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要点的报告(书面)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0-03-18 10:57:09

  2010年1月8日省十一届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9年工作总结

  2009年,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在省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环境与资源保护、地方立法、执法检查、办理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以及委员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圆满地完成了本委工作计划和常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坚持立法创新,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我委十分重视地方环境资源立法工作。一年来,我们从我省实际出发,本着慎重选项、急需先立、保证质量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把增加立法透明度和提高群众参与度作为提高立法质量的主要手段,积极改进立法工作。根据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现状,对我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进行全方位、多维性的分析研究,积极向常委会提出制定环境与资源保护地方性法规立法建议,努力使我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按照常委会2009年立法计划,环资委2009年在立法工作方面开展了四项工作:一是对《甘肃省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行了立法调研,于4月15日召开了工作协调会,交流了情况,6月17日,成立了环资委牵头,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林业厅,省林业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参加的立法调研组,研究制定了立法调研计划,开展了立法起草修改、调研工作。先后在省内外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组织了6次大的修改,现已完成法规文本,省人大常委会已将该法规列入2010年立法计划项目,2010年下半年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二是积极与省环保厅联系,对《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调研进行了沟通研究,拟于2010年继续列入立法调研计划。三是完成了全国人大环资委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后评估的征求意见工作。同时完成了省人大相关委员会的法规征求意见工作。四是积极开展法律后评估工作,2009年组织检查组对2008年制定的《甘肃安西极旱荒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颁布一年来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检查。检查以上两个条例颁布一年以来的贯彻实施情况及需要完善的地方,确保法律具有可操作性、实效性,这在全省人大系统法律后评估工作中走到了前面。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增强执法监督实效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09年执法检查安排,由我委负责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甘肃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在我省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全面了解我省矿产资源的管理现状。这次执法检查采取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先后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由14个市、州人大常委会组织自查,将自查情况上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阶段为重点抽查阶段。检查组在听取了省国土资源厅全面汇报的基础上,于9月13日至10月21日,对陇南、白银两市进行了重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每到一地,我们都邀请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各级人大代表参与执法检查。最后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交付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执法检查组认为,各地不断加大监督和执法监察力度,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已从以往单一追求经济效益,逐步走上了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并重的轨道,矿产权管理行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不断规范,矿产资源浪费严重、采矿业秩序混乱的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执法检查组就加强我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效能;加大矿产资源的勘查力度;切实把矿产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加强矿山生态及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加快“一法一条例”修改及配套法规的完善等六条针对性建议。常委会审议后,我委已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及执法检查中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转交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切实落实“一法一条例”的有关规定。

  三、主题鲜明,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迈上新台阶

  2009年,陇原环保世纪行以“自然保护与生态文明”为主题,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大型宣传采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和各市州组委会保持同一主题,上下联动,营造了强大声势,增强了活动的影响力。活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大力宣传了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了保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普及了自然保护科学知识。

  6月上旬,陇原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在平凉召开了2009年工作会议。会议对2008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表彰奖励2008年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颁发2008年好新闻奖,安排部署2009年的工作。

  7月下旬,陇原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办公室组建“自然保护与生态文明”记者采访团,于7月19日至26日赴甘南藏族自治州集中采访。新华社、中国环境报、甘肃日报、甘肃广电总台等12家中央、省、市媒体派记者参加了采访活动。本次集中采访的重点是甘南州境内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自然保护与建设工作。记者团先后赴碌曲、玛曲、迭部、卓尼、临潭等地,大量现场报道了甘南州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秀美的自然风光。同时深度分析强调了甘南生态资源恶化将带来的严重后果,以求引起全社会对甘南生态安全的关注,促进甘南州自然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新华社、中国环境报、甘肃日报、甘肃广电总台等单位均刊发稿件突出报道甘南作为长江、黄河两大河流主要生态功能区和水源涵养补给区,在我国生态安全区的重要作用。

  9月上旬,组委会办公室再次组织“自然保护与生态文明”记者采访团赴河西采访。本次集中采访的重点是兰州、金昌、张掖、酒泉4市的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地质公园以及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保护与建设情况。对各地执行自然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曝光批评。

  各市州组委会按照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根据本地实际,分别组织了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上下联合,协调行动,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为改变人们对甘肃自然环境的认识,宣传甘肃自然风光,解决自然保护难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参加采访的各媒体记者在活动全程贯穿始终的敬业精神,在甘南草原,记者们克服高原反应所带来的不适,克服断电所带来的不便,废寝忘食地写稿。在永登小石灰窑矿点,记者们不惧矿主的围追殴打,勇敢地拍下污染环境的照片。

  四、高度重视,做好代表意见建议的督办工作

  我委十分重视代表工作,把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认真组织、严肃督办。把代表视察和意见建议的督办与立法、执法检查、调查研究以及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相结合,根据有关部门的安排,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并认真听取吸收他们的意见建议。6月份我委协调省国土资源厅领导现场办理了甘南州代表提出的41号(关于临潭县冶力关省级地质公园列为国家地质公园的建议);协调省环保厅领导现场办理了解放军代表提出的235号(关于如何做好废旧电池回收,减少环境污染的建议),得到了代表们的充分肯定。

  五、注重调查研究,为开展监督工作奠定基础

  按照省委及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委与农委联合组成调研组,于6月进行了为期16天的促进农民增收的专题调研。先后赴平凉、庆阳、白银、金昌、临夏5个市州的10个县、22个乡、46个行政村对我省农民增收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关于我省促进农民增收情况的调研报告,对加大争取国家政策扶持力度,贯彻落实“促进农民增收六大行动,构建促进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等提出了建议,并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交付组成人员审议。该调查报告引起了省委的高度重视。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综合素质

  一年来,我委同志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特点,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工作碰头会和学习制度,互通情况,集思广益,充分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明确了分工。工作中广泛开展了横向联系,先后参加了全国人大在广西召开的立法座谈会,在河南举办的沿黄九省区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交流了情况,加强了联系。同时,坚持与相关对口部门及各市州人大环资部门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取得工作上的配合和支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热情,同心协力做好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搞好地方立法,执法检查,陇原环保世纪行,调查研究和自身建设工作,为我省的环境资源保护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一、立法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为重点,完善环境资源保护地方法规为目标,认真做好立法工作。

  (一)《甘肃省林业生态环境管理条例》已经多次调研修改,文本已基本成熟,拟于2010年上半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二)做好《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

  (三)完成全国人大、国务院及相关部门交办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征求意见工作。

  (四)完成环境资源保护法规清理、汇总工作。

  二、调查研究

  哥本哈根会议吸引全球目光,节能减排已被全人类关注。2010年,我委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我省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出意见建议。

  三、陇原环保世纪行

  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关注民生、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关注渭河,保护生态”为主题,重点关注渭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及治理情况。渭河源于甘肃,流经定西、平凉,天水等地,最后流入陕西,是两省重要的河流。通过对渭河的关注,以引起国家的重视和支持,并唤醒人们保护环境,节约水资源的意识。

  四、代表工作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搞好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和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把代表视察和意见建议的督办与日常工作相结合。

  五、自身建设

  进一步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具体要求,结合委员会工作实际,搞好自身建设,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做好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新路子。一是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委员会全体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加强对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加强与全国人大环资委和各兄弟省(市、区)人大环资委的联系,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继续加强与相关对口部门及各市、州人大环资委的联系,沟通情况,取得工作上的互相配合和支持。三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委员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心协力做好工作,圆满完成委员会年度各项工作计划。