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9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书 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25 15:13:02

  2010年7月14日省十一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常委会:

  省十一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省财政厅《关于2009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关于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09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09年,经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省级收入预算为105.7亿元,执行中由于体制调整变动为103.4亿元,年终决算实际完成109.2亿元,同比增长16%。省级收入加上中央新增补助、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和市县上解收入后,决算总收入1179.9亿元。

  2009年,省级支出年初预算为182.7亿元,加上地方债券收入、中央新增补助、上年结转专项、调入资金以及“两权”出让收入等专收专支的超收收入安排支出,减去下达市县补助,变动后的支出预算为353.7亿元。年终决算实现支出269.9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76.3%,比上年提高近6个百分点,同比增长27.5%。加上上解中央支出、补助市县支出、国债转贷资金结余后,决算总支出1095.3亿元。

  省级财政总收入与总支出相抵,滚存结余84.5亿元,扣除结转下年专项后,净结余90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9年省人民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带来的不利影响,努力克服减收增支因素增多的困难,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收入,努力争取中央支持,提高财政保障能力。2009年中央对我省各类补助910.7亿元,比上年增加162.1亿元,增长21.7%。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进改革,加强管理,增加扩大内需以及农业、教育、卫生、社保、就业、灾后重建、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旧房改造等用于支持发展和改善民生方面的重点支出,支持了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等支出增长比例达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市县财政的补助力度,当年下达市县补助835亿元,比上年增加179.6亿元,增长27.4%,有效缓解了基层财政困难。2009年省级决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09年省级决算草案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建议批准2009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

  2009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财政自我保障能力弱,支出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支出的时效性、均衡性虽有所提高,但仍有差距,特别是项目预算支出进度依然偏慢,支出绩效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债务不断积累,财政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制度不完善,征收进展不理想;预算管理不够科学精细,部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违规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等。

  为了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大力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紧紧抓住中央完善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实施《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主体功能区建设以及加大对藏区扶持力度等政策的良好机遇,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争取中央在改善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依法加强征收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坚持严格依法治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认真实施《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深入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努力做好非税收入征缴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和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缴力度,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三、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增加重点领域投入。正确处理保障运转、改善民生和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积极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卫生、就业、社保、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领域的投入,确保为民办实事资金的落实。大力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灾后恢复重建、经济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循环经济、新能源、新兴产业和自主创新企业发展,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支持城镇化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积极推动重点区域发展。研究完善收入分配政策措施,不断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增加居民消费。

  四、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积极推进省直管县改革,有序扩大改革试点范围。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惠农财政补贴发放办法,确保对农民的各类补贴落实到位。健全国库集中支付体系,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改进转移支付办法,建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制度。推进综合财政预算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逐步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范围。细化和完善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减少预算调整和追加。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合理把握债务规模和结构,防范财政风险。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时效性和均衡性,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考评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强化监督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加强财政、审计和部门内部预算监督力度,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项目资金和地方政府性债务资金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效益性审计。对查处的预算执行管理中发生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要加大处罚力度,严肃追究责任。对审计部门查出的问题,省人民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并在2010年底前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