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25 15:21:02

  ——2010年7月28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甘肃省审计厅厅长何振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的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四抓三支撑”的总体工作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区域发展战略,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个中心,加强对重大政策执行情况、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注重分析、揭示和反映体制、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着力保障宏观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建设性作用和“免疫系统”功能。共完成了9个省直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8类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同时,对平凉、陇南、临夏3市州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2009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各地、各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审计结果表明,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执行财经法规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违规违纪问题逐年减少,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收支持续增长。大口径财政收入604亿元,比上年增长36.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86.6亿元,增长20.7%,中央各类补助910.7亿元,增长21.7%。支出完成1246.3亿元,增长28.7%。省级一般预算收入109.2亿元,增长16%。省级支出269.9亿元,增长27.5%。

  ——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省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等支出增幅分别达到48%、12.8%、51.5%、29.9%、75.7%。为确保为民办12件实事顺利实施,省级共下达资金61.5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3亿元。

  ——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强。及时拨付中央扩大内需投资116亿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65亿元,募集中期票据资金100亿元、地震灾区农户住房重建贷款32亿元,消化历年累计赤字3130万元,市、县赤字减少到13.9亿元,财政宏观调控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产业结构调整和灾后重建工作进展顺利。

  ——各项财政改革稳步推进。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积极推进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调整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省直管县达到41个。积极推动“乡财县管”、“村财乡管”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省级垂管系统全面推行。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非税管理得到加强,财政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在做好2009年度预算执行的同时,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要求,认真整改去年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整改情况,受省政府委托,审计厅已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了专题报告。

  一、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省财政厅

  财政厅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较好地支持和保障了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但在预算执行和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预算执行不够规范。财政厅将素质教育及扫盲工程专项资金900万元,拨付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等8家院校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将200万元外事费下达陇南市财政局用于支付招标代理费用;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公共卫生项目等专项资金7.5亿元拨付不及时。

  2.预算支出的均衡性和时效性有待提高。2009年,省级结转下年支出84.5亿元,支出进度为76.3%(扣除中央年底下达的部分专项和一些专收专支收入,支出进度为87.5%)。部分财政资金集中在年底下达,时效性不高。如年初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农业等资金10.7亿元于12月份下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专项资金的及时、高效使用。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待完善。主要是将高校经费、交通系统公用经费12.3亿元没有直接支付到用款单位,而是由主管厅转拨;将安监系统信息化建设、公路养护及运管信息化建设、村镇卫生院设备等采购资金3.1亿元没有拨付政府采购专户,而是拨付给省直主管部门。

  4.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规范。2009年,没有按照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计划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车辆维修、加油、保险、集中供热和大型会议、会展等服务类项目的采购还没有开展,工程建设类项目尚未纳入政府采购。省教育技术装备采购中心在采购教育仪器设备过程中没有严格履行职责,5家中标单位的许可证、代码证、质量认证证书过期,不同省份的产品检验报告由同一检验员签名,致使采购的教育仪器设备存在质量隐患。

  (二)省地税局

   省地税部门不断强化税收征管,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增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应缴未缴税款6634万元。截至2009年底,兰州高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代征代扣税金118万元没有上缴国库,兰州黄河永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及时代征代缴施工单位营业税及附加250万元,兰州东部市场欠缴税款400万元,交通厅工程处、省公路局应缴未缴代扣税金和印花税5866万元。

  2.延压养老保险基金9451万元。2009年12月,酒泉、兰州、平凉等8市地税部门,将9451万元养老保险基金延压至2010年1月后上缴国库。

  (三)省级预算执行部门

  今年,审计厅对7个省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省直部门认真贯彻宏观调控政策,预算收支的合规性进一步提高,但在预算执行和资产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二、三级单位有问题资金较多。

  1.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农牧厅及下属畜牧总站等3个单位将464万元农业专项资金用于弥补公用经费;省公路运管局等4个单位将场站建设等资金2413万元用于指挥中心建设、购置办公用房和弥补公用经费。省公路局等10个单位滞留场站建设等资金2.6亿元,教育厅、省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滞留教育费附加、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5313万元。

  2.收支核算不规范。省教科所等2个单位将培训费、标书收入等资金333万元,交通厅工程处等3个单位将代扣税金手续费、职称评审费418万元,没有作收入,挂往来账;舟曲林业局将林业生产救灾等专项资金1000万元,团省委将青年创业就业资金400万元虚列支出,挂往来账。

  3.非税收入制度执行不到位。国资委将华煤集团股权转让收入5.9亿元,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将培训费582万元,没有上缴财政。

  4.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凤嵋等3条公路的3亿元资产没有办理竣工决算手续。教育大厦于1992年建成并交付使用,至今没有计入固定资产账,2007年新建投入使用的284万元燃气锅炉,也没有计入固定资产账。

  二、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截至2009年底,中央安排我省扩大内需投资计划318.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36.8亿元,地方财政配套90.5亿元,银行贷款50.1亿元,单位自筹及其他投资40.8亿元。安排项目总数5000个,已开工4820个,完工3158个。截至2010年3月底,到位各类资金276.9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36.8亿元,地方财政配套64.5亿元,银行贷款及自筹等75.6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十分重视扩大内需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使用较为规范,项目建设进度明显加快,中央投资主要用于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为促进经济增长、改善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没有发现不符合规定投向的问题,但还存在部分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滞留、闲置建设资金,部分项目变更规模、提高标准,形成投资缺口,地方配套难以足额落实、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个别项目内控制度不严、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全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

  全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调整后,确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10669个,总投资699.8亿元。截至2010年6月底,全省已开工项目9369个,占87.8%;竣工5618个,占52.7%;完成投资470.9亿元,占总投资的67.3%。已落实各类资金409.7亿元,全省已到位资金347.8亿元,已拨付资金299.2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我省灾后恢复重建进展顺利,农村灾民住房重建维修基本完成,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正在积极推进,生态修复、产业重建、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农村建设稳步实施,市场服务体系基本恢复。审计结果表明,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管理较为规范,总体进展情况良好,没有发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但也存在部分项目重建资金无来源,规划调整滞后,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造成重建资金结存较多,个别项目重建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部分项目质量监管不严格,个别部门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审计厅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对省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宁卧庄宾馆南楼、天宝高速公路、罗定高速公路等11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审计资金总额113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和项目建设单位不断完善管理制度,项目质量管理、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逐步规范,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但在一些项目建设中存在超概算、挤占挪用、多计工程价款、没有公开招投标、合同执行不规范等问题。经审计,9个项目共核减工程价款6794万元,3个项目调减工程投资2086万元,共节约政府投资8880万元,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上缴代扣代缴税金2378万元。

  (四)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审计情况

  2009年,符合上缴规定的63户省属国有企业应上缴国有资本收益15.4亿元(其中,华煤集团股权转让收入10.38亿元),实际上缴11.4亿元,欠缴4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国资委、财政厅及省属企业为积极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国有控、参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制度不完善,相关企业对收取国有资本收益认识不到位等问题。2009年,符合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63户企业,共实现净利润48.89亿元。其中:国有独资企业42户,应上缴收益1.24亿元,实际上缴9912万元,欠缴2544万元;国有控、参股企业21户,应上缴收益3.78亿元,实际上缴234万元,欠缴3.76亿元。

  (五)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2009年底,我省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157.8万人,缴存余额240.5亿元,风险准备金1.8亿元,廉租住房补充资金3亿元。200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1亿元,回收贷款1.6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我省住房公积金总体运行良好,为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改善城镇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中央在甘企业超基数、超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15.3亿元,部分破产关闭和转产重组企业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3.4亿元。二是华煤公司、金川公司和靖煤公司将住房公积金2.9亿元存入内部银行,没有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专户,庆阳、陇南个别县少计住房公积金962万元。三是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1713万元,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34万元。四是多计、少计、滞留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02万元。五是部分管理机构账实不符、核算不规范、多头开户。

  (六)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09年,全省林业建设项目总投资34.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32.3亿元,省级专项资金2.2亿元。审计厅重点对林业厅、张掖、庆阳、平凉、陇南、临夏5市州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林业厅及有关政府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建设,生态效益补偿取得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挤占挪用林业生态专项资金1046万元,滞留6559万元,虚列支出307万元。二是自行调整计划涉及资金1215万元,部分工程没有进行招投标涉及资金756万元。三是部分县对林业生态专项资金未进行专户管理,没有及时兑付退耕还林补助157万元。

  (七)为民办实事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审计情况

  为确保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重大决策的落实,审计厅对兰州等14个市州2009年度为民办实事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表明,各市州政府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各项措施的落实,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逐步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夯实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和谐发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前期准备不足,部分项目开工滞后、进度缓慢。二是部分项目投资计划下达较迟,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了整体进度。三是建设资金短缺,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资金困难。四是部分项目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不规范。

  (八)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审计情况

  结合企业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2009年至2010年6月,审计厅对华亭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等8户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资金总额1300多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省属企业认真贯彻工业强省战略,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加快结构调整和战略重组,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明显提高,特别是靖煤集团等企业的管理水平、经济运行质量、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大幅提升,8户企业利润总额达12.9亿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如省建材控股公司为获取贷款,质押了祁连山股份公司国有股权,因到期无力偿还,净损失7810万元。二是不良资产制约企业发展。由于以前年度的应收款无法收回、库存材料长期积压没有清理等原因,截至2008年底,华煤集团等3户企业的不良资产和潜在损失达1.9亿元。三是财务成果和会计信息不真实。甘肃稀土集团等3户企业少反映利润2.4亿元,所属新材料公司虚增收入7178万元。四是职工权益落实不到位。窑街煤电公司等4户企业累计欠缴社保基金7031万元。五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窑街煤电公司原董事长李人志任职期间,内控制度和监管机制不健全,一个人说了算,私自审批工程款、对外投资等达9.1亿元,从中为个人谋取私利;开发的新煤田投资2.1亿元,因勘探程度低、手续不全等,项目建设停顿,造成损失浪费。

  三、市州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结合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厅对平凉、陇南、临夏3市州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是:

  (一)应缴未缴、未纳入预算管理。平凉市国资委、国土资源局将股权、探矿权转让收入4.9亿元没有上缴市财政,存放临时账户。临夏州及所属市县水务局等9个单位将水资源费、征地管理费等资金7251万元没有上缴财政。炳灵水电开发公司将代扣的各项税款549万元没有缴国库。陇南市及所属7县区财政局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资金1亿元没有纳入预算管理。

  (二)应收未收、违规减免税费。临夏市和临夏县建设局应收未收城市配套费434万元。平凉市政府减免购房户契税1463万元,返还红峰机械公司国有股权及增值收入484万元。

  (三)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平凉市交通局将公路养护费61万元用于购车。陇南市及所属宕昌等5个县财政局将教育、低保、水利建设等专项资金1.9亿元,临夏州、临夏县财政局和州交通局等5个单位将农村公路建设等专项资金7757万元,平凉市民政局、建设局将儿童福利院建设费、城市维护费等专项资金222万元,没有及时下拨。

  (四)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平凉市企业历年欠缴社会保险费6146万元。临夏县民政局多报冒领优抚对象、农村低保人员经费66万元。陇南市及有关县低保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等。

  (五)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1.2亿元。其中,平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4491万元,西和县国土资源局172万元,临夏市国土资源局2831万元,永靖县国土资源局4530万元。二是土地出让金没有上缴财政2.3亿元。其中,平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华亭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9010万元,武都区国土资源局、非税局和成县、徽县非税局1.2亿元,和政县国资局、临夏市房管局、临夏市城发公司、刘家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998万元。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厅依法作出了处理。同时,注重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对屡审屡犯、配套资金不到位、政策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提出了加强管理、健全制度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认真对待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审计厅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将在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四、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针对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综合财政预算编制,健全政府预算体系,逐步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范围。细化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减少执行中的调整和追加,提高财政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深化非税收入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及有效性。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结余资金与预算安排的衔接制度,落实预算统筹安排措施,增强财政支出的均衡性、时效性。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加大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循环经济和公益性领域等方面的投入。加强对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强化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健全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办法和考核办法,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与企业领导人的业绩考核、年薪收入、选拔任用、经济责任审计紧密挂钩,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国有企业按年度清算分配收益,对没有按规定及时申报、上交收益的,要依纪依规做出处理。

  (四)加强财经制度建设,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从审计情况看,当前,一些部门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问题屡审屡犯。究其原因,主要是经费不足、制度不健全、法规意识不强造成的。为此要逐步建立完善定员定额支出标准,有效保障各部门正常工作的开展。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审计整改,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监管机制和跟踪问效机制,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继续加强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法规意识和业务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审计工作在促进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维护民生和经济安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牢固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