农”、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投入,推进文化改革,加快扶贫开发,偿还到期政府债务等都需要更多的财力作保障,支出压力将会更大。   2012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思路是:收入预算安排要积极稳妥,充分考虑税收政策和非税收入相关因素,与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适应;支出预算安排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结构,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更加注重支持经济转型发展,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全省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建议。2012年全省地方收入代编预算在2011年执行数基础上,考虑非税收入中政策性因素和一次性捐赠收入后,按增长16%安排为515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任务为107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加上预计中央财力性补助等收入,全省总财力可达到1270亿元,预计全年支出预算可达到2000亿元以上。   目前提出的全省财政收支代编预算是建议数,待各级人大批准的预算汇总后,将按程序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省级一般预算草案编制情况。2012年省级收入安排为169.8亿元,同比增长16%,其中:税收收入96.2亿元,增长16%;非税收入在去年执行数基础上扣除捐赠收入8.3亿元,并考虑“两权”收入分成比例由60%调减为40%的政策性因素后,按增长16%安排为73.6亿元。省级收入加上中央财力性补助和市县上解收入后,预计省级总财力可达到293.7亿元。   2012年省级支出预算安排318.7亿元,其来源为:省级财力293.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亿元,动用地方政府债券15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2012年全年需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65亿元,其中省级43.4亿元,市县21.6亿元,省级还需偿还到期中期票据20.5亿元。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除偿还到期债务外,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资金15亿元。   2012年省级支出预算共安排318.7亿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1.9亿元,增加7.2亿元;项目支出预算236.8亿元。这样安排,基本做到了人员经费足额安排;公用经费适当增加;省委确定的重大事项有效保障。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均达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围绕“十大惠民工程”今年重点要办32件实事,省级财政要安排资金63.1亿元。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安排的主要情况如下:   农林水事务支出30.4亿元,增长25.3%,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15.9个百分点(省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为9.4%,下同)。   教育支出35.1亿元,增长21.9%,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12.5个百分点。   科学技术支出6亿元,增长20.9%,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11.5个百分点。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6亿元,同比增长19.6%,高于经常性收入增幅10.2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亿元,同比增长29%。   医疗卫生支出12亿元,同比增长17.4%,高于经常性支出增幅11.4个百分点(省级财政经常性支出增幅为6%)。   住房保障支出18.7亿元,增加5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5.5亿元,增加3.4亿元。   公共安全与国防支出17.5亿元,增加3.2亿元。   交通运输支出28亿元,增加3.5亿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亿元,增加4.2亿元。   国土资源气象支出30亿元,增加12.6亿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4.7亿元,增加2亿元。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5亿元,增加0.2亿元。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2.9亿元,增加2.5亿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6亿元,增加0.3亿元。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3.7亿元,增加0.4亿元。   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1.7亿元,增加2亿元。   省级预备费3亿元。   其他支出24.6亿元,增加8.9亿元。其中:重点项目前期费和基本建设投资15亿元,增加5亿元。   (三)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编制情况。2012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9亿元,加上上年结余5.8亿元,总收入为24.8亿元。支出预算相应安排为24.8亿元。   2012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安排为5亿元,其中: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利润收入0.5亿元,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股利股息收入4.5亿元。支出预算相应安排为5亿元。   三、2012年的重点工作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重要一年。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的总方针,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工作总基调,围绕目标任务,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积极争取中央支持,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努力创新投入方式,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产业的支持力度,努力推动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2012年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着力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是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充分利用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大对藏区扶持力度、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纲要、支持科技创新、节能环保、战略新兴产业等政策机遇,以长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石羊河流域治理、敦煌文化产业发展等重大项目为抓手,加强与中央有关部门衔接沟通,用足、用活、用好中央政策,加大争取中央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能力。二是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整合资金,加大投入,支持工业发展“六大行动计划”,做大做强支柱优势特色产业,大力推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按照聚焦发展重点的工作思路,着力扶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产业加快发展。积极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承接项目、聚集资金、人才等要素的能力。围绕全省发展战略,支持县域经济、中小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建设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增后劲的重大项目。三是发挥好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积极创新扶持方式,灵活运用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贴息等方式,努力放大财政资金投入效应,撬动银行、企业和社会投资,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机制。同时,认真清理涉及企业的收费、基金项目,坚决取缔不合理、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着力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一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整合资金,加大投入,落实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四个1000万亩”农业增产增效工程。支持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和有机农业产业发展,打造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基层农技推广,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扶持做大做强马铃薯、制种、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二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投入,全面落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项财政政策,创新水利设施建设投融资方式,支持实施农业灌溉设施、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加快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实施好18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新增6万户农村沼气用户、新建150万亩梯田、新修3000公里通村公路等建设工程。三是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扎实实施促农增收“六大行动”计划。支持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农村服务业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的各项补贴。支持良种良法集成推广应用,推行农业先进实用技术进村入户。四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用足用好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体系,创新财政扶贫开发机制。促进扶贫与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扶贫政策。积极支持省内面上的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加大对58个连片特困县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支持实施5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争取中央支持,增加对贫困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的财政补助。五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完善村级公益事业民办公助机制。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国有农林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积极稳妥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争取开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同时,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巩固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成果。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促进优先发展教育。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积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切实落实教育支出法定增长要求,进一步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积极支持学前教育机构健康发展,实施校舍、校车安全工程,加快乡镇公立幼儿园改造建设步伐。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继续提高省属高校生均定额标准,鼓励化解高校债务。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二是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40元,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医药费报销比例。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快县级医院为重点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支持村卫生室建设,提高村医补助标准,实施听障儿童救助工程。积极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支持力度。三是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10%。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实行工伤、失业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将城市低保补助标准由月人均208元提高到235元,提高13%,保障人数86.9万人。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由月人均77元提高到89元,提高16%,保障人数329万人。农村五保标准省级补助标准由年人均1400元提高到1800元,保障人数12.5万人。支持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工程,加大对“两后生”、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等工作。扶持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四是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建立健全财政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及社区体育健身中心建设,实行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图书馆、美术馆免费开放。加大国家重点文物、大遗址、红色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积极开展文化体制改革,推动重点文艺院团实行企业化管理。切实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积极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结合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五是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融资平台和代建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用地协调,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支持实施16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完成11.8万套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对10万户城市住房10平方米以下的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同时,支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实施社会平安工程和食品安全工程。继续支持做好舟曲、东乡等灾区恢复重建工作。   (四)着力提高管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努力实现应收尽收。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建设。将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实施范围覆盖到县级,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覆盖到各级政府及所属预算单位。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严格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大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健立完善定期分析、通报、督查等制度,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继续开展“一册明、一折统”试点,强化县乡财政就近监管职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积极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完善评价体系,促进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衔接。   (五)着力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认真贯彻《监督法》,严格执行《甘肃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高度重视审计、监察和社会监督,加大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完善工作制度,努力构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的监督管理机制。紧跟资金流向,积极开展收入、支出、会计和内部监督,加强对重大民生资金的检查,提高监督质量和效率。继续做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预算公开内容。认真开展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事务所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强化财政金融监管。继续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完善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扩大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范围。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做优做强做大。   各位代表:2012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将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服务大局,扎实工作,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